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6年教育領域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日期:2026-06-08 09:22    來源: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分享:
字號: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經開區教育領域用人需求,現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8家事業單位,擬招聘129名工作人員,均為專技崗,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

  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時畢業並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畢業生。非北京生源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

  (二)社會人員

  限北京市常住戶口(落戶截止時間至發佈公告之日)且人事行政關係、人事檔案在京(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的人員報考。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要求。

  (四)年齡條件的計算方法為:38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6月(含)以後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6月(含)以後出生,4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6月(含)以後出生,48周歲及以下指1977年6月(含)以後出生(具體崗位要求見附件)。

  (五)社會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應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最高學歷應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專業要求按教育部公佈的專業目錄執行。

  (六)須具有崗位所需級別和學科的教師資格。取得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學校開具的註明教師資格證學段、學科的免試證明(合格證明及免試證明僅限應屆畢業生,且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相同學科的普通中、小學教師資格,高級別的適用於低級別。例如:持有高級中學數學教師資格證人員,可申報高中數學教師,也可申報初中或小學數學教師崗位。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過不適宜從事教育工作的行政處罰的;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九)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

  四、招聘程式

  公開招聘工作包括網路報名、資格審查、初試(筆試)、復試、崗位調劑、資格復審、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

  (一)網路報名。考生可于2026年6月9日上午9:00至2026年6月22日下午16:30,登錄智匯亦城網站進行報名,網址(https://zhaopin.etowntalent.com/portal),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考生提供虛假資訊、偽造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公開。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初試(筆試)。初試實行百分制,初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於合格分數線無法進入下一環節。初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具體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列,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不足1:5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初試成績及復試公告將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發佈。

  (四)復試。復試實行百分制,復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成績低於合格分數線無法進入下一環節。復試當天,如計劃招聘人數與復試人數比例未達到1:5的,該崗位繼續開考,考生復試成績應達到復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復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具體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總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如總成績相同,則以復試成績確定名次;復試成績相同的,則以復試主考官的評分確定名次;主考官評分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名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總成績及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將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進行發佈。

  (五)崗位調劑。復試結束後若出現崗位空缺,在通過資格審查且初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進行調劑。申請參加調劑的考生應符合調劑崗位條件要求,且不得參加原報考崗位的調劑。已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得參加調劑。調劑報名工作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調劑崗位資訊、調劑復試時間等具體安排將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及報名網站公佈。

  (六)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學位、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有關材料主要資訊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體檢和考察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統一組織考生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人選。依據招聘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和德、能、勤、績、廉情況等方面進行考察。

  (八)公示。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擬聘人選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

  (二)考生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弄虛作假,凡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名及聘用資格。

  (三)考生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資格處理。

  (四)招聘工作期間,相關資訊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公佈,考生應及時關注網站資訊,務必正確填寫聯繫電話,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過重要資訊的,由考生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監督電話:010-83508503。

  招聘崗位諮詢電話具體詳見《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6年教育領域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資訊表》。

  網路報考技術諮詢電話:13031006907;010-67803790。

  電話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2026年6月8日

評價建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