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腦重大疾病研究院)2026年度公開招聘公告(第一批)

日期:2026-06-04 09:3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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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腦重大疾病研究院,以下簡稱“腦院”)是北京市政府為了強化腦重大疾病防治研究于2012年8月批准成立的獨立法人科研事業單位,行政隸屬於首都醫科大學(以下簡稱學校),自成立以來依託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以及不斷完善的協同創新機制,先後承載了北京市腦重大疾病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腦重大疾病防治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科技部創新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腦重大疾病轉化醫學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北京高原適應研究康復中心的建設任務,參與承擔了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重大科研任務。腦院擁有實驗室物理空間面積5000平方米,建有低氧適應醫學、醫工交叉、分子醫學影像、網際網路智慧大數據研究平臺,發起成立了非營利性公益組織北京首衛腦重大疾病公益基金會。

  作為首都高校科技體制創新改革的試驗田,腦院未來將深刻把握國內外腦科學發展的現狀與趨勢,對標國家戰略需求、首都功能定位和學校“十五五”發展藍圖,凝心聚力推進腦院“十五五”發展規劃,繼續堅持“小而精、差異化的”發展理念,不斷引進和培養神經科學相關領域高層次人才,以基礎-臨床雙棲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和領軍人才為隊伍建設重點,通過低氧適應醫學等四個特色平臺的協同創新,構建臨床需求導向的從基礎研究到臨床轉化應用的全鏈條閉環體系,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腦重大疾病研究創新高地。

  現因工作需要,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年度擬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2026年度事業編制崗位公開招聘計劃表(第一批)》(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應屆畢業生、博士後出站人員、海外留學回國人員及社會人員。應聘人員須在正式報到前準備齊全相應報到憑證材料。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身心健康,儀錶端莊,具備勝任工作的身體條件。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科研事業,有事業心和責任感,遵守職業道德,恪守工作紀律。

  (四)年齡要求:專業技術正高級崗位55周歲及以下(1970年6月及以後出生),專業技術副高級崗位45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及以後出生),其他專業技術崗位38周歲及以下(1987年6月及以後出生),特別優秀人才年齡限制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超過2年。

  (五)應聘人員應具備相應學位,滿足申報崗位的條件要求,並能于2026年內通過審批辦理入職報到。

  (六)應屆畢業生,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且無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無補考記錄,其中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七)留學歸國應聘人員須符合北京市落戶要求(具體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要求為準)。

  (八)應聘人員為博士後研究人員的,須符合設站單位的出站要求、入職前取得博士後證書、辦結出站手續,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應聘人員還應符合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九)社會人員須滿足戶口、檔案在京或符合外埠人才引進條件。

  (十)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招聘崗位,回避關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關於崗位回避的相關要求執行。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曾有學術不端或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經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違法情形的。

  説明:上述(六)-(九)條應聘人員須在正式報到前準備齊全相應報到憑證材料。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報名,應聘者請直接與人事與外事辦公室聯繫,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在郵件主題處註明具體應聘崗位,個人簡歷以附件形式發送。報名材料包括:《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專技人員應聘表》(附件2)、3名同行專家推薦信、相關學歷、學術材料(掃描件或電子版)等。

  2.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6月16日(以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準)。

  4.電子郵件:bibdccmubn@163.com

  (二)資格審查

  人事與外事辦公室依據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並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下一輪考察,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

  (三)考核

  由腦院各用人部門組織首輪面試,將考核評議結果上報人事與外事辦公室匯總後,按照不低於1:3比例進入最終院級評審小組考核評議環節(若實際結果不足1:3,以實際人數為準),主要考評應聘者的基本資訊、教育背景、工作實踐經歷、國際化視野、獎勵與成果等主要工作業績以及工作設想,評審小組通過面試進行考評,明確給出擬聘意見。

  (四)體檢及心理測評

  考核通過人員根據相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心理測評由首都醫科大學統一組織,應聘者須在要求時間內完成。

  (五)確定擬聘人選並公示

  根據考核評議結果及體檢和心理測評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腦院官網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人事與外事辦公室將擬聘結果上報院長辦公會會議審定。

  五、相關説明

  (一)腦院原則上按照公開招聘計劃所公佈的崗位級別進行招聘,如應聘者符合所申請崗位更高水準任職條件,則實際聘用崗位級別以院級評議結果為準。

  (二)對於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科代碼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代碼不一致,或國外院校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不一致,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應聘人員可對照教育部歷年公佈的學科專業目錄或經教育部批准的各學校特設專業目錄,提供所在學校、院或係級出具的相關專業説明材料,國外院校畢業的提供專業課程目錄及成績單(附翻譯件),供招聘單位和學校進行綜合評判。

  (三)學歷學位要求

  1.以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的人員,須提供由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擬接收來院工作人員報到時,正式取得最終學歷學位證書,如未取得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服務期限

  腦院與擬聘用人員約定服務期限,服務期滿後,方可調動,如服務期未滿提出調動的,按照入職簽署約定執行。

  (五)關於招聘各階段的具體請安排,腦院將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進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繫暢通。未進入後續招聘程式的不另行通知,應聘相關材料不予退還。因聯繫不暢本人未接到通知的,或因個人原因造成未按規定時間完成招聘、報到等相關環節後果的,視同本人自動放棄,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六)聘用人員待遇

  擬聘人員薪酬待遇按照國家、北京市和腦院相關規定執行。

  (七)應聘人員應按照腦院規定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報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完成的,應取消應聘資格。

  六、聲明

  (一)腦院2026年度第一輪公開招聘資訊官方發佈途徑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腦重大疾病研究院)官方網站(www.bibd.org.cn)等。

  (二)如遇國家、上級單位和學校相關規定、政策發生調整,且與本次招聘要求不符的,按新規定、政策執行。

  (三)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人事與外事辦公室所有。

  七、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花鄉張家街道路口107號 辦公樓208室

  聯繫電話:010-83605315

  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腦重大疾病研究院)歡迎您!

首都醫科大學腦重大疾病研究中心

人事與外事辦公室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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