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日期:2026-04-24 09:50    來源: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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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事業發展需要及人員編制情況,2026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所屬7個事業單位擬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36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職業道德追求和奉獻精神。

  (二)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於定向和委託培養,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未就業畢業生)。

  (三)留學歸國人員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四)應聘人員應以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最高學歷應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報考年齡為38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後出生)。

  其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符合北京市留學人員引進條件及落戶條件的相關要求;北京生源畢業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來京院校就讀將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的學生)。

  (五)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等其他條件。

  (六)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在校期間受過違紀處分的;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有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處分期間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具有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為專業技術十二級及以上,招聘崗位及具體資訊詳見《北京市地勘院2026年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附件1)。

  三、報考工作程式

  (一)報名

  此次招聘採取網路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rsj.beijing.gov.cn/)點擊“個人辦事”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欄目進行報名(以下簡稱“報名系統”)。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需一致。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27日至5月8日。

  2.報名時所需材料如下:

  (1)《北京市地勘院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系統內下載,需本人簽名承諾,附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

  (2)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需學校校級教務部門蓋章);學歷學位證書(還未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及學信網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北京市常住戶口簿(提交首頁、本人頁)(非京籍人員不需要);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其他材料,例如已發表論文、獎項證明材料、實習證明材料、項目經歷證明材料等。

  請將報名登記表與所有證明材料統一掃描為一份文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文件大小不超過20M。

  (二)資格初審

  各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後,資格審查合格者可參加筆試考試。資格審核始終貫穿招聘全過程,若在任何環節發現違規作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此次報名及考試資格。

  (三)筆試考試

  筆試採取閉卷形式,筆試時間為150分鐘,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由市地勘院統一組織,委託專業第三方測評機構出題及閱卷。

  (四)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委託專業第三方測評機構出題及評定,考察人員的心理素質、抗壓能力、情緒穩定性等,測試結果不納入綜合成績。

  (五)面試與資格復審

  面試採取半結構化形式,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不予聘用。面試入圍人數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5比例確定,若達不到1:5要求的,按照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組織面試。各招聘單位對進面人員進行線上與現場資格復審,進面人員需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

  考試、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綜合考試成績在北京市地勘院網站(https://www.bjsdky.cn/)公佈,也可在人社局報名系統查詢。

  (六)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擇優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將由各招聘單位電話通知。

  (七)考察

  考察通過實地走訪、檔案調閱、談話查詢等方式開展。

  應聘人員需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逾期未配合或未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按照有關程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北京市地勘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擬聘用人員如出現報考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通過等情況,單位自行決定是否遞補。

  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轉正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需説明事項

  (一)報考者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所留電話號碼聯繫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者本人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對已經公佈的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佈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院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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