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202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日期:2026-03-31 10:4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分享:
字號:        

  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由北京市育英學校承辦,涵蓋小學、初中和高中三個學段。學校位於平谷區國家農業科技創新港核心腹地,毗鄰中國農業大學研究生院,立足高品質、高品位,將在平谷區建設一個集研究、實踐、創新于一體的大、中、小有機融合的現代教育聯盟。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辦學需求,2026年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招聘要求及程式説明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教師7人,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人員範圍

  (一)應屆畢業生

  1.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畢業生。非京生源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

  2.2025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完成國內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高等教育文憑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同時符合崗位其他條件。

  (二)社會人員

  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戶口及人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且人事行政關係及檔案在京的人員(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具有資質的北京地區人才仲介機構存放),或符合《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京人社調發〔2018〕38號)中要求的引進人才條件。

  上述人員最終聘用結果,以北京市級相關部門審批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三)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有關規定。

  (四)年齡要求:

  1.應屆畢業生年齡限38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及以後出生)。

  2.社會人員年齡限38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及以後出生),其中人才引進人員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80年4月及以後出生),獲得正高級職稱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77年4月及以後出生)。

  (1)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秀(模範)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

  (2)省(市)特級教師、省級學科&&人、省級骨幹教師。

  (3)國家級、省級奧林匹克競賽教練員。

  (五)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公佈的學科專業目錄執行。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檢查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過不適宜從事教育工作的行政處罰的;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式

  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4月2日9:00至2026年4月13日16:00。

  2.報名方式:

  具備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登錄公招網(http://www.gongzhao.com.cn)進入“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2026年公開招聘教師”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招平臺”),在左側任務欄選擇“職位”,選擇崗位後,點擊“立即申請”,完成報名資訊填寫後提交。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請如實填寫個人資訊,全部報名資訊一經審核通過不得修改。報名時需簽署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所提供的資訊真實準確,並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個人資訊、教育經歷等填報不翔實、不完整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應後果。

  3.報名材料:

  提交材料説明:下述材料需掃描原件後提交PDF文件,按“順序+姓名+材料名稱”命名(例如:1.張三-身份證掃描件;2.張三-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複印在同一頁紙上的電子掃描件;3.張三-已取得的最高學歷證書以及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線上驗報告)請嚴格按照該要求提交,否則視為無效。

  應屆畢業生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個頁面內);

  (2)北京市生源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複印在同一頁紙上的掃描件;

  (3)已取得的最高學歷證書以及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需上傳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

  (4)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4、26屆畢業生提供)、統招證明(就業推薦表上註明“統招”或“非定向”的,無須開具統招證明);

  (5)2024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2025年畢業生、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存檔單位開具的存檔證明(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6)最高學歷校級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電子照片;

  (7)與所報崗位要求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校級教務部門開具的師範生免試認定證明,同時提供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

  (8)北京生源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社會人員材料:

  (1)身份證掃描件(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個頁面內);

  (2)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複印在同一頁紙上的掃描件;若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及集體戶首頁複印件(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或集體戶籍管理部門出具並蓋章的戶口證明(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在XX集體戶”即可);

  (3)已取得的最高學歷證書以及與最高學歷相對應的學位證書;

  (4)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

  (5)檔案在人才仲介機構存放的需提供存檔證明(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6)與所報崗位要求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職稱證書);

  (8)省級或地市級優質校證明材料;

  (9)勞動(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考核表、學校證明等能夠證明專業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材料;

  (10)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榮譽稱號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資格初審

  1.應聘人員應保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學校人事部門將依據招聘條件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對資格初審合格者,學校將以“短信”形式通知應聘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請各位考生確保報名錶中填寫的本人聯繫電話正確,並保持手機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未按時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招聘,所産生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取消其報名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

  筆試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請注意查收短信通知。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達到或超過約定比例的按照約定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約定比例的按照筆試合格人數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

  (四)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70分,面試合格者按照筆試成績40%與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依據綜合成績,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僅面試崗位,以考生的面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如面試成績分數相同,則以面試主考官的成績確定名次),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及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體檢和考察、以及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遞補

  若擬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考察/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根據在該崗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公招網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公招平臺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人才引進人員,按北京市人才引進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人才引進手續審批通過後,招聘單位為其辦理聘用手續。

  五、報考人員須知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應聘者應如實提交個人資訊,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聘用合同或協議書籤訂及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受到過刑事處罰、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師德失范問題處理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應聘人員在招聘全過程中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繫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整個招聘過程資訊,都通過公招網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公招平臺同步,請及時關注平臺資訊。

  (六)學校根據發佈的招聘崗位及擬聘人選實際情況,由學校三重一大審議確定聘用崗位等級。

  (七)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的落戶事宜,審批程式按照北京市有關政策執行。

  (八)本次招聘考試未委託任何培訓機構組織開展培訓,也未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市場上的培訓課程和參考用書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九)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佈的為準,其他任何平臺和媒體的轉載均不代表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

  (十)聯繫人:張老師;聯繫電話:13601271279

  公招網技術諮詢聯繫人:石老師;聯繫電話:010-68771255、010-68771351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北京市平谷區國農港學校

2026年3月31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