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面向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公告

日期:2026-03-30 10:16    來源: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分享:
字號:        

  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市測繪院)是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以測繪地理資訊服務為主的專業化綜合性科研生産單位(單位網站www.bism.cn),單位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羊坊店路15號。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和《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事業發展需要及人員編制情況,現面向應屆畢業生開展公開招聘工作,計劃招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人。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招聘對象:

  1.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於定向和委託培養,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以及2024年離校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未就業畢業生)。

  2.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國家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京籍留學回國人員。

  (四)最高學歷所學專業應與應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匹配。

  (五)非京生源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

  (六)年齡要求38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及以後出生)。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九)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1)。

  二、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報名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逾期報名無效。報名人須將報名材料以郵件方式發送至zhaopin@bism.cn(郵箱地址),報名時間以收到電子郵件日期為準。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佈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

  報名材料包含:

  (一)以“招聘崗位—姓名—報名錶”命名的報名錶(詳見附表2)。

  (二)以“報考崗位—姓名—簡歷”命名的個人電子簡歷(PDF文件或WORD文件)。

  (三)證明材料,包含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成績單(最高學歷階段)、戶籍證明材料、外語最高水準證明、校級以上獎勵以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有)。請將證明材料電子版匯總後,形成一個PDF文件或WORD文件。

  上述三項材料存放在一個文件夾中,以壓縮包形式打包,並以“報考崗位-姓名-公開招聘報名”格式命名,大小不超過8M。

  三、考試方式

  (一)筆試

  報名結束後,市測繪院根據任職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並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未獲得筆試資格的應聘者不再發送通知;筆試考試當天進行復審工作,重點審核身份、學籍、戶口等資訊。

  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請登錄www.bism.cn網站自行查詢(院首頁-工作動態-通知公告)。

  (二)面試

  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於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筆試成績不低於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過程全程錄影,面試成績登錄www.bism.cn網站自行查詢。

  (三)綜合成績確定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40%和6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計算綜合成績,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小數兩位。綜合成績在www.bism.cn網站上自行查詢。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進行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若出現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後依次遞補。

  對已經公佈的筆試、面試及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示期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表現等。

  體檢或考察後出現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後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測繪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開始後,若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市測繪院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非京籍考生兩年內完成進京落戶辦理。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需説明事項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出現提供資訊、證件造假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取消報名、考試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所留電話號碼聯繫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者本人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應在筆試環節時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出具。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式。

  (四)應聘人員應按照市測繪院規定的時限及要求,如實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報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諮詢電話:010-88073419

  監督電話:010-68056107

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2026年3月30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