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經理學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2024年2月,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河北省教育廳研究決定,依託學校固安校區成立京津冀職教改革示範園區,按照“改革先行、聚合創新、協同發展”的理念,構建央地互動、區域聯動協同平臺,通過聚合京津冀三地産教資源要素、佈局京津冀職教本科專業,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融合發展,以教育協同創新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邁向更高水準,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
作為職業教育協同的重要載體,京津冀職業教育改革示範園區兩年來成果顯著,與京津冀6個産業園,30多家頭部企業,7所本科高校共建了5大産業學院,聯合京津冀6所縣域職教中心,打造了中高本縱向貫通,産科教橫向融通的技能型人才培養體系,形成了政行企校協同育人的新格局。
學校地處北京望京、河北固安,一校兩區辦學,總佔地面積1287畝,設有本科生院、臨空經濟管理學院、數字財金學院、人工智慧學院、外語與學前教育學院、珠寶與藝術設計學院、先進製造學院、基礎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培訓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及教學機構。學校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國家級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主持單位、北京市特色高水準骨幹專業建設單位,入選全國高職“國際影響力50強”“産教融合50強”、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典型案例100強、中國成人教育協會“職業院校服務全民學習”首批實驗校、全國職業院校傳統技藝傳承示範基地等。
學校現有教職工527人,其中專任教師326人,學校擁有國家級教師教學創新團隊2個,北京市級教學創新團隊3個;全國教學名師1名,黃炎培職業教育傑出教師1人,全國技術能手1人,全國輕工技術能手2人;北京市長城學者2人,北京市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1人,北京市高校名師6人,北京市職教名師4人,以及北京市級專業&&人、職業院校骨幹教師等稱號者50余人。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工作實際,現將2026年第一批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公開招聘57人。具體職責及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四)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忠於職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六)具備與應聘崗位相應的工作能力和技術水準。
(七)招聘人員範圍
1.國內應屆畢業生: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畢業生。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的相關政策。碩士應屆畢業生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學校集體戶口)。
2.博士後出站人員:擬聘用前須為2026年全職脫産在站博士後,入職時應取得博士後證書,其中非北京籍博士後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
3.留學歸國人員:須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相關條件和在京就業落戶有關要求。報名輔導員崗位的留學歸國人員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學校集體戶口)。
4.社會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政策的外埠人員。
(八)應聘人員年齡一般在38周歲及以下(1987年3月(含)以後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及以下(1975年3月(含)以後出生)。
(九)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員應聘: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人員。
三、招聘程式
招聘程式分為個人申報、資格審查、初選、復試、面試、學校審議、體檢、考察、公示、辦理入職手續。
(一)個人申報
自公告發佈之日起接受報名,應聘人員請訪問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招聘系統https://zhaopin.biem.edu.cn,線上註冊填寫簡歷資訊並申報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聯繫方式中所留郵箱僅用於問題諮詢,通過郵箱投遞簡歷或其他途徑投遞簡歷報名均無效。
創建簡歷時應同時上傳身份證掃描件、學習經歷證明材料、戶籍材料、課程目錄或成績單翻譯件(僅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等材料。因未按要求填報資訊、填報不全或不正確而影響條件認定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報名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20日12:00。
(二)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報名人員的基本資訊進行資格初審,用人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資格及提供的材料進行復審。
(三)初選
通過資格審查後的應聘人員登錄招聘系統發送個人專業能力陳述視頻,用人單位依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視頻進行評審初選,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陳述視頻(包括但不限于專業背景、研究方向、學術經歷等),要求本人正臉清晰出鏡,時長不超過2分鐘,視頻大小不超過50M,文件名以“應聘學院-崗位序號-姓名-應屆碩士/應屆博士/博士後/留學歸國人員/社會人員”命名。
初選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不低於70分。依據初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0的比例(不足1:10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復試人選。
(四)復試
復試方式為試講或筆試,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應聘教師崗位人員參加試講;應聘輔導員崗位人員參加筆試。復試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不低於70分。依據試講或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五)面試
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建面試考察組對應聘者進行面試。依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時以實際人數為準),將教師崗位面試結果上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輔導員崗位應聘人員進入試崗環節。
(六)試崗
教師崗位不參加試崗。輔導員試崗由學生工作部組織實施,時間不超過2周;試崗成績採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80分;依據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時以實際人數為準),將輔導員試崗結果上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七)學校審議
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崗位推薦人選,上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對各崗位推薦人選進行審議,經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及依序遞補人選。
(八)體檢、政審考察
擬聘用人員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相應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人事處統籌用人單位基層黨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主要涉及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能力素養、工作實績、道德品質、遵規守紀情況等內容。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人事處將聘用人員資訊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辦理入職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應聘人員應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職前相關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薪酬,社會保險、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等按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崗位等級:按照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辦法執行。
(三)試用期規定:入職後實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四年。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辦理落戶的終止辦理。
五、紀律要求及其他説明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如實提供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或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人員承擔由此産生的後果。
(二)本次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過程中學校存檔的材料外,其餘應聘材料均由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統一按期銷毀,不再退還應聘人員。
(三)學校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通知各環節通過人員參加考試等相關事宜,請應聘人員實時關注。因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四)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要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並配合完成體檢、報到並完成入職手續辦理,未能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後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僅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則説明資格審查未通過。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學校官網(www.biem.edu.cn)上發佈的為準,其他任何平臺和媒體的轉載均不代表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