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發展需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次),共3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
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定向),按時畢業並如期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京籍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擇業期內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等院校京籍畢業生;
2025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京的留學回國人員。
報考北京教育考試院考試評價研究崗的非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上述除戶口外的其他要求及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
(二)社會人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戶口及檔案放在京內畢業學校的非京籍常住戶口往屆畢業生),且人事行政關係及檔案在京(檔案未在工作單位存放的應在人才仲介機構存放)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政治素質好,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作風樸實,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有擬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工作能力及其他資格條件;
(五)符合擬聘崗位所要求的戶口限制;
(六)符合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限制,年齡要求38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以後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及以後出生;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後出生;
(七)符合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限制,國外高等教育院校所學學科專業與招聘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招聘單位應比照招聘專業主要必修科目(不含高數、英語等公共科目)和其研究方向確定;
(八)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受處分期間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所有崗位具體報名條件詳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資訊表》(附件1)。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階段
1.網上報名
本次參與招聘的全部單位均參加2026年度北京市第一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每名應聘人員限報考1個崗位。應聘人員須于2026年3月23日(週一)上午9:00—3月27日(週五)下午17:00期間,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網站頂部點擊“個人辦事”,選擇“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需根據自身情況、意向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穩慎報名,通過網上資格審核後不得修改報考資訊。報名時所填報個人資訊必須真實有效,學歷、專業等資訊與崗位要求必須相符,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取消本次公招報考資格。報名時需上傳崗位要求的相關附件材料(附件2)及本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附件3)。
在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崗位;報名結束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將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審結果,報考人員須合理安排報名時間並及時查詢網上審核狀態,如有疑問,可聯繫崗位資訊表中備註的聯繫人進行溝通。
2.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進行網上資格審核,報考人員于完成報名後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最晚為3月31日(週二)下午17:00。
3.列印准考證
初審通過的考生於2026年4月14日(週二)上午9:00-4月18日(週六)上午9:30期間,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按照網上操作提示,用A4紙自行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未按期列印准考證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定於2026年4月18日(週六)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准考證。
筆試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採取百分制計算。此次筆試無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為150分鐘,筆試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列,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比例詳見崗位資訊表(附件1),如合格人員未達到相應的比例,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面試。
筆試成績將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各單位官方渠道公佈: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bjeea.cn/),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官網http://www.biee.bjedu.cn/)、北京市數字教育中心(北京電化教育館)(官網http://bdec.bjedu.cn/)、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官網https://www.bjjycy.cn/)、北京市少年宮(官網http://bjssng.cn/)、北京市托幼服務指導中心(網址https://www.bjbys.net.cn/)、北京西藏中學(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市盲人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委指導各招聘單位組織完成。具體時間、形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本人按照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非本人辦理一律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並取消參加本次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應提供《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報名錶》(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系統列印),在《報名錶》“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其他材料與本次報名時上傳附件材料要求一致(見附件2),補充材料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報考人員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四)面試(崗位能力測試)
各招聘單位將組織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行面試(崗位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截至面試前一天,已確定的面試人員因故放棄或因故取消面試資格的,可以從同一崗位筆試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成績公示
北京教育考試院: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bjeea.cn/)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官網(http://www.biee.bjedu.cn/)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市數字教育中心(北京電化教育館):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市數字教育中心(北京電化教育館)官網(http://bdec.bjedu.cn/)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官網(https://www.bjjycy.cn/)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市少年宮: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80%。其中,崗位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測試成績×5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崗位能力測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市少年宮網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市托幼服務指導中心: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80%。其中,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50%+綜合能力面試×5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崗位能力測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網站(https://www.bjbys.net.cn/)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西藏中學: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7個工作日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西藏中學公眾號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北京市盲人學校:應聘人員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綜合成績=筆試×40%+面試×60%。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可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或北京市盲人學校公眾號查看本人綜合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確定體檢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主動放棄的或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依總成績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於官方渠道(含網站、網址、公眾號)公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5-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相關程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正式到崗工作後,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將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此招聘公告所列崗位聘用人選均為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二)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招聘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提供虛假材料,偽造、編造有關證件和資訊的情形,均按照取消報名資格處理,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如不能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從報名開始到招聘結束期間,報考人員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報考人員本人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各項公告、公示事宜,因個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五)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調整,相應補充公告將在招聘單位官方網站或公眾號公佈,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次招聘公告和具體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公告及崗位資訊為準,對其他機構轉發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釋。
(八)凡是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一律視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關條款規定。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所有。
六、報考諮詢電話
各招聘單位報名諮詢電話:詳見崗位資訊表(附件1)
諮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