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6年第一批人才引進和公開招聘醫務人員公告

日期:2026-03-11 09:45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分享:
字號:        

  根據《關於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和《關於印發〈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調發〔2018〕38號)等文件要求,為推動延慶衛生健康事業高品質發展,加強醫療人才隊伍建設,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務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共涉及23個崗位,擬招聘35人。

  二、招聘條件

  (一)熱愛醫療衛生健康事業,責任感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應屆畢業生報考需滿足以下條件:

  1.應屆畢業生,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畢業生。

  2.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非京生源畢業生引進相關政策,只可報考戶籍不限崗位。

  3.京籍留學回國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應在2025年1月1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國內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

  (三)社會人員報考基本條件,滿足其一即可(詳見附件1):

  1.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截至報名結束前人事行政關係及人事檔案須在北京。

  2.博士後出站人員,入職前須為全職脫産在站博士後,且在本公告發佈日前達到設站單位出站要求,其中非京籍博士後人員還須符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

  3.非京籍人員應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調發〔2018〕38號)有關規定,同時具有三級醫院10年及以上從醫經驗,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四)其他條件:

  1.學歷學位:應聘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2.專業: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執行,對於學科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國(境)外留學專業,報考人員需及時與招聘單位溝通聯繫,説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提供所在學校、院或係級出具的相關專業説明材料,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3.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應在公告發佈之日(含)前取得;相關工作經歷年限,時間應當足年足月據實累計計算,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佈之日(含)。

  4.年齡:38周歲及以下(限1987年3月及以後出生),45周歲及以下(限1980年3月及以後出生)。

  (五)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違法受到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程式

  採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與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3月20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採取網路報名方式進行,所需電子版材料如下:

  (1)報名錶(見附件2、附件3,填寫列印後在指定位置由本人簽字);

  (2)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京籍人員需提供戶口簿首頁(含有戶別、戶號、省級公安機關戶口專用章頁;凡屬集體戶口須複印集體戶首頁並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視同原件)及本人頁;

  (4)原始學歷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5)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註明“非定向”,未註明須開具證明)、所學全部課程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等材料的掃描件;

  (6)留學生需提供學位證明和教育部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以及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

  (7)社會人員需提供獎項榮譽情況(醫學領域相關獲獎情況:所獲得的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獎勵證書;醫學領域教學研究情況:課題研究、文章發表相關證書,課題研究以擔任主持人的結題證書為準,文章發表以刊物封面頁、目錄頁和發表頁為準;影響力情況:體現醫學領域創新成果、業績貢獻、人才培養等方面突出貢獻的證明材料);

  (8)人才引進崗位應聘人員需提供三級醫院10年以上從醫經驗證明(由應聘人員任職單位出具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9)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電子版;

  (10)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掃描件。

  上述材料須按照“順序號-材料名稱-姓名”分別命名。所有材料統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壓縮包(壓縮包大小不超過10MB),文件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單位名稱-招聘崗位-姓名-本人聯繫方式”,發送到報名指定郵箱(詳見附件1聯繫資訊欄),郵件主題命名格式同文件壓縮包。應聘人員通過郵箱投遞報名材料後,要及時與招聘崗位聯繫人電話溝通,確認是否收到報名材料並確認報名資訊。

  注:每名應聘人員只限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通過者,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四、考試考核安排

  (一)招聘考試

  1.人才引進崗位: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和安排可在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欄目查詢。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主考官評分確定名次。成績未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2.其他崗位:

  (1)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以上崗位應聘人員,參加一類招聘考試,具體要求和時間另行通知。一類招聘考試包括操作考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操作考試和綜合面試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通過操作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操作考試成績不低於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成績未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2)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以上崗位應聘人員,參加二類招聘考試,二類招聘考試包括筆試考試和綜合面試兩部分。

  筆試考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准考證為準。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統一在延慶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欄公佈。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綜合面試:對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筆試成績不低於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3)綜合成績

  對操作考試(筆試考試)和綜合面試全部達到合格及以上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按照操作考試(筆試考試)與綜合面試成績各佔5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如綜合成績分數相同,進行一次操作加試)。操作考試(筆試考試)和綜合面試有任何一項未合格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後續環節。

  (二)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相關文件執行。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須在指定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如需復查只限一次。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範圍。考察採取查閱本人檔案、與本人談話、出具考察報告等方式進行。

  如有應聘人員主動放棄崗位、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可按照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三)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延慶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欄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出問題且查實的,不予聘用。如有應聘人員主動放棄崗位、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情況,在同一崗位綜合成績(人才引進崗位按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其中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最終審批結果為準,對於未經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不予聘用。非北京市戶籍的,在完成辦理進京落戶手續後再辦理聘用手續。所有擬聘用人員須服從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工作安排。

  五、其他説明

  (一)2026年3月20日17:00以後,不再受理網上報名和個人資訊、資料的修改。

  (二)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繫不暢影響招聘的,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本次招聘考試未委託任何培訓機構組織開展培訓,也未指定任何參考用書。

  (四)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的;

  5.應屆畢業生未能按時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

  6.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7.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8.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六)應聘人員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一律視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關條款規定。

北京市延慶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6年3月11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