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市財貿管理幹部學院)創建於1958年,是北京市屬公辦高職院校。學校是中國特色高水準高職學校、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優質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北京市特色高水準職業院校、首都文明單位、北京市依法治校示範校,榮獲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獎”“傑出校長獎”、中泰職教國際合作貢獻獎、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等稱號。
按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規定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的要求,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京市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教師崗、輔導員崗和其他專業技術崗,具體崗位情況詳見附件《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6年公開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
1.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能按時畢業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高校畢業生。非北京生源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的相關要求。。
2.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北京市關於留學歸國人員落戶的相關政策要求。
(二)博士後出站人員
應達到設站單位出站要求,2026年底前取得博士後證書、完成出站手續,非京籍博士後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於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的條件。
(三)社會人員
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落戶時間截至報名截止之日),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且人事、行政關係在京。符合崗位條件的非京籍人員,須符合《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京人社調發〔2018〕38號)的相關要求。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職業教育事業。
(二)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愛崗敬業、品德優良,具有良好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無任何不良記錄。
(三)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以及電腦應用能力。
(四)各崗位均要求相關專業背景,各階段學歷均為經教育部批准或認證的國民教育系列。
(五)各崗位具體年齡要求以附件資訊為準。年齡“38周歲及以下”指1987年2月1日(含)以後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85年2月1日(含)以後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在校期間存在違規違紀情形並受到相應處分的;聘用後構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關係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崗位詳情及應聘方式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需求等詳見《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6年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1)。崗位需求表所列專業代碼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9年頒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教育部歷年公佈的專業目錄以及經教育部批准的各學校特設專業目錄等相關文件。若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科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名稱相同、代碼不一致,或學科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學校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二)應聘方法和流程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請按要求登錄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系統(https://zp.bjczy.edu.cn/)註冊並創建簡歷,簡歷內容應詳盡並與本人情況一致,填寫完成後應聘相應崗位,簡歷一經提交將無法撤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3月5日16:00。
2.資格審核
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小組,對應聘報名人員的個人資訊及簡歷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後續程式。
3.測評應聘人員
公開招聘工作小組組織測評,主要對應聘人員勝任崗位的政治素質、專業水準、思維能力和實踐能力等進行考察和評價,測評分為初試、復試和試崗。
(1)初試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可採取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評等多種方式進行,教師崗設試講環節。各崗位初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初試成績8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按成績依次排序,以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復試人數1:5的比例進入復試(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
(2)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成績8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按成績依次排序,以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參加試崗人數1:2的比例確定試崗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
進入復試人員需同時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心理測試,測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
(3)試崗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時間不超過1周。各用人單位對試崗人選的表現進行評價打分,合格成績為80分。
4.確定擬聘人選。
學校按照初試、復試、試崗成績分別佔30%、40%、3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擬聘人選。
5.體檢、考察和公示
擬聘人選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綜合考察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經學校審批後,在學校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予以聘用,辦理聘用手續。
五、相關情況説明
(一)資訊發佈:本次招聘資訊只在以下資訊平臺發佈,其他平臺發佈與本次招聘相關資訊均不保證其真實性。
1.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
2.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官網(http://www.bjczy.edu.cn)校園服務-人才招聘欄。
3.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系統(https://zp.bjczy.edu.cn/)公告欄。
(二)工作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的監督。
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特別提醒:誠實守信,遵守招聘紀律
對不按時參加應聘程式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違反招聘規定,提供虛假資訊、證件或作弊等情況,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各環節中如有棄權或取消資格者,學校將按分值高低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聘用合同或協議書籤訂及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公告發佈的崗位聘用人員均為事業編制,經批准聘用後,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北京市及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七、聯繫方式
公開招聘系統技術支援:15503020738(李老師)
人事處諮詢電話:010-60515229(袁老師)
各用人單位諮詢電話:詳見附件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