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學院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學校,同時承擔北京教育黨校職能。學院前身是創建於1953年的北京教師進修學院,1978年更名為北京教育學院。在七十餘年的辦學歷程中,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定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恪守“敬業垂范、博學篤行、求實創新”的院訓,專注幹部教師培訓事業,成為首都優秀教師、優秀教育管理者和未來教育家成長的搖籃。
為滿足學院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誠摯地向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發出邀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18名專任教師崗位人員、2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崗位具體要求詳見《北京教育學院2026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學科專業(類)以教育部公佈的最新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
此類人員是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定向),按時畢業並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2025年、2026年)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24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未與任何單位簽訂合同且無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
(二)留學回國人員
此類人員須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就業落戶條件。
(三)社會人員
1.2026年出站的博士後。此類人員須符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原則上應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後證書並完成博士後出站手續。
2.符合崗位要求的優秀社會人員。
三、應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職業道德,恪守工作紀律,服從學校和所在部門工作安排。
(三)有志於從事教師教育事業,理論功底紮實、專業素養良好,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與崗位執行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38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後出生)。
(六)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員應聘:
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人員。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
2.報名方式及材料
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內應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教育學院應聘人員簡歷》(附件2)。
(2)《北京教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錶》(附件3)。
(3)學歷學位證書、學籍在讀證明、職稱證書等(合併成為一個PDF文檔)。
上述三項材料及郵件主題均以“應聘部門--專業--姓名”方式命名,以三個單獨附件形式一次性發送至指定郵箱,切勿壓縮打包,發送郵箱地址見附件1。未按時間與要求投遞簡歷的,報名視為無效。
3.其他説明
每人限報1個崗位,郵箱是唯一報名渠道。
(二)資格審查
學院根據招聘專業要求和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三)初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由學院統一組織,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1:10比例(不足1:10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試講/復試人員。
(四)試講/復試
應聘專任教師崗位人員參加試講,試講由各二級學院組織,試講成績實行百分制。應聘其他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參加復試,復試由學院統一組織。按試講/復試成績由高到低1:5比例(不足1:5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五)面試
面試由學院統一組織,成績實行百分制。
(六)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各類崗位按照筆試成績、試講/復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30%、40%和3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參加政審與體檢人選。
(七)政審體檢
政審、體檢工作由學院統籌組織。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如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政審、體檢不合格情形的,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員並辦理聘用手續
經學院審批後,對擬聘人員在北京教育學院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後,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的情形,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後履行相關程式,並再次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相關程式辦理聘用手續,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辦理完成相關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試用期規定
入職後實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四年。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辦理落戶的終止辦理。
五、聘用後的相關待遇
學院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及擬聘人選實際情況,經審議研究確定所聘崗位等級。按照國家、北京市和學院的有關規定落實相應待遇。
六、紀律及其他要求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如實提供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或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人員承擔由此産生的後果。
(二)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請應聘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招聘各階段,學院將以電話或資訊等形式通知入圍人員,未通過者不另行通知,應聘相關材料不予退還。因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三)此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初試、試講/復試、面試等環節,如遇不可抗力等情形,將適時予以調整。
七、聯繫方式
學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黃寺大街什坊街2號
郵遞區號:100120
學院網址:http://www.bjie.ac.cn
聯繫電話:010-82089261、010-82089118及《北京教育學院2026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中聯繫電話。
北京教育學院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