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日期:2025-12-29 09:40    來源:北京市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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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北京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具體見北京市體育局網站(https://tyj.beijing.gov.cn/)政務公開/職權資訊/機構設置所屬欄目。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北京市體育局所屬10家事業單位,82個崗位,擬招聘工作人員100人(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體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招聘崗位的任職資格和崗位條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以及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的公開招聘和各級重大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其他條件

  1.社會人員: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及檔案在京。

  2.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2025年、2026年的高校畢業生)、2024年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擇業期內無任何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畢業生)。北京生源畢業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還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政策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所修科目成績無不及格、補考和重修記錄,要能夠按時取得學歷學位。

  3.報考年齡38周歲及以下指1986年12月及以後出生,40周歲及以下指1984年12月及以後出生,45周歲及以下指1979年12月及以後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每名考生限報考1家單位的1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

  3.報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錶》(表內資訊須逐項填寫、無內容項要註明“無”,報名錶右上角粘貼或列印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簽字”欄內須本人簽字);

  (2)本人簡歷;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面);

  (4)戶口簿原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學信網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公章。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複印件;

  (6)所報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及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資訊,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準確詳實、清晰可見,因提交材料無法辨識致使未成功報名由本人負責。

  4.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將在北京市體育局網站(政務公開—招考招聘欄目)進行通知,准予進入考試環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二)考試方式

  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形式,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於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考試範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市體育局官方網站公佈筆試成績。

  2.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於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錶等方面,部分單位面試環節含專項能力測試。

  每個招聘崗位按照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詳見附件1),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成績低於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因考生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低於進入面試環節人數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該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筆試成績並列的除外)。如遞補後,仍未達到該崗位進入面試環節人數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比例計算,滿分為100分,以綜合成績確定考試名次。

  (四)成績公佈

  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市體育局官方網站公佈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考生對已經公佈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佈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考生只可查閱本人成績),復查範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五)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於未參加體檢或未通過體檢的,不予聘用。體檢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

  (六)考察

  到應聘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七)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産生。

  (八)公示報批

  1.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市體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聘用和備案手續。經批准後,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聘用等工作(社會人員應在30天內完成),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九)試用期考核

  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五、需説明事項

  (一)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提交報名材料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繫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後,擬聘用人員須協助招聘單位及時辦理聘用手續。

  (三)對於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國(境)外留學專業,考生在報名時需上傳專業證明材料,包括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根據職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四)應聘人員入職前需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否則不予接收。

  六、聯繫方式

  (一)北京市先農壇體育運動技術學校

  聯繫人:關老師、徐老師,聯繫電話:63032988。

  (二)北京市木樨園體育運動技術學校

  聯繫人:蘇老師、尤老師,聯繫電話:67230961。

  (三)北京市什剎海體育運動學校

  聯繫人:郭老師、李老師,聯繫電話:83223391、83229455。

  (四)北京市射擊運動技術學校

  聯繫人:李老師、王老師,聯繫電話:69627114。

  (五)北京市冬季運動中心

  聯繫人:魏中陽、張聞,聯繫電話: 81198407。

  (六)北京市航空運動學校

  聯繫人:谷老師,聯繫電話:61730986。

  (七)北京體育職業學院

  聯繫人:王老師、司老師 聯繫電話:87806970。

  (八)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

  聯繫人:孫老師,聯繫方式:65915548。

  (九)北京市網球運動管理中心

  聯繫人:萬老師,聯繫方式:67211028。

  (十)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

  聯繫人:陳老師,聯繫電話:67142132。

北京市體育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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