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於印發〈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的相關要求,發佈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及出站博士後公開招聘崗位292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朝陽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學科教師崗位。具體崗位資訊見《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及出站博士後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2025、2026年畢業的碩士畢業生、博士畢業生;2026年出站博士後。
(二)就讀最高學歷至今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碩士畢業生、博士畢業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師德修養,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三)年齡:38周歲(含)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後出生)。
(四)專業對口,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五)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還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相關要求。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七)各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見《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及出站博士後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受理報名
時間: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工作日8:00—16:00。
地點:見《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及出站博士後公開招聘崗位及要求表》(附件1)中公佈的地址。
持所需材料原件完成現場報名申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取消本次招聘所有報考資格。
應聘人員從公告下載《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面向應屆畢業生及出站博士後公開招聘報名錶》(附件2),填寫真實有效報名資訊,在報名錶右上角指定位置粘貼照片。
1.2024、2025年畢業的碩士、博士畢業生提交碩士、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2026年畢業的碩士、博士畢業生提交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明確標注畢業生的生源地、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以及培養方式統招、非定向等)、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由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博士後提交工作站工作協議、工作證或出站證書;
2.2024年畢業的碩士、博士畢業生提交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最高學歷上學期間至今的《社保權益記錄單》;
3.留學回國碩士、博士人員提交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教育部認證的學歷學位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
4.本人身份證;
5.本人近期免冠1英寸證件照片2張;
6.教師資格證或師範生證明或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成績單;
7.符合各招聘崗位具體條件的證書或證明性材料。
報名錶一式兩份,其餘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朝陽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進行資格複審。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由朝陽區教委組織安排筆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等具體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筆試成績由招聘單位公示。成績合格人員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各崗位以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通過合格線人數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通過合格線人數進行面試。入圍人員如放棄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
2.考核面試
由招聘單位組織安排,進行職業素養、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專業知識和技能等方面的考核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考核面試成績由招聘單位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筆試和考核面試權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考核面試成績60%),確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數與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階段人員。
(四)體檢
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進入體檢階段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理。
(五)考察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心理素質、師德修養、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如考察環節出現崗位空缺,在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後進行考察。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情況在北京市朝陽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其他説明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以及相關證書、證件等材料。凡提供偽造材料、弄虛作假、違反程式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相應資格,並終止辦理聘用手續,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繫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北京市朝陽區教育委員會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