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現為北京市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工作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基本條件
招聘學生輔導員3名,具體崗位資訊詳見附件《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二)身心健康,身體條件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
(三)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
(四)報考人員須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且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
(五)報考人員年齡38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及以後出生),且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三、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
四、報名方式
應聘者請訪問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招聘系統(網址:http://hr.bcpl.edu.cn:81/zp.html#/),線上註冊按規定模板填寫申報崗位及個人簡歷資訊。本次招聘一律通過學校招聘系統進行填報,不接受紙質或其他渠道報名。
五、招聘程式
(一)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截止後,學校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者提交的報名資訊、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網上招聘系統中填報資訊不全而影響審查認定的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者按照郵件通知參加筆試。
(二)筆試
應聘者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
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於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於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三)面試和心理測試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筆試、面試兩環節各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全程錄影。
面試和心理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心理測試僅作為參考意見,不計入綜合成績。
(四)綜合考核
依據綜合成績,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綜合考核人數1:3的比例確定人選,由學院領導、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綜合考核,確定各招聘崗位的擬聘用人選。
(五)學院審批
擬聘用人選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六)政審、體檢和公示
1.政審。人事處對擬聘用人選進行政審及查閱人事檔案。主要涉及擬聘人選的“三齡兩歷”、現實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有無違法違紀等內容。
2.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3.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結果按照要求進行備案。
六、需説明事項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郵箱有效。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郵箱,筆試、面試、綜合考核、體檢等均以郵件通知為準。
(二)社會人員在報考前應徵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後,擬聘用人選須及時辦理完行政關係調入手續。
(三)應聘者提交的資料需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人事處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