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於印發<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調發〔2018〕3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等文件要求,海淀區教委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海淀區教委所屬的10個事業單位,共招聘16個崗位(崗位資訊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工作年限等條件;
6.具備崗位要求的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條件要求;
8.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檢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9.報考人員應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以及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要求
1.學歷學位要求: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一致,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均為應聘人員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2.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公佈的學科專業目錄執行,對於學科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國(境)外留學專業,報考人員需及時與招聘單位溝通聯繫,説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3.年齡要求:“50周歲及以下”指1975年10月31日(含)及以後出生。
4.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
5.具有省級或地市級優質中小學10年以上教學經驗。
6.本市常住戶口人員須人事行政關係在北京;非京籍人員應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人社調發〔2018〕38號)有關規定。
7.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榮譽稱號等,應在公告發佈之日(含)前取得,專業工作年限,時間應當足年足月據實累計計算,計算時間截至公告發佈之日(含)。
三、招聘程式
(一)網上報名及初審
報名時間:2025年11月10日9:00至2025年11月14日17:00
報名網址:報名網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網系統)首頁-“海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入口”。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所填資訊應真實、完整、準確,全部報名資訊一經審核通過不得修改。區教委組織用人單位對提交報名資訊成功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審核狀態,網上審核通過人員,審核狀態將顯示為“網上初審通過”。網上初審通過的考生可以在報名系統中列印《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錶(社會人員)》。未經網上報名及審核不通過人員,不能進入下一步環節。
在報名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報;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將不能再更改報名資訊。報名結束後,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將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審結果,報考人員須合理安排報名時間。
(二)現場確認
須本人親自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2025年11月17日9:00-14:00
確認地點:各招聘單位現場確認(詳見附件)
現場確認時所需材料:
1.《海淀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錶(社會人員)》(下載列印後簽字);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4.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崗位要求的相應學位證書,凡後取學歷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從中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網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載並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線上驗證報告》);
5.若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檔,需開具存檔證明;
6.勞動(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考核表、學校證明等能夠證明專業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材料;
7.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8.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9.省級或地市級優質校證明材料;
10.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榮譽稱號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確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兩份複印件,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件招聘單位留存。
(三)資格複審
招聘單位將擬進入資格複審人員相關材料交區教委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四)試講、面試
考試採取先試講後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組織,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及格線為60分。試講環節不指定具體範圍,由進入考試人員根據申報崗位學段、學科課程標準自行準備微課內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課,試講總成績100分,60分為及格線,試講在15分鐘內完成。半結構化面試,總成績100分,60分為及格線,時間控制在15分鐘內完成。
考試成績由試講成績和半結構化面試成績組成,其中試講成績佔考試成績的70%,半結構化面試成績佔考試成績的30%。總成績及格線為60分。試講、半結構化面試成績均需達到及格線以上。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十個工作日內在海淀教育人才網(https://www.hdjwrc.cn/)公佈。
招聘單位在成績合格人員中(試講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合格),根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及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綜合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環節人員。若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採取加試試講的方式取第一名。
(五)考察、體檢和公示
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和體檢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職業適應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招聘單位將考察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用人員資訊在海淀教育人才網(https://www.hdjwrc.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現考生個人放棄或資格復查、考察、體檢不通過等情況,按照規定在符合條件的人選中依次順延。公示一經開始,不再順延。
(六)資格終審
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終審。資格終審通過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人才引進及相關調入等手續,未通過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
從報名開始到招聘結束期間,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自行及時上網查閱各項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現場確認、資格審查、考察、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考生須符合北京市、海淀區人才引進工作程式和要求,若不符合北京市、海淀區人才引進工作要求,進京手續審批未通過的,取消公開招聘擬聘用資格。
各招聘單位諮詢電話:詳見附件
監督電話:88487392 88472680
(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委員會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