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崗位招聘資訊

日期:2025-04-23 10:37    來源:首都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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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成立於1997年,是一所集中小學為一體的十二年制公辦學校,位於海淀區西三旗育新花園(小學部,為海淀區首批素質教育優質校)和新康園小區(中學部,高中為海淀區示範高中、海淀區新品牌學校)。學校接受北京市教委、首都師範大學黨委和海淀區教委的領導和管理。

  2012年9月,學校按照北京市城鄉一體化建設規劃的部署,作為昌平區第一所引進名校,承辦了首都師範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學校。2019年8月,首都師範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學校響應昌平區集團化辦學和學區制改革工作部署,牽頭成立了首都師範大學附屬回龍觀育新教育集團,下轄6個校區;2021年9月,學校與房山區教委簽署合作辦學協議,承辦了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房山分校,2023年9月牽頭成立首都師範大學附屬房山育新教育集團,下轄7個校區。至此,形成“一個管理體系,十五個特色校區”的十五年制(覆蓋幼小初高)、跨區域(海淀、昌平、房山)、師生人數達到16000餘人的超大規模集團化辦學格局。

  在學校領導班子帶領下,全體教職工與時代同頻共振,為夢想積厚成勢,弘揚教育家精神,踐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先成人後成才,既成人又成才”為育人宗旨,以“重人品、喜敬業、塑能力、崇成果”為評價導向,以“育德、致美、啟智、日新”為價值引領,積極構建五育融合育人體系,得到廣大家長的充分認可和社會的廣泛讚譽。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的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現將2025年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專技崗位(中小學教師崗位)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應屆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和北京市戶籍社會人員

  (一)應屆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應聘人員為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生的,須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無補考記錄,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碩士畢業生原則上應為1995年1月1日之後出生,博士畢業生原則上應為1990年1月1日之後出生。

  應聘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的,報考時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且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係,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北京市關於留學歸國人員落戶的相關政策要求(提交落戶材料,具體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要求為準)。

  (二)北京戶籍社會人員

  截至公開招聘報名時,個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係在京,且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具有5年及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基礎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具有敬業精神;

  2.報考者年齡須為35周歲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有高級職稱或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

  3.具有聘用崗位所規定的相應合格學歷;

  4.社會人員需要具備5年及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

  6.身體健康,符合崗位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025年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崗位招聘資訊》)。崗位需求表所列專業代碼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教育部歷年公佈的專業目錄以及經教育部批准的各學校特設專業目錄等相關文件。若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科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名稱相同、代碼不一致,或學科專業相近但不在選定參考目錄的,學校將結合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二)教師資格要求

  具有相應學段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段和學科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持有高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人員可報考低段學科崗位。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5年7月31日前必須取得正式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其他要求

  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三、報名時間及程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30日17:00。

  (二)報名方式:採取網上報名、線上資格審核

  (三)報名程式: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請登錄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網站(http://www.yuxinschool.com.cn)了解公開招聘公告內容,並通過公招網(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報名,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本人要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刻取消報考資格。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需要簽署誠信承諾書(附件2),承諾所提供的資訊真實準確,並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

  2.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後,學校招聘工作小組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相關資訊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登錄學校網站和公招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初審未通過的不另行通知。

  3.筆試確認

  通過網上資格審查人員請根據通知要求確認參加筆試。未按時確認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安排

  (一)筆試

  1.筆試採取“線上”閉卷考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通識類考試,重點考察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考試時間及方式

  具體考試時間和要求將通過手機短信和郵件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應聘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參加模擬測試和正式考試。

  3.成績查詢

  應聘人員可於2025年5月28日之後登錄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成績低於合格線者不能進入資格複審。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於合格線的實際人數進入資格複審。

  4.資格複審

  現場資格複審所需材料包括:

  (1)公招網導出的《應聘人員報名錶》(本人在“誠信聲明”處簽名);

  (2)身份證、戶口簿(卡)原件及複印件;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後續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應屆畢業生要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就業部門蓋章,未註明培養方式的須另行提供證明)和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原件及複印件;

  (4)擇業期內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學位證、存檔單位證明(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5)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護照、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原件及複印件;

  (6)本人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師範生可提供高校開具的免試證明(證明中明確教師資格證對應的學段、學科);

  (7)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和年限的,須提供工作經歷和年限的證明;

  (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

  (二)面試

  1.通過資格複審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面試全程錄影錄音,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分別按照30%、7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如同一職位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如同一職位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應由面試評審小組綜合評定後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並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在組織考察、體檢後進行公示。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考察組通過相關渠道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個人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等情況。擬聘用人選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或主動放棄的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按照規定程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後,將在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七、其他規定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崗位擬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二)學校將在網站公佈考試相關資訊,考生應保證考試所用網路暢通,因網路不暢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初審未通過的不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須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錄取資格,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聘用人員崗位等級: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為專技十二級崗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擬聘人員,按已取得的職稱職務聘用到相應崗位等級。

  (五)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及入職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諮詢電話(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技術諮詢電話:010-68771316、68771284

  政策諮詢電話:010-82951952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所有。

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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