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學院2025年第一批公開招聘公告

日期:2025-04-14 14:29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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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音樂學院建立於1964年,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院校、北京市“高水準研究型大學”建設院校、“全球音樂教育聯盟”秘書處學校。學校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守弘揚中華優秀傳統音樂文化、發展社會主義民族新音樂的辦學初心,以“承國學、揚國韻、育國器、強國音”為辦學理念,以“仁愛、誠信、博學、精藝”為校訓,以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高等音樂學府為辦學目標,倡導和建設“中國樂派”,獨具中國音樂教育和研究特色,多年來被譽為“中國音樂家的搖籃”“中國音樂的殿堂”。

  中國音樂學院致力於構建和完善中國音樂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學科建設水準處於全國領先地位。學校擁有藝術學一級學科博士點、音樂專業類別博士點,建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是“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院校”。教育教學覆蓋研究生、本科、附中(預科)三個層次,構成集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音樂教育、藝術管理為一體的全方位學科專業佈局。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暫行辦法》《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中國音樂學院公開招聘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中國音樂學院實際發展目標和師資隊伍建設需要,為了更好的傳承、發展和創新中國音樂,整體推進學校學科發展水準、教育教學管理水準、人才培養品質,中國音樂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秉承“公開招聘、平等競爭、因崗擇人、擇優聘用”的原則,特將招聘崗位和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

  (四)愛崗敬業,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要求及其他條件,具有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樂於奉獻,忠於職守,責任心強。

  (五)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於定向或委託培養)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離校未就業)。其中,非北京常住戶口的應屆畢業生須滿足:

  1.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

  2.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應是1990年1月1日以後,碩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應是1995年1月1日以後;

  3.原則上應於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符合非京生源畢業生進京落戶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六)留學歸國人員取得的最高學歷學位應為境外高校頒發,原則上應於報名時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等相關材料。非北京常住戶口的留學歸國人員須滿足北京市關於留學人才引進的相關要求。

  (七)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原則上應於2025年8月31日之前達到設站單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後證書、辦結出站手續,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應聘人員還應符合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八)除上述(五)至(七)條以外的優秀人才須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上學期間的學校集體戶口不屬於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關係在北京。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應能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九)報名人員應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十)以下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應聘:

  1.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具有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需求崗位、學歷層次、所學專業、招聘人數等相關資訊請參見“附件1”。

  三、招聘程式

  招聘程式分為個人申報、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學校審核和公示等環節,擇優選拔適合中國音樂學院崗位的工作人員。

  (一)個人申報

  應聘者登錄中國音樂學院招聘系統,按要求註冊填報,選擇崗位,提交應聘申請(系統填報資訊務必完整且真實有效)。若申請人填寫的資訊不真實、不完整或存在錯誤,導致無法通過資格認定的,其申請將被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

  (二)資格審查

  人事處會同招聘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核的人選。各招聘部門可根據招聘崗位需要,要求應聘人員提交相應材料。

  (三)考核

  考核分為: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心理素質測評、專業考核、綜合素質考核(面試)。

  1.綜合知識測試(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輔導員崗位考生須參加綜合知識測試(筆試)。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合格者,按照崗位數量和考生數量1:20的比例,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成績合格考生未達到相應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員進行。綜合知識測試(筆試)成績將作為後續考核的參考依據,不計入考核總成績。綜合知識測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者,不能參加後續考核。

  教師崗位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下一環節考核。

  2.心理素質測評

  所有通過資格審核的教師崗位考生和通過綜合知識測試(筆試)且入圍下一環節的輔導員崗位考生均須參加心理素質測評,否則不能參加後續環節。該環節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質,結果不對外公佈且不計入成績。心理測試環節發現問題的,需進一步考察,根據情節確定能否參加專業考核。

  3.專業考核

  各招聘部門組織專業考核,考核形式按照招聘部門通知進行。考核成績合格者,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進入綜合素質考核(面試)。人選達不到相應比例的,可按實際入圍人員進行。

  4.綜合素質考核(面試)

  面試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科學、擇優的原則,突出行業特點和崗位匹配性。綜合素質考核(面試)成績合格者,按照部門專業考核成績佔50%、學校綜合素質考核(面試)成績佔50%的權重,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擇優錄取。

  (四)分數線

  考核評分實行百分制。綜合知識測試(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專業考核合格分數線:90分;綜合素質考核(面試)合格分數線:90分。

  (五)考察、體檢

  應聘人員必須通過考察(含師德師風)、政審、檔案審查等環節,並在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屆時通知考核通過者,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最新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並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不符合體檢要求的將取消擬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聘人選

  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中國音樂學院官網公示七個工作日。

  四、報名、查詢方式

  (一)報名要求

  公開招聘只接受網上申報,中國音樂學院招聘網是唯一申報渠道(僅通過郵箱投遞簡歷報名無效)。應聘人員請務必登錄招聘網址:http://zhaopin.ccmusic.edu.cn/zp.html#註冊並填寫個人詳細資訊(教育經歷自高中填起,需連續完整)。個人資訊務必如實填寫,其中,每一段學歷的“所學專業”應寫明專業代碼(例如“理論物理070201”,具體專業代碼資訊請諮詢所讀院校),在國外高校就讀的專業不必填寫專業代碼。系統申報的同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掃描件。

  2.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其中,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成績單(原件+翻譯件)和出入境記錄(可在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網站查詢)。

  3.國內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歷學位的學信網查詢結果和《就業推薦表》掃描件,表中不含統招證明的,還需額外提供統招證明(需由學校蓋章)。

  4.提供每個學位的專業代碼證明(境外學位除外)。

  5.本人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參保人員繳費資訊),須包含社保繳納單位資訊(未工作過的考生也須如實提供)。

  6.本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全國範圍查詢結果。

  7.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最後學歷學位成績單掃描件(需由研究生院蓋章)。

  8.博士後需提供《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需由設站單位蓋章)和在站證明(包含:進站時間、預計出站時間、已完成科研工作任務階段)。

  9.與崗位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如黨員證明、工作證明、資格證明、獲獎證書等等)。

  10.誠信承諾書(需列印後手簽)。

  11.個人簡歷。

  12.相關的科研學術證明材料掃描件。

  以上材料按上述順序命名排列,製成一個PDF文檔(不超過10M)發送至ccmzhaopin@163.com,郵件及PDF文檔標題務必按照“應聘崗位+姓名+人員類別”(例如:“**係**崗 張某 國內非京應屆”)的形式命名。其中:1-10項在發送郵件的同時需上傳報名系統。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按公告與崗位條件要求提供全部證明材料,並在報名後隨時查看系統審核結果和反饋資訊,如因為缺少證明材料導致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自行承擔後果。

  以上資訊、材料為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請如實填寫並按要求上傳報名系統及指定郵箱。

  (二)查詢方式

  中國音樂學院將通過學校官網人事處頁中的“人才招聘”、報名系統首頁、個人郵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考核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考生應隨時留意查詢以上通知並在招聘系統上查詢審核結果、考核成績。考生應確保聯繫方式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如因填報資訊有誤或本人通訊工具不暢、無法接收或未及時查看相關通知而導致未按要求參加考核的,由此産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對審核結果或考核分數等問題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佈3天內向學校反映、申請復查,過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23日上午11:00。

  五、聘用及待遇

  中國音樂學院為北京市屬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薪酬,社會保險、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等按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説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規定,學校將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並對應聘人員進行全程考察,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取消其資格。應聘人員考察、政審不合格或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訊,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者,將視情節輕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將解除聘用合同,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師德不合格者,一票否決。

  (二)非北京常住戶口應聘人員的聘用以中國音樂學院的進京指標和上級的審核批復為準。

  (三)擬聘人員原則上應在公示結束後的60天之內完成入職,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特殊情況經個人申請、學校同意可適當延長。

  (四)擬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須在中國音樂學院服務至少3年(即服務期3年),按學校相關規定簽訂《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補充協議》並履約,如違約按協議內容和相關規定處理。

  (五)初次就業人員的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涉及辦理落戶的,終止辦理。

  (六)本次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過程中學校存檔的材料外,其餘應聘材料均由中國音樂學院統一按期銷毀,不再退還應聘人員。

  (七)崗位條件中,除非特殊説明或已註明截止時間,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即符合條件(如工作年限等)。

  (八)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報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九)每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不能兼報,不按要求在系統裏報名、提交材料者,報名無效。

  (十)聘用人員崗位等級的確定按照崗位公佈級別、學校新聘入職人員崗位定級相關規定和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此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考核形式及時間安排將適時予以調整。如有調整將通過學校官網人事處頁或報名系統首頁發佈,不再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告。

  (十二)若考生所學專業學科代碼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代碼不一致,或國外院校考生所學專業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專業學科不一致,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可對照教育部歷年公佈的專業目錄,以及經教育部批准的各學校特設專業目錄,提供所在學校、院或係級出具的相關專業説明材料;國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譯過的專業課程目錄及成績單;同一專業的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研究生均可報名;所學專業與代碼不一致的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十三)本公告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人事處聯繫人:田老師、徐老師

  電話:64887390 郵箱:ccmrsc@263.net

  考生在報考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在工作時間內撥打電話,如電話處於佔線中或非工作時間時請向郵箱發送郵件描述問題,收到郵件後中國音樂學院會儘快解決問題。

  與報名系統使用操作相關的技術問題,請直接點擊報名系統上方“技術支援”諮詢(guoshuang@hjsoft.com.cn)。

  學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翔路1號

  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繫人:趙老師

  電話:64887178 郵箱:jw64887386@163.com

  説明:由於校園網進行系統維護,因此個別時段招聘網站會暫時關閉,除此以外工作日的工作時段正常開通。

中國音樂學院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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