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經理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公告

日期:2025-03-26 20:38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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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經理學院)是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市教委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學校地處北京望京、河北固安,一校兩區辦學,總佔地面積1287畝,設有10個二級學院和教學機構,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國家級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主持單位、北京市特色高水準骨幹專業建設單位,入選全國高職“國際影響力50強”“産教融合50強”、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典型案例100強、中國成人教育協會“職業院校服務全民學習”首批實驗校、全國職業院校傳統技藝傳承示範基地等。

  學校現有教職工482人,其中專任教師278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129人,佔比46.4%。學校擁有國家級教師教學創新團隊2個,北京市級教學創新團隊4個;全國黃炎培職業教育傑出教師1人,全國技術能手1人,全國輕工技術能手2人;北京市長城學者2人,北京市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1人,北京市高校名師6人,北京市職教名師4人,以及北京市級專業帶頭人、職業院校骨幹教師等稱號者50餘人次。

  2024年,京津冀三地教育部門依託學校固安校區,聯合成立京津冀職教改革示範園區,構建央地互動、區域聯動協同平臺,聚合京津冀三地優質産教資源要素,以教育協同創新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邁向更高水準。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經理學院)作為園區依託建設單位,以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為己任,牽頭開展職普融通本科人才聯合培養試點,開啟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新篇章,並着力將園區打造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標桿工程、教育強國建設精品工程、現代職教改革示範工程,在新時代首都職教改革中當好探路者、推動者和踐行者。

  為滿足學校事業高品質發展需要,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實際,現將2025年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崗位、具體要求及職數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一)應屆畢業生。須為普通高等學校2025年應屆碩士或博士畢業生及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畢業生,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其中,非京籍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要求和進京落戶的條件。

  (二)博士後出站人員。須為全職脫産博士後,且符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關於進京落戶條件,同時要求2025年8月底前能出站並報到入職。

  (三)社會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在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政策的外埠人員。

  (四)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關係,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北京市關於留學歸國人員落戶的相關政策要求。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四)愛崗敬業,樂於奉獻,忠於職守,身心健康;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六)具備與應聘崗位相應的工作能力和技術水準;

  (七)其他條件

  1.碩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之後出生),博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之後出生);

  2.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八)本次招聘不接受以下人員應聘: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人員。

  四、報名方法及時間

  自公告發佈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4月15日12:00(以收到郵件日期為準)。

  應聘人員須分別填寫應聘申請表(見附件2)、應聘人員基本資訊表(附件3),以excel格式發至郵箱zhaopin@biem.edu.cn,郵件主題以及應聘申請表的命名格式須為:“用人部門名稱+應聘崗位序號+姓名”,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命名為“佐證材料”,以PDF格式一併發送至郵箱。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五、招聘程式

  招聘程式分為個人申報、資格審查、初試、試講/復試、面試、學校審議、體檢、考察、公示、辦理入職手續。

  (一)個人申報

  應聘者選擇相應崗位,通過電子郵件提交應聘申請。

  (二)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報名人員的基本資訊進行資格初審,用人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資格及提供的材料進行複審。

  (三)初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成績實行百分制。依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0的比例(不足1:10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試講/復試人員。

  (四)試講/復試

  通過初試人員參加試講或復試,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應聘專任教師崗位人員參加試講,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參加復試。依據試講/復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不足1:5時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五)面試

  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建面試考察組對通過試講或復試環節的應聘者進行面試,依據成績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不足1:3時以實際人數為準),將結果上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六)學校審議

  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崗位推薦人選,上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各崗位推薦人選進行審議,經黨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

  (七)體檢、考察

  擬聘用人員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到相應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人事處統籌用人單位基層黨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主要涉及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能力素養、工作實績、道德品質、遵規守紀情況等內容。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人事處將聘用人員資訊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辦理入職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程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應聘人員應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職前相關工作。

  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業編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薪酬,社會保險、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等按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崗位等級:按照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辦法執行。

  (三)試用期規定:入職後實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四年。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涉及辦理落戶的終止辦理。

  七、紀律要求及其他説明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者應如實提供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或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人員承擔由此産生的後果。

  (二)本次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過程中學校存檔的材料外,其餘應聘材料均由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統一按期銷毀,不再退還應聘人員。

  (三)學校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形式通知各環節通過人員參加考試等相關事宜,請應聘人員實時關注。因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四)應聘人員應按照學校規定的要求,於2025年8月底前獲得學歷學位證書,並配合完成體檢、報到並完成入職手續辦理,未能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後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僅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則説明資格審查未通過。

  (六)此招聘公告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學校官網(www.biem.edu.cn)上發佈的為準,其他任何平臺和媒體的轉載均不代表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八、聯繫方式

  關於招聘崗位情況諮詢請與具體用人部門聯繫,聯繫方式詳見附件;關於公開招聘工作程式等問題請諮詢人事處,聯繫人:黃老師、王老師,電子郵箱:zhaopin@biem.edu.cn。聯繫電話:84171213,推薦通過郵件方式諮詢。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經理學院)2025年招聘資訊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人事處所有。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熱忱期待您的加入!

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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