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日期:2024-04-19 09:06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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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延慶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發佈2024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設置崗位9個,計劃招聘教師10人(具體崗位資訊詳見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為面試,聘用人選由面試成績確定。

  三、招聘對象

  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按時畢業並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京籍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的各項要求。

  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可報考2024年應屆畢業生崗位。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是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且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畢業生。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完成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京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戶籍要求:北京生源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係在京(不含戶口及檔案寄存在畢業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的各項要求,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未繳納社會保險;

  (三)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四)專業要求:最高學歷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

  (五)年齡要求:碩士研究生限30周歲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六)教師資格要求:須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級別和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校級教務部門開具的師範生免試證明(明確資格證學段和學科)、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相同學科的普通中、小學教師資格,高級別的適用於低級別;

  (七)其他條件:須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八)須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九)服務年限:北京生源畢業生不少於8年,非京生源畢業生不少於10年。服從延慶區教育委員會調劑;

  (十)受過行政或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招聘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五、相關待遇

  正式事業編制;被聘用的非京生源畢業生可辦理戶口進京手續。

  六、招聘程式

  (一)報名

  本次報名將採取線上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17:30,將以下材料掃描電子版發至報考學校郵箱(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將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資格。請在規定報考時間內投遞以下材料,逾期無效。

  1.報名錶(見附件2,填寫列印後在規定位置由本人簽字);

  2.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推薦表須明確標注畢業生的生源地、培養方式(註明“非定向”等)、專業、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等。如有未明確標注的事項,還需提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3.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成績單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報考;

  4.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放在同一頁面);

  5.戶口簿(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放在同一頁面;如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及集體戶首頁複印件並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或集體戶管理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的戶口證明);

  6.教師資格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僅筆試合格的不視為具有教師資格),或校級教務部門開具的師範生免試證明(明確教師資格證學段和學科)、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7.非京生源畢業生須提供就讀最高學歷期間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可用支付寶查詢截屏);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另須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及學位證、最高學歷畢業後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可用支付寶查詢截屏);留學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8.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須按照“順序號-材料名稱-姓名”分別命名,如“1-報名錶-張**”。所有材料統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壓縮包(壓縮包大小不超過10MB),文件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崗位代碼(序號)-崗位名稱-姓名”,如“20240101-第一中學語文教師-張**”,發送到學校指定郵箱,郵件主題命名格式同文件壓縮包。應聘人員通過郵箱投遞報名材料後,要及時與學校聯繫人確認報名資訊。

  (二)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應保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學校將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對資格初審合格者將通過短信、電話或郵件通知進入面試環節。入職前,將對擬聘用人員的上述資格審核材料原件進行審核。

  (三)面試

  面試由區教委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面試內容包含試講、答辯,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以面試主考官評分確定名次。

  (四)公佈成績

  考核結束7個工作日內,考生可在延慶區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欄目,查詢考核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由區教委組織,具體安排在公佈考核成績時一併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區教委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個人人事檔案等,檔案需符合《幹部檔案工作條例》要求,並對考察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結束後,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七)聘用及辦理相關手續

  體檢、政審、公示等環節結束後,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如有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按照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1.不符合上述招聘條件的;

  2.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的;

  3.非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審批落戶手續不合格的;

  4.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5.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6.未在規定時間簽訂三方協議或未按時報到的;

  7.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

  8.擬聘人員公示結果有異議影響聘用的;

  9.導致影響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被聘用人員上崗後,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在聘期(服務期)內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崗的,將按照聘用合同(協議)內容追究相關責任。

  (三)被聘用人員的起薪時間以辦理報到手續的時間為準,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相應崗位確定。非京生源畢業生通過進京審批的,三年後辦理相關落戶手續。

  (四)從報名開始到招聘結束期間,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自行及時上網查閱各項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有工作安排進行調整,相應補充公告將在延慶區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欄目發佈,請考生隨時關注。

  (六)本次招聘面試不指定任何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次招聘公告和具體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網站發佈的公告及附件為準,對其他機構轉發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釋。

  (八)考生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一律視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關條款規定。

  聯繫人:詹老師、崔老師;聯繫電話:010-69141355。

北京市延慶區教育委員會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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