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實驗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日期:2024-04-19 09:06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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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文件精神,結合北京第四實驗學校辦學需要,2024年北京第四實驗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共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北京第四實驗學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屬並由北京市統籌建設的優質學校,位於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大興區榆垡),是一所十二年學制公辦學校,由北京師範大學直屬附校——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實驗中學承辦。學校將適應新機場臨空經濟區的教育需求,建設一所定向服務於大興臨空經濟區人才子女的學校,學校擬於2025年9月正式開學。

  本次招聘的教師擬於2024年7月入編起薪,並進入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實驗中學教育集團進行為期一年的跟崗培訓;待2025年北京第四實驗學校正式開學後進入該校工作。

  附學校簡介視頻連結:

  https://sdsz-public.shoss.xstore.ctyun.cn/sdsz.com.cn/video/Promotional_video_No4ES.mp4

  二、招聘崗位

  專任教師。

  三、招聘對象

  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且畢業時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碩士或博士畢業生。

  2022年、2023年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擇業期內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在2023年1月1日至此次報名截止時,已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符合報考職位條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在京存檔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恪守工作紀律。

  (二)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三)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校教務部門開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學師範生免試認定證明。

  (四)年齡條件的計算方法為:30歲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北京第四實驗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五、招聘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17:00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必須通過報名連結(連結:https://www.wjx.cn/vm/O6x8CZq.aspx#)進行報名。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相關內容填寫至報名連結內,請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投遞,逾期無效。

  應屆畢業生材料:

  (1)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統招證明(就業推薦表上註明“統招”的,無須開具統招證明);擇業期內的畢業生,還須提交存檔單位證明信(加蓋存檔單位公章);

  (2))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3)崗位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或符合要求的英語成績單,若崗位沒有要求,可不提供相應的等級證書或成績單;

  (4)最高學歷校級教務主管部門蓋章的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電子照片;

  (5)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至最高學歷)

  (6)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校教務部門開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學師範生免試認定證明電子照片;

  (7)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

  (8)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若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電子照片及集體戶首頁複印件並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電子照片,或集體戶籍管理部門出具並蓋章的戶口證明的電子照片(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在XX集體戶”即可);

  (9)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京籍留學生材料:

  (1)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至最高學歷);

  (2)教育部學歷認證證書;

  (3)留學人員回國證明;

  (4)出入境記錄(國家移民管理局出具);

  (5)崗位要求的英語等級證書或符合要求的英語成績單;

  (6)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校教務部門開具的2024年普通中小學師範生免試認定證明電子照片;

  (7)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

  (8)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頁紙上的電子照片;若戶口在集體戶,提交本人頁電子照片及集體戶首頁複印件並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的電子照片,或集體戶籍管理部門出具並蓋章的戶口證明的電子照片(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戶籍在XX集體戶”即可);

  (9)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壓縮包(壓縮包大小不超過10MB)作為附件在報名連結中上傳,文件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崗位名稱-畢業年份-姓名-最高學歷”。

  2.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應保證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學校人事部門將依據招聘條件對報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對資格初審合格者將通過短信通知進入初試環節。在本次招聘提供的25個崗位中,每位報名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將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資格。請報考人員切勿選報多個崗位。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發現不合格者,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初試(面試)

  初試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初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在初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達到或超過約定比例的按照約定比例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未達到約定比例的按照初試合格人數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

  (四)復試(試講)

  復試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復試採取試講課堂片段的方式進行。

  (五)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初試成績佔30%,復試成績佔70%。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在總成績合格人員(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均合格)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及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綜合確定擬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六)考察與體檢

  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綜合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未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體檢和考察、以及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承辦校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實驗中學官網上公示7個自然日,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六、需説明事項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應聘者應如實填寫個人資訊,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應聘人員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審查、體檢、聘用合同或協議書籤訂及入職報到等工作。因應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受到過刑事處罰、參加過非法組織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師德失范問題處理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産生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四)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繫暢通,因電話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報名結束後,我校僅通知通過初選的應聘人員進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則説明初選未通過。

  (六)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佈的為準,其他任何平臺和媒體的轉載均不代表我校。

北京第四實驗學校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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