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農業中關村學校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日期:2024-04-12 14:33    來源:中共平谷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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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穩步推進北京市平谷區農業中關村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現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1個崗位,計劃招聘教師1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

  (三)招聘人員範圍

  應屆畢業生:

  1.國內學歷: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畢業生。

  2.國外學歷:2023年1月1日至報名時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屆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就讀最高學歷期間及畢業後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且未繳納社會保險的畢業生。

  (四)非京籍人員引進要求:

  非京籍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或《北京市促進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和工作暫行辦法》(京政發〔2009〕14號)。

  最終結果以北京市級相關部門審批為準。

  (五)年齡要求:

  碩士研究生30周歲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六)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七)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有關規定。

  (八)其他條件見附件1《北京市平谷區農業中關村學校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條件》。

  三、招聘程式

  招聘工作按照發佈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程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現場報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區農業中關村學校(北京市平谷區峪口鎮峪口西大街50號)。

  2.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平谷區農業中關村學校2024年第一批教師公開招聘報名錶》見附件2(考生填表後列印並簽字)。

  (2)《參加北京市平谷區農業中關村學校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3)本人有效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複印件需複印首頁和本人頁,集體戶的須提交本人頁原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張紙上並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

  (5)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國內學歷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取得國(境)外碩士學位的,還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最高學歷畢業後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7)教師資格證書。崗位條件中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報考人員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同時提供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對報名人員要求:報名人員所填資訊必須真實、完整、準確。報名資訊一經審核通過不得修改。提交的每張複印件上均須手寫“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並本人簽字,寫明日期。

  4.招聘單位負責受理報名並對報名人員條件進行資格初審。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試

  考試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的專業知識及專業素養進行綜合測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

  3.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面試成績分數相同,則以面試主考官的成績確定名次,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4.面試結束後,考生可登錄平谷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bjpg.gov.cn)查詢成績。

  (四)考核體檢

  1.招聘單位對擬聘人選在校學習表現、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

  2.按照考試和考核結果,統一組織擬聘人選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擬聘人選個人負擔。

  3.考核、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考核、體檢人員。

  4.擬聘人選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查,並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復檢費用由復檢人員個人負擔。

  (五)公示和聘用

  1.體檢結束後,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2.公示期滿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非京籍人員待審批通過後方能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於10年。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公開的條件、程式和標準,嚴格遵守回避制度,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發生,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五、報考人員須知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

  (二)報考人員要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真實有效,聯繫暢通。因報考人員電話聯繫不暢等造成無法通知報考本人、影響考試成績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各個環節中辦理相關手續時,須在招聘主管單位規定時限內按要求完成,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者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

  (四)擬聘人選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崗位條件中要求的畢業證書、相應的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檔案轉入相關人才存檔部門。

  (五)諮詢電話:61906037監督電話:69982941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中共平谷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平谷區教育委員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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