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創建於1978年,現有11個學院(部)、1個研究院,開設38個本科專業,擁有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等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審計、電子資訊、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生物與醫藥等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9200人,其中碩士研究生1100餘人。2018年,學校獲批北京市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教職工804名,其中專任教師536名,有博士學位教師佔比71%、“雙師型”教師佔比43.5%。現有國家級領軍人才3人,國家級青年人才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5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3人。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共計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52人,其中學科骨幹崗位17人,青年教師崗位35人。輔導員崗位計劃公開招聘5人,管理類崗位計劃公開招聘3人。崗位資訊及要求詳見《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類別
(一)學科骨幹崗位
學校在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生物與醫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能源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電子資訊、會計審計、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安全工程、人工智慧、馬克思主義理論等相關學科方向招聘學科骨幹,為學科帶頭人和學科方向帶頭人儲備人才力量。
(二)青年教師崗位
招聘對象為2024年應屆博士研究生、符合調入條件人員、博士後出站人員或留學歸國人員。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專技十級及以上,具體崗位等級由學校根據擬聘人員情況按程式確定。
學校為吸引優秀人才,設置高崗位、高待遇、高任務的準聘制引才模式,對特別優秀的應聘者優先通過準聘制引進。
(三)輔導員崗位和管理崗位
招聘對象為2024年應屆研究生、符合調入條件人員或留學歸國人員。輔導員崗位由學生處和研究生處具體組織,管理崗位由人事處具體組織。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專技十級崗位或管理八級,碩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專技十一級崗位或管理九級,具體崗位等級由學校根據擬聘人員情況按程式確定。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擁護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二)身心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學校工作紀律,有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
(三)符合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
(四)滿足申報崗位的條件要求。
(五)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具體年齡以公告為準。
(六)應聘人員為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及兩年內離校未就業(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畢業生的,非京生源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要求,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係、未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並於2024年9月30日前準備齊全相應報到憑證材料。
(七)應聘人員為留學歸國人員的,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就業落戶條件,且回國後未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過就業手續,須在2024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就業落戶手續並報到入職。
(八)應聘人員為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的,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辦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續,取得博士後證書,且符合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九)應聘人員為本市調入人員的,須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上學期間的學校集體戶口不屬於北京市常住戶口),並於2024年9月30日前準備齊全相應報到憑證材料。
(十)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自公告發佈之日起接受報名,應聘學科骨幹崗位和教師崗位填寫《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附件2),應聘輔導員崗位和管理崗位填寫《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應聘登記表》(附件3),以“應聘崗位編號-姓名-性別-本科畢業院校-最高學位-應屆/社會在職”命名後,同時投遞到附件1所列的崗位聯繫人郵箱和人事處郵箱rsc@bipt.edu.cn。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10日18時。
(二)資格審核
依據北京市相關政策要求及崗位要求,學校根據應聘者簡歷中的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學業成績和工作成果等進行初審,確定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
(三)部門初選
根據崗位類型不同,採用函評、面試或筆試等多種形式對應聘者進行初選。初選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不低於80分。依成績由高到低按不高於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復選人選(若實際結果不足比例,以實際人數為準)。
(四)學校復選
根據崗位類型不同,採用筆試、面試、心理素質和職業能力測試等多種形式綜合考察。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不低於80分,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推薦擬聘人選。
(五)確定擬聘
根據推薦擬聘人選學習教育背景、工作實踐經歷、成果等情況,學校審定擬聘人選和候補人選。
學校對擬聘人選進行檔案審查,並通知擬聘人選到指定醫院參照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公示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未通過招聘程式的應聘者不做單獨通知。
五、聯繫方式
關於公開招聘崗位職責、招聘條件等設崗問題請諮詢應聘單位聯繫人。關於公開招聘組織程式、招聘政策及進度安排等問題請諮詢人事處,聯繫人:富老師,電話010-81292245,郵箱rsc@bipt.edu.cn。推薦通過郵件方式諮詢。
六、其他説明
(一)應聘人員應按照我校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開招聘各項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員原則上應於2024年9月30日前辦理入職,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三)資格審查貫穿於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資訊及相關材料,提供虛假資訊、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擔由此産生的一切後果。違反公開招聘政策擬聘的人員,學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四)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聯繫方式暢通,因聯繫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五)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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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事處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