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程琥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
免去莊偉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職務。
(二)
任命鐘達先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
免去徐全兵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職務。
(三)
任命劉捷揚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
(四)
免去呂梅青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副檢察長職務。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程琥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
免去莊偉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職務。
(二)
任命鐘達先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
免去徐全兵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職務。
(三)
任命劉捷揚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副檢察長。
(四)
免去呂梅青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副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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