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工作機構更名的決定

日期:2024-01-09 09:2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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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辦公室更名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聯絡室更名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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