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北京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北京市2026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一級主任科員及其他相當層次以下職級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報名範圍
1.本市區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市區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市級機關設在區的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基層機關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在京中央直屬機構設在各區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現任科級正職領導職務或一級、二級主任科員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5年10月以後出生);現任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三級、四級主任科員的,年齡在37周歲以下(1988年10月以後出生);現任一級、二級科員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90年10月以後出生)。
8.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11.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10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錄用為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機關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於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區內的艱苦邊遠地區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式
(一)職位查詢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請查看《北京市2026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詳見附件,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諮詢《遴選職位表》所列職位有關事項,可按公佈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聯繫。
(二)報名
採取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8:00。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
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的人員,由區委組織部或市公安局、市監獄管理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經開區管委會、市高級法院、市檢察院組織人事部門分別組織推薦本地區本系統人選,並在幹部公務員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一體化平臺”)填報推薦資訊,進行報名;報考普通職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一體化平臺填報推薦資訊,進行報名。
公開遴選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於3:1。報名截止時,報名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未達到3:1的職位取消,遴選機關應在報名結束當天及時向報名人員反饋,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于10月19日9:00至12:00參加調劑,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期間,報名人員可通過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登錄一體化平臺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
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各遴選機關於每個工作日對當天提交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一體化平臺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登錄一體化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並告知報名人員。對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未經區委組織部或市公安局、市監獄管理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交通委、經開區管委會、市高級法院、市檢察院組織人事部門推薦的,報名無效,資格審查結果由區委組織部或各系統組織人事部門告知報名人員。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後由於工作單位或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不符合遴選資格條件的,終止其遴選程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四)列印准考證
2026年10月28日10:00至10月31日18: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通過一體化平臺,下載列印准考證。
在京中央直屬機構設在各區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報考公開遴選職位的人員,報名、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等可按公佈的電話與遴選機關聯繫。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
(一)筆試。由北京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試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11月10日後,考生可通過一體化平臺或撥打遴選機關電話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筆試成績公佈後,遴選機關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11月13日前在本單位網站發佈面試公告,本單位沒有網站的,通過適當方式發佈並通知相關人員。
面試前,遴選機關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需按遴選機關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業績報告(1500字左右)。
面試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突出職位要求和職位特點,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為11月21日(星期六),面試地點及相關事項由各遴選機關通知考生。
遴選機關可根據需要開展職位業務水準測試,具體設置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業務水準測試成績佔面試成績的30%。
(三)綜合評價。包括政治素質和工作業績、崗位匹配度、表彰獎勵、年度考核四個評價指標,按照4:3:2:1的比例確定綜合評價成績,總分為100分。
面試工作結束2個工作日後,考生可通過一體化平臺或撥打遴選機關電話查詢面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和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各遴選機關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人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各遴選機關在面試公告中設置的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工作由各遴選機關根據公佈的體檢要求組織開展,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公開遴選實行差額考察。差額考察對象與計劃遴選人數比例一般為2:1。對於數量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於1.5:1。
各遴選機關派出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和人崗相適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援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並分別在本單位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本單位沒有網站的,通過適當方式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考生自願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誠信檔案。
公開遴選擬任職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係、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北京市公務員局
202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