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日期:2023-10-20 14:48    來源:北京市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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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北京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北京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調職位包括副處級和科級領導職務,四級調研員職級職位。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範圍

  (1)本市區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市區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市級機關設在區的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基層機關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中央在京機關設在區級及以走訪基層單位中的公務員,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

  (5)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現任科級正職領導職務或一級、二級主任科員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10月以後出生);現任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三級、四級主任科員的,年齡在37周歲以下(1985年10月以後出生);現任一級、二級科員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以後出生)。

  (8)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0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機關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於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和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的鄉鎮機關和艱苦邊遠地區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公開遴選到市級機關。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範圍

  在京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現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的職務或擔任下一層級職務已滿提拔至選調職務職級年限。對現任職務層次不明確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明確對應職務層次。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應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報考市級機關、東城區副處級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職級的,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10月以後出生);報考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以後出生)。報考其他區副處級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職級的,年齡應在42周歲以下(1980年10月以後出生);報考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應在37周歲以下(1985年10月以後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陞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9)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0月,現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式

  (一)職位查詢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請查看《北京市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公開選調職位請查看《北京市2023年度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選調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諮詢《遴選職位表》和《選調職位表》所列職位有關事項,可按公佈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或選調機關聯繫。

  (二)報名

  採取個人意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10月24日9:00至11月2日18:00。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依法依規處理。

  1.公開遴選

  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人員,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推薦,並在幹部公務員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一體化平臺”)填報推薦資訊,進行報名;報考普通職位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一體化平臺填報推薦資訊,進行報名;報考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職位人員將《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公開遴選職位報名錶》(詳見附件3)發送至郵箱bjbjzz2024@163.com。

  公開遴選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於3:1。報名截止時,報名人數與計劃遴選人數未達到3:1的職位取消,遴選機關應在報名結束當天及時向報名人員反饋,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于11月3日9:00至12:00參加調劑,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期間,報名人員可通過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登錄一體化平臺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報考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的人員可通過公佈的電話向該單位諮詢報名情況。

  2.公開選調

  報名人員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平臺(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kxdgwy/,以下簡稱“考試平臺”),進行網上註冊,設置個人密碼,並按要求填寫詳細資訊,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1.公開遴選

  各遴選機關於每個工作日對提交的報名進行資格審查,並通過一體化平臺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登錄一體化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並告知報名人員。對專門面向選調生的遴選職位,未經區委組織部推薦的,報名無效。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報考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的人員可通過公佈的電話向該單位諮詢資格審查結果。

  2.公開選調

  報名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個工作日後,登錄考試平臺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報考申請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截止前,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考申請尚未審查的,報考者可聯繫其所報考的選調機關,退出報名,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可于11月4日9:00以後,自行下載列印《北京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待資格復審時提供給選調機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遴選、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後由於工作單位或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不符合遴選或選調資格條件的,終止其遴選或選調程式,不再作為遴選或選調人選。

  (四)列印准考證

  2023年11月9日10:00至11月11日18: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遴選考生通過一體化平台下載列印准考證;通過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資格審查的遴選考生,由該單位發放准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選調考生登錄考試平臺,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考試

  (一)公開遴選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評價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

  1.筆試。重點測查政治理論水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考試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11月21日後,考生可通過一體化平臺或撥打遴選機關電話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遴選機關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在本單位網站發佈面試公告,本單位沒有網站的,通過適當方式發佈並通知相關人員。

  面試前,遴選機關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需按遴選機關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業績報告(1500字左右)。

  面試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突出職位要求和職位特點,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下午13:30開始。面試地點及相關事項由各遴選機關通知考生。

  遴選機關可根據需要開展職位業務水準測試,具體設置情況詳見《遴選職位表》。業務水準測試成績佔面試成績的30%。

  3.綜合評價。包括政治素質和工作業績、崗位匹配度、表彰獎勵、年度考核四個評價指標,按照4:3:2:1確定綜合評價成績,總分為100分。

  考生可通過一體化平臺或撥打遴選機關電話查詢面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和總成績。

  (二)公開選調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

  1.筆試。按金融經濟、規劃、科技、綜合4類職位分別命題,注重測查政治理論水準、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專業素質等,報名人員按所報考的職位類別參加考試,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考場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11月21日後,可登錄考試平臺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2.面試。筆試成績公佈後,選調機關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並通知考生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時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錶(蓋組織人事部門章)、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如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複印件)及選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

  面試形式由各選調機關根據需要確定,突出職位要求和職位特點,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考生可于11月21日登錄各選調機關網站,查看面試公告,並保持手機暢通,方便電話通知面試相關事項。面試工作結束2個工作日後,考生可登錄考試平臺查詢面試成績。

  中央在京機關設在區級及以走訪基層單位報考公開遴選職位的人員,報名、查詢資格審查結果等可按公佈的電話與遴選機關聯繫。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各區、各市級機關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人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各區、各市級機關在面試公告中設置的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工作由各區各市級機關根據公佈的體檢要求組織開展,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考察實行差額考察方式,考察對象與計劃遴選或選調人數比例一般為2:1。對於數量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於1.5:1。

  各區、各市級機關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了解政治理論學習情況,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機關。考察組還將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違紀違規違法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有關情況,並根據有關規定查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公開選調涉及提拔的,須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和公務員職務職級晉陞相關規定,履行提拔任職程式。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援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各區、各市級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並分別在本單位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本單位沒有網站的,通過適當方式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考生自願放棄遴選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後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誠信檔案。

  公開遴選各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一般設置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係、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公開選調報名人員按照報考職位任職,試用期1年。涉及提拔任職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北京市公務員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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