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熱點答疑

日期:2021-08-31 09:41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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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熱點答疑

  1、不進行置換的報廢車輛哪可以回收?

  市城市管理委組織各區再生資源回收類企業,設置廢舊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服務網點。目前已匯總全市第一批86個回收服務網點資訊,經各區核查後將向社會公佈。具體資訊可關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官方微網志或微信公眾號“管城理市”進行查詢。

  2、銷售門店置換來的舊車怎麼清運?

  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已將本市有資質的回收企業資訊推送給銷售門店,屬地政府有關部門將引導和監督銷售門店及時清運舊車,避免車輛大量堆積影響市容環境。在舊車處置過程中還將重點關注廢舊電池的無害化處理,避免造成環境污染。

  市民可通過以下途徑處理電動自行車的廢鉛蓄電池:一是在銷售及維修門店購買或維修時以“以舊換新”等模式進行置換;二是自行交給廢鉛蓄電池收集網點;三是投入小區的有害垃圾收集桶。

  3、如何監管達標車私自改裝行為?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對出廠後的電動自行車實施加裝、改裝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加裝、改裝車篷、車廂、座位等裝置;拆除或者改動限速處理裝置;其他影響電動自行車通行安全的拼裝、改裝行為。違反規定從事經營性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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