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住房滿5年能轉商品房嗎
市民單先生:我是一名自住房房主,今年,一部分自住房轉成了共有産權住房,不知我家的房子會不會也要轉成共有産權類住房,從而失去轉為商品房的資格?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共有産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辦法施行前已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項目出租、出售管理,按照原規定執行。該辦法施行後,未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政府收購的各類政策性住房再次銷售的,均按本辦法執行。施行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所以,在2017年9月30日前,已完成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應參照《關於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規定,購房人取得自住型商品房産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5年以後若轉讓,如果房産增值,應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價格同該自住房購買時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在此,特別需要指出,購房人轉讓自住房,不得再次購買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