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超市活魚下架屬企業自主行為 未下達停售通知

日期:2016-11-24 08:24    來源: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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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近日網傳的因北京水體污染造成淡水活魚大量下架的説法,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表示:網傳北京市水體污染導致淡水魚污染的傳聞不可信,部分超市停售淡水活魚屬於企業自主行為,北京從未統一下達停止銷售淡水活魚的通知。

  2016年5月份起,本市各大超市門店已陸續有停止銷售草魚、鱸魚等淡水活魚的行為,改為銷售更符合超市消費者購買習慣的冰鮮魚類,如物美超市已停售活魚近1個月,目前仍有超市有停止銷售淡水活魚的打算。隨着年底來臨,超市進入供應商調整時期,會根據消費者購買習慣和銷售量進行品種的調整,屬於企業正常商業行為。例如,隨着本市市場和消費習慣的改變,本市集貿市場、商超早已自主停止了活禽銷售和現場屠宰等行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表示:北京市水産品抽檢合格率常年達9成以上。一直以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嚴格加強對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各類水産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對於不合格産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依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作出相應處理。下一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也會持續做好水産品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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