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社會公眾對東城區政務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工作透明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規範化,根據中央、北京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規範。
一、政務公開事項清單編制管理
(一)東城區政務公開事項清單由區政府各單位依據本單位“三定”規定的職責,按照市、區政府要求編制。
(二)政務公開事項清單應當完整體現單位“三定”規定的職責,明確政府資訊的業務事項、資訊類別、公開屬性、屬性依據、內容標準、公開主體、公開時限、公開形式等要素。
對“三定”規定的職責中沒有明確,但實際開展的工作,各單位應當在政務公開事項清單中加以體現。
(三)區政府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的政務公開事項清單進行動態管理。
單位“三定”規定的職責調整或實際工作改變的,根據調整後的職責和改變後的工作實際,對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內容及時修改完善。
修改調整後的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向區政府辦公室備案。
(四)政務公開事項清單中的主動公開清單應當按要求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佈。
二、政務開放日活動組織開展
(一)政務開放日活動是政府與公眾溝通的重要平臺。區政府各單位應當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實際工作開展情況,聚焦公眾關切和重點民生事項,積極組織開展政務開放日活動,通過零距離、面對面溝通互動,向公眾介紹工作情況,聽取公眾需求和意見建議,優化政府管理服務政策措施,促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援,樹立勤政務實、公開透明的政府形象。
(二)區政府各單位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相關主題內容的政務開放日活動。
(三)政務開放日活動主題內容包括城市規劃、重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疏解整治、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産、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城市綜合執法、養老服務、城市精細化管理、徵收補償及安置、保障性住房、優化營商、政務服務、就業創業、社會救助、醫療衛生等。
各單位可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特色主題的政務開放日活動。
(四)政務開放日活動應當堅持“請公眾看”“聽公眾説”並重原則,工作形式包括組織現場觀摩,向公眾彙報情況,模擬召開政府會議,以及開展政策諮詢、座談交流、互動答疑、徵求意見等。
各單位應當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創新政務開放日活動形式。
(五)政務開放日活動的參與人員由活動的責任單位在全區範圍進行邀請、組織。責任單位應當通過“數字東城”網站等平臺提前公佈政務開放日活動相關資訊,暢通公眾報名參與渠道,併為參與人員提供一定的便利條件。
(六)各單位每年3月底前制定政務開放日活動工作方案並向區政府辦公室備案。政務開放日活動工作方案要明確開放主題內容、開放形式、開放時間、目標效果、參與人員範圍及確定形式等。
(七)各單位應當認真匯總整理公眾在政務開放日活動中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作出回應,並向社會公開相關情況。
(八)各單位每年11月底前向區政府辦公室提交政務開放日活動工作總結和相關材料。
三、政務公開業務培訓
(一)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對全區政務公開主管領導、工作人員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每年開展1-2次。
(二)政務公開培訓應當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培訓實際效果,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方法,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研討交流等開展教學活動。
(三)政務公開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傳達中央和北京市對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基礎工作事項的操作規程,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的講解,相關案例的分析研討,工作平臺和渠道的完善與擴展等。
(四)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領導、工作人員每人每年累計參加培訓的時間不少於2天。
(五)政務公開培訓嚴格遵守中央、北京市關於公務員教育培訓學員管理規定和相關財務規定,加強學風建設和教學管理,嚴肅培訓紀律,確保培訓效果。
(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從公務員培訓和幹部教育培訓角度,組織開展政務公開業務培訓。
(七)各單位應當高度重視政務公開業務培訓,按照理論聯繫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原則,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組織開展本單位、本系統的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