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公司):
隨着網際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資訊傳播方式的深刻變革和交流溝通方式的顯著變化,社會公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參與和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對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公開政府資訊、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和正確引導社會輿情提出了更高要求。昌平作為首都城市發展新區,當前正處於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城鄉結構、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群眾的思想觀念和利益訴求日趨多元,通過網際網路表達訴求和信息公開需求日益強烈。加大政府網路輿情收集辦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公眾有序參與,擴大共識、凝聚力量,既是“網路問政”向“網路行政”轉變的客觀需要,也是加強城市服務管理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有效手段。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通知》(京政辦發〔2014〕12號)要求,結合昌平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現就加強網路問政網路行政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提出如下意見:
一、輿情範圍
網路輿情是社會輿情在網際網路空間的映射,是社會輿情的直接反映。本意見所指的政府網路輿情資訊是指社會組織、廣大群眾通過網際網路反映的涉及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各種資訊,特別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訴求資訊和苗頭性、傾向性資訊、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與政府工作相關的疑慮、誤解、歪曲、謠言等。
二、工作機制
針對網路輿情突發性強、涉及面廣、傳播速度快、影響力大等特點,建立健全網路輿情資訊“收集整理—上報通報—調查辦理—督辦落實—反饋回復”的工作機制。
(一)收集整理。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及時快速全面地蒐集涉及昌平的網路輿情資訊;利用昌平微網志發佈廳、微信公眾平臺等網路平臺,圍繞重點工作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微調查”,主動徵集群眾意見建議。對徵集到的輿情資訊,要按照一般性問題、社會熱點事件、複雜敏感事件、重大突發事件進行甄別梳理。
(二)上報通報。對於一般性問題、社會熱點事件,由區委宣傳部負責採取專報、快報等形式,經區政府辦公室呈報區政府領導,並直接通報各有關部門和鎮(街道);對於複雜敏感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根據區委宣傳部提供的輿情資訊情況,直接呈報區政府領導。
(三)調查辦理。在接到網路輿情通報後,各部門、鎮(街道)要嚴格落實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實事求是、快速地開展調查、處理工作,按照規定時限向區委宣傳部報送辦理結果或回復口徑。由區委宣傳部負責以輿情專報形式對各部門、鎮(街道)網路輿情辦理情況進行通報。
(四)督辦落實。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對區政府領導在網路輿情資訊上的批示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督促承辦單位按要求開展網路輿情調查、處理工作。
(五)反饋回復。由區委宣傳部負責根據承辦單位反饋的辦理結果或回復口徑,通過網路輿情發現渠道及時向網民反饋問題辦理情況,一般問題一對一回復。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收集整理網路輿情資訊。區委宣傳部等部門要充分利用昌平微網志發佈廳、微信公眾平臺、網路監看隊伍、網路輿情監控系統等資源,每日對各類媒體、論壇、貼吧、部落格、微網志、微信、QQ群等涉及昌平的網路輿情資訊進行全面收集整理。
(二)嚴格落實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各部門、各鎮(街道)接到網路輿情通報後,要及時上報本單位行政“一把手”,各單位行政“一把手”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協調,爭取第一時間辦理、第一時間反饋。網路輿情辦理過程中,各部門、各鎮(街道)要積極主動與網民進行溝通,及時了解相關情況,採取有效措施解決網民反應的問題;對於需要多部門聯合處理的,承辦單位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做好網路輿情辦理工作;對於複雜敏感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等重大網路輿情,要及時報請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協調解決。
(三)嚴格遵守網路輿情辦理時限。對涉及民生的重要公共資訊和熱點事件,如災害性、突發性事件,涉及部門和鎮(街道)要在接到通報後2小時內出具對外口徑;對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辦理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區委宣傳部反饋辦理結果;對能近期解決的,要加快辦理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區委宣傳部反饋工作部署情況及辦理期限;對條件不具備或解決有困難的,要在5個工作日內向區委宣傳部反饋對外口徑,向群眾講明情況,爭取儘早解決;對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在5個工作日內向區委宣傳部反饋對外口徑,耐心細緻地做好解釋工作。
(四)切實加強網路輿情協調督辦。對未在規定時限回復的,區政府辦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責令整改;對反饋需要協調辦理的,區政府辦公室要加大協調力度,加快網路輿情辦理進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進政務微網志發佈平臺建設。各部門、各鎮(街道)要儘快開通本單位政務微網志併入駐昌平微網志發佈廳,安排專人做好網路輿情資訊收集、辦理、反饋等工作。區委宣傳部要做好政務微網志運營管理的培訓、考核等工作。
(二)加強網路輿情辦理反饋情況統計。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要根據網路輿情收集、辦理、反饋情況,編制網路輿情統計匯總表,每季度末呈報區委、區政府領導,並向相關單位通報。要注重收集網路輿情案例,加大對正面典型網路輿情案例的宣傳力度,努力增強提升政府公信力、社會凝聚力的“軟實力”。
(三)健全網路輿情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將網路輿情辦理、反饋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對各部門、各鎮(街道)績效考核內容。對未按要求辦理、反饋網路輿情,導致負面消息升級蔓延,對政府公信力造成負面影響的,要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擴散範圍扣減相應分數,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