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日期:2026-03-31 10:52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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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北京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持續走在全國前列。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主題主線。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各級黨委和政府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必學內容,納入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次教學內容。舉辦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研討班,圍繞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開展交流研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政府建設實踐。

  (二)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分層次舉辦各級領導幹部、法治機構負責人培訓班,持續發揮領導幹部依法行政教育培訓平臺作用。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經驗創新項目評審和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案例評審,深化相互學習、共同提升的工作機制。全力推進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工作,3個區、3個項目獲第三批全國示範命名。

  (三)政府機構職能體系不斷優化。完成342個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編制工作,收回20項行政執法職權,明晰鄉鎮(街道)履職邊界。開展新一輪賦權工作,在經濟管理等方面賦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更多職權。持續擦亮“北京服務”品牌,“無事不擾”清單內企業達55萬家,佔全部企業的23.2%;信用分級分類覆蓋98類監管對象,通過“一網通辦”“免申即享”自動修復失信資訊8萬次,推動2821家企業退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印發第四批“高效辦成一件事”清單,重點事項月均辦理量128萬件,整體壓縮時限58%。境外人員支付便利化改革獲評“全國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創新實踐案例”,發佈《北京市營商環境發展報告(2025)》。

  (四)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實施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9件,出臺政府規章4部,打包修改政府規章5部、廢止9部。京津冀三地首次開展政府規章協同立法。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增加至41個。對107件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範性文件、協議草案開展合法性審核,對358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監督。向國務院、市人大常委會備案政府規章6部,向市人大常委會備案行政規範性文件29件。市、區政府將90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納入目錄並向社會公佈。

  (五)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更加精準。實施北京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建立執法監督協同機制。在嚴格依法前提下適用“輕違免罰”“首違慎罰”制度,不予處罰和警告類輕處罰案件佔全部處罰案件的35.3%。組織實施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全市執法主體“掃碼檢查”覆蓋率基本達到100%,提示阻斷擾企檢查和過度檢查9300余次,月均臨時檢查量下降97.4%。深化“紀政聯動”,紮實開展規範基層行政執法專項治理。

  (六)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規範有序。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推進北京市總體應急預案與市級專項預案修訂,完善大風、火災、高溫天氣等突發事件指揮手冊,嚴格落實“重要緊急資訊1小時內報送”要求。建立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預警資訊發佈體系。依法全力應對“25·7”區域性大洪水等自然災害。排查整治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健全社區風險隱患動態排查機制。

  (七)數字法治政府建設賦能增效。市、區兩級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全程網辦”。“京通”小程式上線市級“掌上辦”服務1400余項,註冊用戶超6400萬。“京策”上線政策兌現事項1112個,政策精準推送200余萬家企業。深化12345市民服務熱線民生訴求大數據挖掘分析,將13項重點民生訴求問題納入“每月一題”專項治理。建成全國首個行政復議垂直大模型,辦案效率大幅提升。

  (八)行政權力監督制約更加有力。自覺接受市人大監督和市政協民主監督,辦理市人大代表議案5項、建議877件,辦理市政協提案1309件。圍繞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等問題加強財會監督,圍繞重點民生資金和重點領域加強審計、統計監督,堅決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對部分區和市級行政機關開展統計督察。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4096人次,增長2%。自覺接受紀委監委對各級行政機關“關鍵少數”依法用權、依法決策情況的監督。

  (九)矛盾糾紛化解持續加強。首次發佈行政復議監督十大典型案例,發揮以案促治作用。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復議申請6.9萬餘件,聚焦實質性化解,調撤結案率28.5%,93%的案件經復議後未再提起訴訟,吸附、化解行政爭議能力進一步增強。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人民調解組織排查糾紛49.2萬餘次,調解糾紛34.1萬餘件,社會穩定保障更加堅實。

  二、存在問題與不足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領導幹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部分行政機關學習領會“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重要指示要求還不夠深入,政府服務效能需要進一步提升。

  (二)鄉鎮(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思維還有待強化,法治工作機制還不健全,司法所、綜合執法隊伍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規範基層行政執法仍需標本兼治、長效長治。

  (三)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有待完善。行政復議“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效果有待提升,復議以案促治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法治化仍需進一步推進。

  三、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高位統籌機制持續優化。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始終強調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推動北京市各項工作,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依法行政專項工作數據監測報告,對深化一體化綜合監管改革等重點問題作出部署。

  (二)示範引領作用持續發揮。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將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納入月度工作點評會內容,督促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市政府常務會議開展會前學法4次,引領推動各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開展常務會議、辦公會議會前學法281次。

  (三)重點工作常抓不懈。市委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會議研究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推動城市副中心、養老服務、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等重要地方立法項目。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主持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研究法規規章草案、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就完善非現場監管、安全類行政檢查等作出專項部署,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府效能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謀劃法治政府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宣傳、教育培訓、研究闡釋。積極參與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著力提升鄉鎮(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續加強依法行政制度建設。制定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推進民營經濟促進、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立法。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提升各級行政機關依法決策水準。健全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監督制度機制。

  (三)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持續推進規範基層行政執法專項治理。全面推行“掃碼檢查”、非現場監管等一體化綜合監管措施。

  (四)持續提升企業和群眾滿意度獲得感。擴大“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覆蓋領域。推進政務服務全流程智慧化,一體推進“京通”“京策”和政府網站、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諮詢服務升級。

  (五)加強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做實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貫徹實施商事調解條例。探索建立行政復議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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