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點站區管委會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堅持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引領,以服務保障“兩件大事”為主線,始終以服務市民旅客出行為中心,堅決守住首都疫情防控關口,努力提升政治站位、深化頂層設計、夯實安全基礎、推進綜合整治、打造窗口形象。在全面履行重點站區服務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促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規範行政權力運作,保障市民旅客權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
一是加強黨組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一領導。管委會黨組十分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年初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審定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黨組成員帶頭執行法治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劃,並採取多種形式,督促各所屬單位、部門嚴格依法行政。年終召開黨組會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彙報,審議管委會法治政府工作報告。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持續完善黨組統籌謀劃,管委會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管委會主要領導親自推動,法制部門(管委會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推進,各部門單位按照工作職責具體實施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實施內部部門、單位依法行政考核,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保障法治政府建設持續推進。
三是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管委會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嚴格落實學法制度,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審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積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切實把責任落到實處。
(二)依法落實站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在首都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北京西站前方指揮部的常態化運轉中發揮重要支撐作用,有效把牢首都疫情防控鐵路關口。
二是組織起草《進一步加強鐵路進出京通道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完善關口防控機制。“遠端限票、途中查控、抵京轉運”經驗做法得到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認可,向各省市複製推廣。
三是組嚴織密站區常態化立體防控網,制定《關於加強重點火車站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壓實“四方責任”,嚴格內部防控措施,推進疫苗接種,確保了站區“零感染”。
(三)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一是嚴格依法進行重大行政決策。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嚴格執行《中共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黨組議事決策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事決策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合同管理辦法》及黨總支、黨支部議事規則等制度,保證管委會各項重大行政決策嚴格依法依規。堅持法治機構列席黨組會、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重大議題,對會議議題涉及行政規範性文件發文和重大項目的相關協議等內容的,上會前必經法制部門審核把關,對重要事項提前介入,提早分析,提出法律對策和建議,發揮管委會新型智庫作用,邀請專家對管委會重大決策進行論證,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防控,確保重要事項和工作開展合法合規。
二是積極推進決策公開。邀請法制部門和律師參加管委會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制定、合同起草把關及重大決策研提法律意見。審議前廣泛徵求內部部門、外部相關單位意見,審議後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會議紀要、發文全部內網公開,相關政府資訊主動公開,進一步提高管委會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
三是加強合法性審查。嚴格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對規範性文件的備案監督,認真清理原北京站地區、西站地區、南站地區及西直門交通樞紐地區管委會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對提請市委市政府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依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進行嚴格審查。嚴格合同管理各項工作,發揮法律顧問及公職律師作用,加強合同法治審核,管委會2021年共審核各類合同462份,合同履行情況良好。同時,按照管委會合同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不斷改進合同審核流程,提高審核標準,提高工作效率。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第一,認真抓好市委巡視整改。積極主動配合巡視工作,並按照反饋問題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落實整改;對巡視組意見建議立行立改,重新修訂完善包括“三重一大”制度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第二,主動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利用研究推進法治政府工作專題黨組會、民主生活會、績效考核、年度工作總結等時機,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國鐵北京局、相關委辦局及站區物業部門代表,幫助檢視搜尋問題,納入整改方案。第三,積極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視察、考察、檢查及調研工作,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創造條件。圓滿辦結市人大、政協各類建議、提案。第四,與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結對協作,主動接受檢察監督,積極派員出庭應訴,依法解決民事糾紛和行政爭議。第五,重視市民旅客意見建議。用心用情“接訴即辦”、推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組織《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學習宣貫培訓,制定管委會《“接訴即辦”工作實施方案》和《關於黨建引領站區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實現“站區吹哨、部門報到”的實施方案》,完善辦理、考評、督辦機制,實現規範化、標準化辦理。推進大數據平臺建設,加強培訓指導,提升法治意識和辦件能力。年度共接到市12345熱線中心派發群眾訴求3432件,問題解決率97.69%以上。
二是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資産管理辦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預算管理辦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採購管理辦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內部審計制度》等各項財務制度,加強對公共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監督把關,嚴控“三公”經費及會議經費。加強購買服務項目日常檢查評價,對管委會委託服務單位開展延伸審計。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嚴格做好資金支出管理和審計工作,規範政府投資工程和採購服務管理機制,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能,確保把資金主要用於改善旅客出行環境上。
三是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北京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政策規定,制定了重點站區有關新聞發佈、突發情況資訊發佈等制度,建立了管委會政務公開標準體系。通過召開春運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公眾介紹市民、旅客關心的春運及防疫服務保障事項,聽取新聞媒體及公眾對管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針對社會公眾及旅客關注的熱點問題,實行緊急輿情“接訴即辦”,重點輿情及時分辦,一般輿情二十四小時轉辦,第一時間響應市民及旅客關切。及時公開管委會相關工作資訊以及與地區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推進財政預決算、行政執法等領域信息公開,及時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持續打牢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
一是紮實開展重點站區法治宣傳工作。認真總結重點站區“七五”普法工作,部署重點站區“八五”普法工作。積極推進站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落實《2021年北京市重點站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及任務分解、主任辦公會前學法計劃。充分利用重要宣傳節點和各類新聞媒介,開展系列法治宣傳活動,廣泛深入宣傳法律法規知識,為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營造了濃厚氛圍。利用重要時間節點進行了專題法宣活動,配合春運等重點時期開展反扒防盜、侵財防騙、違法建設、黑車擾序、計程車議價等專項治理專題法治宣傳活動等。製作《北京市重點站區計程車乘坐指引》宣傳片和交通、消防安全宣傳冊頁,向地區單位及過往旅客進行發放,宣傳片在2021年北京市法治動漫微視頻作品徵集活動中評為三等獎。與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鐵路運輸分院)進行深入合作,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和法律專業素養,對旅客開展“以案釋法”。發揮外聘律師法律專長,開展了管委會合同事務法務培訓。“平安春運作·溫暖回家路”、暑運宣傳、“4.15”國家安全宣傳周、“11.9”消防宣傳月、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12.4”國家憲法日、“迎接冬奧·法治同行”等大型法治宣傳活動接續開展,既有站區充分發揮法治宣傳陣地作用,新建站區法治宣傳活動迅速走向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
二是加強機關人員依法行政教育培訓。嚴格落實《北京市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辦法》,制定2021年度管委會領導幹部學法計劃,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及新頒佈法律法規作為年度主任辦公會會前學法必學內容,全年會前學法9次。將依法行政培訓納入管委會年度公務員教育計劃,舉辦領導幹部、行政執法人員和法治工作人員法治培訓班2期,組織學習了新頒佈的《行政處罰法》《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請律師結合管委會工作實際,特別是合同管理工作實際,為全體幹部宣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人員和新晉陞處以上領導幹部參觀北京市憲法教育基地,進行憲法宣誓活動等。
三是不斷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加強了管委會以法制部門工作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與的法律顧問隊伍建設。組建了公職律師隊伍,為8名公職律師頒發了公職律師證書。制定了《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公職律師管理辦法(試行)》,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法律顧問工作績效考核細則》。充分發揮外聘律師的作用,深入參與各部門業務合同審核、疑難問題會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出具法律意見等工作。法律顧問在管委會法治政府建設、站區依法治理、信訪維穩等方面發揮了顯著作用。
(六)推進站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在重點站區服務管理工作中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思維、為民情懷和系統觀念,積極探索創新服務保障的新思路、新辦法,努力提高服務保障工作水準。為進一步完善站區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重點站區的管理服務工作,全面提升站區治理水準,在深入調研及總結以往站區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並向市政府和市委深改委報審了《關於加強本市重點站區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編制完成了《北京市重點站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各站區分預案。
二是構建站區治理新機制。緊扣深化改革主線,完善層級領導、雙重管理和分級協調機制,提高運轉效能。推動建章立制,制定完善了黨建、行政兩類全局性制度73項,強化用制度管人、管錢、管事的剛性約束。發揮管委會統籌協調作用,積極與國鐵北京局,市、區政府工作部門對接,推動站區特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職責清晰、聯動順暢的治理模式。以旅客為中心,改善運力接續環境,實現西站、清河站安檢互認,優化“接訴即辦”體系,提升旅客獲得感、幸福感。深化打造站區綜合整治工作平臺,堅持以服務市民旅客為中心,履行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能,推動第三輪綜合整治。圍繞新建站區建設完善和既有站區優化提升,協同市交通委、交管局、屬地區政府、國鐵北京局等18個單位,推動調度平臺建設、應急運力接續保障、新建站配套道路建設、交通三級引導系統完善、鐵路運作圖優化、強化執法管控等40項任務落地,持續打造安全、便捷、順暢的出行環境。
三是堅持系統治理理念。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十四五”規劃,加強重點站區長遠發展規劃研究,推動重點站區高品質發展,管委會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軌道交通、市郊鐵路和交通樞紐發展建設相關文件,以及市領導對重點站區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重點站區實際,運用新發展理念,完成了《北京市重點站區發展行動綱要(2021-2025年)》編制工作,並結合年度重點工作推進落實。
(七)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加強綜合執法協調工作。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協調機製作用,加強對各站區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有效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以旅客為中心,着力解決市民、旅客普遍關注的站區服務管理難題和短板問題,保障了站區良好的社會秩序。加大了治安管理、環境建設、安全生産、食品藥品、交通客運等關係旅客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保障了站區良好的社會秩序。
二是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以深化重點站區管委會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為契機,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監督效能。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宣傳培訓,加強對行政處罰實施情況的監督。認真執行市城管執法局和重點站區管委會聯合下發的《北京市重點站區綜合執法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加強了對城管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業務培訓,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水準。
三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評價工作。開展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職情況專項考評工作,在各站區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治理念,促進了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二、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
加強依法行政教育培訓,增強幹部法治意識方面還有差距。部分幹部法治思維還不夠牢固,法治意識需要進一步提升和加強。部分幹部雖然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識,但距離真正的入腦入心、融會貫通,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時時事事自覺主動運用法律法規方面,做得還不夠到位。
(二)用法治思維推動工作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一些幹部在新體制下,習慣沿用老辦法、老經驗推進工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意識有待加強。法治建設工作以點帶面、提綱挈領、保障全局的重要作用發揮不足。主要原因是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落實不到位。
(三)行政執法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機構改革期間,加之年內新組建朝陽、豐臺站區管理機構,重點站區城管分局執法工作人員轉崗及新招錄人員較多,結構不合理,導致執法工作的穩定性和延續性較差。執法隊伍缺乏高素質的法治工作專業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執法部門的整體執法水準還需要進一步提高。城管分局在全市行政執法處罰案卷評查中,平均得分低於各市級執法部門得分均值。
三、2021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2021年,我委認真學習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要求,自覺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管委會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設各項工作任務,有效履行了推進法治政府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親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
主要負責人認真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進一步落實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總負責,管委會班子成員共同參與,各部門共同抓落實的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領導機制。帶領管委會黨組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全面依法治國、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堅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難點問題,充分發揮了在推進本單位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具體問題,系統研究《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條例》《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新法規在重點站區落地。
(二)帶頭學法用法
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堅持以身作則,充分發揮學法用法引領示範作用。嚴格執行理論中心組法治學習計劃及主任辦公會前學法制度,採取多種多樣的學習方式,深入學習憲法、民法典和與重點站區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推動組織全體幹部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進一步推進了管委會領導幹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要求管委會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法,按程式標準完成政府採購工作,實現“五統一”。根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工作安排,主持憲法宣誓活動,教育引導管委會幹部職工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推動發展的能力。
(三)推動強化依法行政監督考核
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政協監督、司法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完善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督促領導班子成員依法行政。主要負責人親自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及保障單位對站區工作意見建議。黨組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黨建工作、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做到查黨建工作必查法治建設、查業務工作必查法治建設。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專項考核工作方案》《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單位)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工作方案》,切實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根據主要負責人要求,制定《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2021年度績效管理考評細則》,將依法行政作為重點內容納入考核,帶頭開展述法工作,督促各部門(單位)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監督督促委領導班子成員和全局幹部職工嚴格依法履行行政職能,依法依規開展工作,不斷提高管委會廣大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行為自覺和素質能力。
(四)推進提升依法決策
帶頭執行黨組工作規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主任辦公會議事決策、合同管理等制度,各項重大決策做出前均充分徵求意見,並進行法律風險評估,進一步推進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時,根據改革後的新編制體制,主要負責人重視建章立制工作,推進修訂各項規章制度,並要求各部門單位認真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制度彙編》,保證管委會各項行政工作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作。通過站辦書記點評會、站辦例會等形式,總結點評各站區依法行政工作。
(五)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主要負責人親自指導重點站區城管分局改進行政執法工作,推動行政執法改革。加強了城管分局班子及法制機構力量配備,加大執法力量招錄力度,強化執法人員培訓,通過集中學習、業務考試、技能比賽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自覺學法和規範執法意識,切實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加強信息化裝備配備,推進與市城管執法局聯合發文,加強了重點站區城管執法分局執法管理。
(六)推動依法治理工作機制創新
為進一步完善站區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全面提升站區治理水準,更好地服務公眾出行,助力首都發展,在主要負責人親自推動下,經深入站區實地調研,兩輪徵求市、區、鐵路等37家單位的意見基礎上,形成了《關於加強本市重點站區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文件送審稿。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今後將作為加強重點站區治理的基本遵循。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初步安排
2022年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標,持續推動管委會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力量統籌
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健全管委會黨領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制。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向社會公開重點站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總結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為2022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工作、督促落實,全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檢查力度,努力構建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格局。
(二)做好中央依法治國辦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意見的有關整改工作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國辦的部署,對照中央依法治國辦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反饋意見,舉一反三,認真研究制定務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明確整改方式、檢驗標準和工作成果,確保涉及問題切實有效整改。
(三)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準
加強幹部法治學習培訓工作,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和執法人員的業務水準。繼續完善管委會依法決策機制,規範決策流程,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和定期清理等制度。完善法律顧問服務機制,發揮公職律師作用,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全面維護管委會公信力和市民旅客合法權益。嚴格執行應急處置等突發事件應對相關法律法規,強化依法科學審慎決策,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
(四)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落實
認真學習貫徹“一規劃兩綱要”、《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及《關於加強本市重點站區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監督效能。鞏固提升改革成果和促進重點站區高品質發展,大力推行政府誠信建設,努力營造重點站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重點站區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具體防控工作。依法維護重點站區良好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場秩序,為市民旅客創造環境優美、服務優質、秩序優良的出行環境。
(五)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重點領域主動公開力度,推動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品質和效率。堅持與國鐵北京局建立的資訊共用、情況報告、聯合會商與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協調共用運力數據資源,及時向社會公佈鐵路運輸資訊,不斷加大政務公開的力度和精度,持續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
(六)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認真學習貫徹《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結合重點站區實際,積極推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探索推進適合重點站區的矛盾化解機制。認真梳理各站區歷史遺留問題,組織專門力量,推動逐步加以解決。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信訪工作流程》,堅持法律顧問及公職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及時完成信訪案件的辦理,及時化解矛盾,妥善處置信訪人提出的訴求,有效解決站區各類矛盾糾紛,努力維護安全和諧的出行環境。
(七)努力提高法治宣傳教育效果
認真落實“八五”普法年度任務,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法治建設的首要政治任務,把憲法、法律列入黨組中心組學習和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升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堅持把法治宣傳教育做為重要的基礎保障性工作來抓,進一步健全完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有針對性的舉辦法治專題學習和培訓,有效提升幹部職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養。進一步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落實,根據重點站區工作特點,加強重要時間節點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法治文化建設,營造法治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