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重要舉措實施計劃(2015-2020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總體部署,聚焦首都城市定位和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以站區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為契機,以完善治理體系和提升能力為重點,在全面履行重點站區服務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促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規範行政權力運作,保障市民旅客權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績,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夯實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
管委會黨組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實施,主動作為,圓滿完成了重點站區管委會機構改革的各項任務,為構建符合城市總體規劃、順應旅客出行需求的高效治理體系,全面提升站區治理能力和服務水準,加強管委會法治政府建設打下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一是按期完成了新機構組建,為履行職責奠定了基礎。按照中央編辦的批復,撤銷了原有的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及西直門交通樞紐地區管委會,成立了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承擔起北京市重點站區(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北京清河站及今後將建成移交的北京朝陽站、北京豐臺站及城市副中心站)的管理職責。管委會及時與東城區、西城區、豐台區和市交通委對接,經多次協商,細緻開展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了各站區管理職責及人員的轉隸工作,實現了機構改革與服務保障工作兩不誤,為法治政府建設奠定了基礎。
二是通過核定部門職責,強化了部門和崗位職責。按照履職盡責,服務好過往旅客的要求,對管委會所有部門的職能、崗位職責進行重新核定,實現職責核定的全覆蓋。確保各處室、單位各項職能職責更加明確、 具體,以職責全覆蓋保障管委會各項工作的落實,進一步理順了部門職責關係,進一步強化管委會有關部門在重點站區服務保障等方面的責任。
三是推動重點站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規範執法行為。為適應重點站區發展和更好的服務旅客,增強管委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準,按照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相對集中相關領域行政處罰權的決定》,承接了市交通部門114項和市、區有關部門下放行政處罰權及行政強制權的劃轉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初步完成站區執法機構設置調整,會同市城管執法局研究起草《北京市重點站區綜合執法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對城管執法人員進行了交通執法業務培訓,對原市交通執法總隊轉隸到重點重點站區城管分局執法人員進行了城管執法業務培訓。
四是認真貫徹“三項制度”要求,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北京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規定,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在管委會網站設立了行政執法公示資訊專欄。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明確了重點站區城管執法分局重大執法決定的範圍。制定了重大行政執法事項目錄,並報市城管執法局備案。
(二)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嚴格依法進行重大行政決策。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嚴格執行《中共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議事決策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主任辦公會議事決策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合同管理辦法》等制度,保證管委會各項重大行政決策嚴格依法依規。法治機構列席黨組會、管委會主任辦公會議重大議題,對會議議題涉及行政規範性文件發文和重大項目的相關協議等內容的,上會前必經法治相關部門審核把關,對重要事項提前介入,提早分析,提出法律對策和建議,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防控,確保重要事項和工作開展合法合規。
二是積極推進決策公開。發揮律師、智庫專家作用,對重點站區重大決策進行法治把關和可行性建議。邀請律師參加管委會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制定、合同起草把關及重大決策研提法律意見。建立了有9名專家參加的管委會新型智庫,邀請專家對管委會重大決策進行論證,進一步提高管委會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準。
三是加強合法性審查。嚴格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強化對規範性文件的備案監督。2020年嚴格合同管理各項工作,聘請第三方對管委會各部門合同執行情況進行了現場督察,管委會2020年共簽訂各類合同286份,合同履行情況良好。針對改革後的重點站區管委會的編制特點,改革合同管理辦法,將原來的召開闔同領導小組會議審核制改為內部OA網流程審核制,在堅持審核標準的前提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
一是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實主要負責人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重要位置。接受市安委會安全生産督察,認真落實26項督察整改任務改革重點站區購買服務工作,實行“五統一”(購買服務由黨組統一民主決策,各站區實行統一的服務保障標準,實施總體統一的市場化採購流程,統一組織購買服務績效管理,統一接受監督和審計)。利用研究推進法治政府工作專題黨組會、民主生活會、績效考核、年度工作總結等時機,認真檢視搜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圓滿辦結市人大、政協各類建議、提案。
二是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資産管理辦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預算管理辦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採購管理辦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內部審計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等各項財務制度,加強對公共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監督把關,嚴控“三公”經費及會議經費。加強購買服務項目日常檢查評價,對管委會委託服務單位開展延伸審計,邀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管委會年度重點項目開展內部審計。在去年管委會機構改革過程中,嚴格各項公共資金的審計工作,保證了管委會機構轉隸期間未發生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三是切實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北京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政策規定,建立了管委會政務公開標準體系。通過召開春運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公眾介紹市民、旅客關心的春運及防疫服務保障事項,聽取新聞媒體及公眾對管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針對社會公眾及旅客關注的熱點問題,實行緊急輿情“接訴即辦”,重點輿情及時分辦,一般輿情二十四小時轉辦,第一時間響應市民及旅客關切。及時公開管委會相關工作資訊以及與地區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推進財政預決算等領域信息公開,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提高建設法治政府的能力
一是紮實開展重點站區法治宣傳工作。結合“七五”普法總結,認真部署站區全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落實了《2020年北京市重點站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及任務分解、主任辦公會前學法計劃。開展了系列法治宣傳活動,利用重要時間節點進行了專題法宣活動。配合春運等重點時期開展反扒防盜、侵財防騙、防恐反諜、違法建設、黑車擾序、計程車議價等專項治理專題法治宣傳活動等。製作“我是普法宣傳員(二)”宣傳片和交通、消防安全宣傳冊頁,向地區單位及過往旅客進行發放。與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鐵路運輸分院)進行深入合作,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和法律專業素養,對旅客開展“以案釋法”。發揮外聘律師法律專長,開展了管委會合同事務法務培訓。“平安春運作,溫暖回家路”、暑運宣傳、“4.15”國家安全宣傳周、“119”消防宣傳月等大型法治宣傳活動接續開展,繼續發揮“西站地區法治宣傳走廊”品牌效應。
二是加強機關人員依法行政教育培訓。嚴格落實《北京市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學法辦法》,制定2020年度管委會領導幹部學法計劃,將《憲法》、新頒佈法律法規作為年度主任辦公會會前學法必學內容,全年學法12次。將依法行政培訓納入管委會年度公務員教育計劃,請律師為全體幹部宣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組織了幹部網上新頒佈《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活動。開展了“12.4”處以上領導幹部“重溫憲法誓詞”活動。
三是不斷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加強了管委會以法治部門工作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與的法律顧問隊伍建設,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法律顧問工作績效考核細則》,充分發揮外聘律師的作用,深入參與各部門業務合同審核、疑難問題會商、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出具法律意見等工作,法律顧問在管委會法治政府建設、站區依法治理、信訪維穩等方面發揮了顯著作用。
(五)推進站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是貫徹新發展理念。在重點站區服務管理工作中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改革思維、為民情懷和系統觀念,積極探索創新服務保障的新思路、新辦法,努力提高服務保障工作水準。以旅客為中心,改善運力接續環境,實現西站、清河站安檢互認,推動火車站地區第二輪綜合整治成果,優化“接訴即辦”體系,提升旅客獲得感、幸福感。
二是構建社會治理新機制。發揮管委會統籌協調作用,積極與北京鐵路局總公司,市、區政府工作部門對接,推動站區特色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職責清晰、聯動順暢的治理模式。踐行社會治理創新經驗,總結黨建引領“吹哨報到”“接訴即辦”兩項機制在重點站區實踐經驗,研究起草《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實施意見》,指導各站區做好新形勢下社會治理工作。
三是加強綜合執法協調工作。發揮站區綜合執法協調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對站區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落實站區聯勤聯動機制,重點加強黑車、黑摩的、違法建築、無照經營、違章停車等突出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了站區良好的社會秩序。以旅客為中心,着力解決市民、旅客普遍關注的站區服務管理難題和短板問題。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2020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整合了原北京站地區、北京西站地區、北京南站地區及西直門交通樞紐地區4個管委會的管理工作職責。北京市重點站區城管分局執法職責新增了原由交通執法總隊及其他部門執行的部分法規,人員更是整合了原來4個車站地區城管執法人員及市交通執法總隊部分力量。新的機構、職責、人員都有一個磨合、學習、適應的過程,需要儘快提高全體人員依法履職的能力,達到通過改革提升重點站區高水準管理和精細化服務的目的。
(二)依法治理體系還有待完善
站區管理服務涉及的部門眾多,在統籌協調屬地執法管理力量與解決地區重點違法現象結合起來,努力完善依法治理體系方面有差距。在研究協調解決重點站區重點難點問題,提高運力接續水準,推進站城一體化發展,加強智慧站區建設,改善火車站地區良好的窗口形象,提高市民旅客滿意度等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
(三)依法行政工作進展不平衡
日常工作中存在部門重視程度不一,工作落實不平衡,督促落實跟進不及時不到位的問題。一些幹部在新體制下,習慣沿用老辦法、老經驗推進工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意識有待加強,法治部門深入督察檢查力度不夠。重點站區機構改革整合規範任務重,需要逐步統一標準,形成統一流程、制度、規範,推進全系統規範提升。
三、2020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2020年,我委認真學習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精神要求,自覺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管委會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有效履行了推進法治政府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管委會黨組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定期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彙報,及時研究和解決管委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負責人認真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進一步落實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總負責,管委會班子成員共同參與,各部門共同抓落實的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領導機制。主要負責人根據自查情況,進一步明確要求法治政府工作的重點內容,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具體問題,系統研究《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新法規在重點站區落地。
(二)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學法活動
根據管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要求,管委會進一步強化主任辦公會會前學法活動。在按照每年4次學習任務,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衛生法》會前學法任務基礎上,將會前學法總量提高到每月至少1次的標準。相繼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中國共産黨宣傳工作條例》《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北京市垃圾分類條例》、習近平法治思想等會前學法活動。還組織全體幹部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進一步推進了管委會領導幹部學法經常化、制度化。根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工作安排,開展了“重溫憲法誓詞”活動,站區主要負責人帶頭參加,進一步推進了“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落實到位。
(三)完善考核評價制度
認真制定並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專項考核工作方案》《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單位)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工作方案(試行)》,切實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根據主要負責人要求,制定《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2020年全面從嚴治黨(黨建)工作考核實施方案》《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2020年度績效管理考評細則(試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2020年度績效管理手冊(試行)》,引入並聘請第三方公司對管委會依法行政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各部門(單位)查漏補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四)嚴格依法進行重大行政決策
在管委會改革期間,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合同管理辦法》等制度,各項重大決策做出前均充分徵求意見,並進行法律風險評估,進一步推進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時,根據改革後的新編制體制,主要負責人根據調研和徵求意見情況,制定了《北京市重點站區管委會站區黨總支、支委會議事規則》及時修訂各項規章制度,並形成《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制度彙編》(上、下冊),保證了管委會各項行政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作。
(五)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加強執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利用管委會機構改革的有利時機,主要負責人親自推動,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改革力度。整合執法隊伍力量,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擴大重點站區城管執法範圍,從市交通執法總隊轉接了重點站區交通執法職責,制定了人員轉隸、法治培訓等相關配套措施,開展執法規範化培訓,加強了法制機構建設和力量配備,為有效維護重點站區交通環境打好執法基礎。對執法力量投入不充分、行政執法不作為、履職不盡責、協同治理能力不強等方面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六)加強綜合治理建章立制工作
主要負責人親自推動完成《北京市重點站區綜合管理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的起草工作。用以明確市政府相關工作部門、管委會、相關區政府工作部門在重點站區的管理責任。明確管委會在實施“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接訴即辦”等工作機制的具體模式和許可權,增強管委會依法統籌,協調各方,做好重點站區管理工作的能力。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初步安排
2021年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標,繼續推動管委會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
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法治建設的首要政治任務,與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市會議精神結合起來,與重點站區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結合起來,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意識。
(二)進一步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謀劃
將站區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站區“十四五”行動計劃,進一步健全重點站區黨領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機制,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向社會公開重點站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標準。黨組召開專題會議,總結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部署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檢查力度,努力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建的一體化格局。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準
完善依法決策機制,規範決策流程,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審查和定期清理等制度,認真做好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抓好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和執法人員的業務水準。完善法律顧問服務機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全面維護政府公信力和群眾旅客合法權益。
(四)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
以深化重點站區管委會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改革為契機,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監督效能。完善站區購買服務“五統一”機制,加強站區環境整治,實施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行動計劃,開展站區秩序集中整治,改進出站系統服務水準。結合全面深化改革任務和促進重點站區高品質發展,大力推行政府誠信建設,努力營造重點站區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務保障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重點站區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具體防控工作。依法打擊在疫情防控、站區治理等領域違法行為,依法維護市民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法維護重點站區良好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場秩序。為市民旅客創造環境優美、服務優質、秩序優良的出行環境。
(五)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
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重點領域主動公開力度,推動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及時更新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品質和效率。
(六)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認真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信訪工作流程(試行)》,堅持外聘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及時完成信訪案件的辦理,及時化解矛盾,妥善處置信訪人提出的訴求。嚴格執行《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接訴即辦”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結合重點站區實際,打造“接訴即辦”站區模式,積極推動主動治理、未訴先辦,探索推進適合重點站區的矛盾化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