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5-03-30 1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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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紮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落實見效。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堅持政治引領法治政府建設。委黨組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住建工作和北京工作重要論述納入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基層黨組織重要學習內容,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法治政府建設的生動實踐。

  (二)堅持法治思維推進住建工作。落實法定職責,城市更新提質加速,老舊小區改造、老樓加裝電梯等民生實事紮實推進,物業管理改革縱深發展。建築行業轉型步伐加快,建築業綠色發展和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取得進展。工程品質水準穩步提升,多項改革創新經驗獲國家層面推廣。

  (三)堅持改革構建法治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場景建設。實行京津冀二級建造師執業互認,強化三地協同監管。深化一體化綜合監管,印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推進掃碼檢查,落實“白名單”管理機制,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行政成本。

  (四)堅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推進重點領域立法,《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安全條例》已經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城市更新條例等配套政策持續完善。全年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3件,依法完成審核、公開、備案。組織對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動態調整規範性文件庫。

  (五)堅持行政決策程式剛性約束。對擬出臺的重要政策文件,嚴格落實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和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等決策程式,發揮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作用,主動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行業協會意見,有效防範行政決策風險。

  (六)堅持依法自覺接受各界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確保事事有答覆、件件有落實。落實審計監督、統計監督、財會監督要求,提升工作質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全面落實政務公開。

  (七)堅持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共實施行政檢查12426次、行政處罰629件。深入開展規範基層行政執法專項治理,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源頭治理。通過執法培訓、處罰案卷評查等執法監督措施,持續提升行政執法規範化水準。

  (八)堅持多元機制化解矛盾糾紛。不斷完善行政復議應訴機制,全年辦理行政被復議、行政訴訟案件165件。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委領導出庭4次。組織法院旁聽庭審。推進“總對總”訴調對接,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聚焦接訴即辦“每月一題”,深化主動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九)堅持深化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抓“關鍵少數”,制定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落實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組織辦公會會前學法4次,法治大講堂、“處長政策解讀日”13場。組織執法專題培訓,編印法規文件彙編、依法行政工作手冊等,提升執法人員能力。圍繞憲法宣傳周、安全生産月等重要節點,舉辦住房城鄉建設大講堂、拍攝普法宣傳片、創作優秀法治作品、發佈典型案例等,做好社會面普法。組織“八五”普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為“九五”普法精準謀篇奠定基礎。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加強法治建設組織領導。委主要領導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定期聽取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重點工作。研究審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壓實責任鏈條。委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委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持續鞏固落實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述職述法,確保“應述盡述”。

  (二)緊抓依法行政關鍵環節重大問題。堅持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切實解決依法行政重點難點問題,提升行業治理制度化、規範化水準。將依法行政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行政訴訟敗訴或行政復議被糾錯的,實行評優評先一票否決。

  三、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法治理論學習還需進一步深入,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需持續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典型經驗的總結提煉和示範推廣有待加強,品牌影響力需持續擴大。面對服務對象的普法形式不夠豐富,在應用新媒體新技術方面還有待提升。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初步安排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完善。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十五五”規劃和法治建設相關規劃,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二)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規範。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式等,推進法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持續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高效辦成一件事”場景不斷豐富。進一步規範涉企行政檢查,深入推進規範基層執法專項治理,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夯實執法基礎。 

  (三)推進行政爭議進一步源頭化解。統籌行政復議應訴,深化“總對總”訴調對接,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提升信訪工作法治化水準,推動源頭治理,全力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

  (四)推進法治宣傳教育進一步覆蓋。積極謀劃“九五”普法規劃,深入貫徹落實普法責任制,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陣地和法治品牌,推進法治政府示範項目創建,加大住建領域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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