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進首都法治政府建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市文物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北京市《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決策部署,切實把法治政府建設真正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履行文物保護職責,規範行政權力運作,法治政府建設取得較好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務和保障
1.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時的講話精神及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聚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
成立北京市文物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北京市文物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北京市文物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法律知識學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局屬單位加強疫情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落實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確保實現全局系統人員“零感染”目標。
2.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依法全面履職,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有效推進疫情防控期間的各項工作。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陸續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北京市文物保護工程復工防疫指引》《北京市文物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考古項目復工指引》《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支援文物拍賣企業依法開展網上拍賣的意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文物拍賣企業網上拍賣監管辦法》《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地區博物館有序開放工作導則》及《關於北京地區博物館有序恢復開放的通知》等文件,指導、推進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1.深化行政體制改革
深化文化市場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積極配合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編制“三定方案”,完成轉隸人員人事關係簽轉工作。推進生産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做好原北京市文物公司改制後續工作。落實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快推進博物館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的通知》,並根據市文化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結合文物系統實際,開展法人治理結構改革試點,成立市文物局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選取首都博物館等三家博物館開展第二批改革試點工作。
2.推進“放管服”改革
政務服務事項實現100%進駐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壓縮22項“零辦件”事項辦理時限至1個工作日。壓減政務服務事項申報材料和辦理時限,精簡比例分別為31.5%和36.43%。21項政務服務辦理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完善政務服務事項一次性告知機制、一體化辦理流程、標準化材料模版、政策服務包等改革措施。
繼續推進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賦權試點,指導開發區明確“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事項管理機構,修改和完善賦權事項實施方案。
3.優化營商環境建設
局長辦公會會前學習《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融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 “全程網辦”、“0跑動”,網辦深度達到5級。對組織考古調查、勘探事項進行最小顆粒度拆分,優化申報環節,為企業申報提供便利。
及時解決疫情期間文物拍賣企業的經營難題,鼓勵企業舉辦線上“網路拍賣會”,優化文物拍賣企業網上拍賣審批程式,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創新審批、審核和備案方式,減輕企業負擔。
(三)持續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1.配合做好重點領域立法
按照我市立法工作安排,起草《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産保護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結合市文物局職責,積極配合相關單位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等9部法律法規規章、3個文件的制定修改工作。
2.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
局長辦公會會前學習《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嚴格執行《北京市文物局局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北京市文物局局務會議制度》《北京市文物局專題會議制度》《中共北京市文物局黨組議事規則》要求,認真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
《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産保護條例(草案)》起草階段,廣泛聽取文物、法律專家、相關部門、管理單位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開徵求對“利用全國重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舉辦展銷和其他大型活動審批”等21個政務服務辦理事項實施告知承諾的意見。重大活動、對外合作、博物館備案、重要文件出臺、資質年檢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項均經過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3.做好合法性審核工作
開展疫情期間發佈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文物拍賣企業網上拍賣監管辦法》等8個文件及信息公開、信訪等答復內容、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合同審核辦法》,規範局屬單位合同簽訂及管理工作。
(四)積極履行行政執法協調與監督職能
1.完善執法協調與監督機制
配合北京市園林局建立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執法協調機制。起草《文物安全與行政執法協調機制》,與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研究執法隊轉隸後的文物安全與行政執法銜接工作。與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就考古勘探挖掘建立工作會商、資訊共用等工作機制。
2.加強執法規範和效能建設
加強對網上文物拍賣會的監督與管理。建立事前承諾—事中事後監管—違規聯合處置的文物拍賣工作機制。採取“隨機抽查”與“全面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拍賣企業的文物拍賣標的和拍賣行為進行監督。加強與市市場監管、商務、公安、海關等部門的配合,及時通報文物網路拍賣會情況。
加強對局屬博物館的日常監督檢查。印發《北京市文物局關於建立備案博物館日常業務監管工作機制的通知》,探索建立市區兩級共管、“網際網路+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三位一體的博物館日常業務監管工作機制。
(五)持續強化行政監督工作合力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
局黨組會專題研究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完善辦理工作機制,加強全過程協商。承辦的51件市兩會建議提案,6件全國兩會建議提案,均得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認可。
2.加強財政管理與監督
落實財政預算公開,組織財稅政策、預算管理方面的培訓。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預算審核;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深化預算執行動態管理;修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提交市財政局審核,有效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優化政府購買服務支出結構。
3.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
提交《北京市文物局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完成2019年市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及整改。加大政策跟蹤審計力度,強化對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績效評價,對年度重點項目進行績效跟蹤,對2019年重點項目開展績效評價。
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辦法》和《2020年北京市文物局內部審計工作安排》,使內部審計工作開展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完成局屬18家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及11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4.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
落實《北京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各項要求,切實加強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起草《北京市文物局會議開放規定》《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性文件公開發佈和解讀規定》《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性文件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工作方案》。全年辦理依申請公開8件,各項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完善、運作順暢。公開《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北京市文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報》。
(六)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提升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品質
落實《北京市文物局行政復議工作程式規定》《北京市文物局行政訴訟應訴規定》要求,履行好行政復議與應訴職能,全年未收到復議申請與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按要求做好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二審應訴工作。
2.依法做好信訪工作
制定《北京市文物局辦理市民服務熱線“接訴即辦”的規定》(試行),持續加強對以“接訴即辦”工作為主的信訪工作管理力度。落實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推進信訪問題源頭治理和信訪件化解。針對複雜敏感派單,召開工作協調會,主要領導親自參與辦理過程,落實解決措施,依法處理信訪訴求。強化辦理環節監督,確保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格局。
3.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
調整北京市文物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制定《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把普法納入工作總體佈局,發揮局屬單位普法陣地作用,實現普法責任制的落實。落實北京市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充分發揮局法律顧問作用,參與合同審核、疑難問題會商等工作,不斷提高法律顧問與文物保護工作的融入度。
(七)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協調
局黨組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學習,籌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調整北京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按要求完成4次辦公會會前學法,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5部法律法規。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憲法宣傳周等系列宣傳活動,引導教育廣大幹部職工樹立依法辦事、執法為民的理念。採取北京幹部教育網線上學習的方式,開展北京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培訓,深入學習憲法、民法典等內容,提升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理論水準和能力。
二、2020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切實履行推進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中的各項職責。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目標完成各項任務,以身作則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明確要求每年開展依法行政培訓,統籌協調推進文博領域法治建設重要工作。成立北京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和北京市文物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嚴格執行黨內法規制度,嚴格依法依規決策,重要工作、決策均上黨組會進行集體討論。主動接受人大、政協民主監督,建議提案辦理均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認可,其中,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辦理建議提案1件。
(二)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依法履行政府職能職責,及時調整權力清單,權力清單共計92個事項,政務服務事項無收費情況。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配合國家文物局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工作時,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召開專題會進行研究討論;中軸線保護立法工作中,引入專家立法機制,推進文物保護科學民主。落實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各項工作要求,提升規範性文件品質。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復工復産等方面要求,親自部署疫情防控期間文物行業復工復産工作,發佈《北京市文物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考古項目復工指引》《北京市文物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支援文物拍賣企業依法開展網上拍賣的意見》《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地區博物館有序開放工作導則》等文件。
(三)推動責任落實情況
壓緊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按要求制定《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明確任務分工,全力推進各項工作落實。重要工作、重點問題均經過黨組會或辦公會討論研究,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將《民法典》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召開擴大學習會議,全局790余名人員集中聽取“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要求在進行行政決策、行政管理時,以《民法典》精神和規定為重要尺規,規範文物保護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