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以下簡稱總隊)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二十大精神,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政治建隊、紀律管隊、作風塑隊、科技強隊”工作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思維與法治思維相統一的執法理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持續抓好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貫徹
一是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開展首都文化執法工作的根本遵循。着眼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總隊落地生根,建立總隊黨委會“第一議題”制度,組織中心組學習交流21次、領導班子會前學法8次。倡導營造靜下心來“自覺學”、咬文嚼字“擴展學”、邊學邊思“悟中學”、結合工作“轉化學”的總隊“四學”學風,帶頭學深悟透黨的二十大報告原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組織班子成員以集中授課、主題黨日等多種形式開展宣講32次,推動各支部開展交流研法活動286場,確保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到位、貫到底、全覆蓋,不斷強化開展首都文化執法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方向感。
二是更加深化政治思維與法治思維相統一的執法理念。突出解決為誰執法、為誰服務問題,要求黨員幹部始終站在堅持黨的領導、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分析問題、推動工作,全年妥善核處違禁有害案事件85起,7起案件被列為全國“掃黃打非”重大案件;突出解決法理支撐問題,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執法辦案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作為解決疑難複雜問題的“大依據”,全年辦結案件2279起,8起案件被文旅部評為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重大案件,總隊被司法部評為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突出解決擔當作為問題,教育引導一線執法人員着力破解新業態、管轄界限不清、新法規新案由適用等執法難點,切實為勇於負責、勇於擔當、敢抓敢管的幹部負責擔當撐腰,全年拓展新案由49個,查處全國首例非法拍賣國家禁止買賣文物案等多起第一案;突出解決規範執法問題,深化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規範每一起案件辦理,狠抓案件終身責任制,確保將案件辦成“鐵案”,全年無復議、訴訟敗訴案件,罰沒款4600余萬元的北京智慧熊公司發行非法出版物案經行政復議、訴訟一審二審均維持總隊處罰決定,有力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
(二)持續健全執法監管制度體系
一是持續開展執法規範化和標準化建設。系統梳理八大執法領域84部法規共1041項處罰職權,更新維護裁量基準600余項,有效解決處罰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等問題。全面實施執法檢查清單制度,製作並公示51類涉企檢查單模版,統一檢查標準,有效減少隨意執法。印發《關於調整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程式和相關文書的通知》,為依法用權、規範履職提供基礎性支撐。
二是持續推進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明確規範性文件的審核範圍,完善審核程式、明確審核職責,強化專家律師參與審核機制。對總隊現存有效的54部執法類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部審核。新總隊成立以來制定的13部執法類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部按時在市司法局備案平臺完成備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備”。
(三)深化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一是高標準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規範法制審核內容,2022年共辦理案件1093件,每一起案件都至少進行3次以上法制審查。嚴格執行集體討論程式,強化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跨裁量檔從輕從重處罰、非現場不予處罰、移送公安等重點案件的審核。2022年共計58件案件經過集體討論,確保事實清楚、依據準確、程式合法、處罰適當。
二是全面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持續做好行政執法公示工作,公示內容全面規範,集中公示執法主體等基本資訊和年度執法計劃等動態資訊。嚴格遵守公示時限要求,檢查結果公示和處罰結果公示均在執法檢查、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示。《2022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和《2022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已於2022年3月31日公示。《2021年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已於2022年1月26日公示。《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已於2022年3月21日公示。
三是嚴格規範落實全過程記錄製度。目前已實現電子文書、電子簽章等信息化技術對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使用總隊專用設備進行音像記錄的導出和存儲。利用總隊詢問室音視頻監控系統對執法過程進行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堅持全程音像記錄,堅決做到不間斷記錄行政執法全過程,杜絕選擇性記錄。
(四)持續健全執法監管監督體系
一是強化執法行為監督。嚴格執行《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案件辦理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執法規範性文件。強化制度落實,加大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項制度得到嚴格貫徹執行。
二是強化執法案卷監督。進一步加強案卷評查力度,以高品質案卷助力高品質執法。強化案卷評查結果的運用,評查結果全公開並通報相關部門,繼續將評查結果納入執法考核和標兵能手評選。查處擅自修繕白浮泉遺址九龍池案,被評為全國文物行政處罰“十佳案卷”。
三是強化執法考評監督。圍繞文旅部考核、市政府績效考核、優化營商環境考核等考核要求,牽頭制定《2023年北京市文化市場執法辦案考核辦法》,明確各項考核指標,充分發揮監督規範和考核指標“指揮棒”作用,督促、激勵各部門創優爭先。
(五)持續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
一是持續做好行刑銜接職權事項動態維護。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及時動態調整職權事項。截至目前,總隊1041項行政處罰職權中,涉及行刑銜接的職權共計159項。其中,新聞出版領域65項,文化領域12項,廣電領域19項,網際網路領域12項,著作權領域24項,旅游領域2項,文物領域23項,宗教領域2項。159項涉刑職權共對應23項刑事罪名,包括非法經營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侵犯著作權罪,傳播淫穢物品罪、故意損毀文物罪、倒賣文物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等罪名。
二是規範執行行刑銜接工作規程。嚴格按照國家及北京市關於《北京市行政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辦法》的標準和程式,做到涉刑必移。會商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檢一分院、市文物局等部門建立案件會商、資訊互聯、線索互通等工作機制,在執法辦案中創新辦理“刑行反向銜接”案件,不斷提升行刑銜接質效,為首都文化市場繁榮發展保駕護航。
(六)持續健全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工作體系
一是積極妥善應對復議訴訟。2022年,總隊舉辦案件聽證會4場,被提起行政復議案件1件,行政應訴案件2件。市政府作出了維持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復議決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了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駁回原告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的終審判決,總隊無復議訴訟敗訴案件。
二是深化落實“接訴即辦”。升級完善總隊“接訴即辦”高效平臺與“接轉辦”閉環運作機制。暢通總隊官網、政民互動、舉報郵箱等渠道,打造“網上接訴即辦”工作體系。全年共接收各類舉報資訊5200件,依法受理663件,完成舉報回復共計5793件。“接訴即辦”工作連續兩年考核排名市級部門並列第一,年度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均達100%。
(七)持續推進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
一是強化執法資格考試、統一換裝等規範化管理工作。注重發揮儀式教育作用,在全市執法隊伍中率先組織統一着裝儀式,《中國文化報》《中國旅游報》等媒體在頭版大版面宣傳報道。嚴格服裝標誌管理,印發《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2022年共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執法資格考試兩次,新入職的15名執法人員全部一次性通過考試。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完成總隊全部執法人員執法證件換發工作。
二是強化執法人員系列培訓。嚴密組織第三屆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緊緊圍繞政治練兵、法治練兵、業務練兵、實戰練兵、科技練兵5個方面,組織領導幹部會前學法8次、執法骨幹“普訓+專訓+特訓”系列培訓24場、全體幹部線上平臺自學自測5200餘人次,開展副處級以上實職幹部執法業務考核。聚力法治素養提升,採取線上培訓形式組織開展2022年度全市文化執法集中培訓兩期,受訓人員1000餘人次,確保執法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60學時專業培訓,全面提高文化綜合執法隊伍業務水準。
(八)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完善宣傳和執法保障體系,梳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運用總隊“一網一刊一專報三平臺”,推送《知識産權保護與冬奧同行》等宣傳文章,總點擊量超過120萬次。立足“4·15”、國家網路安全周等關鍵節點,依託中央以及市屬權威媒體、總隊外宣平臺,構建“聲、屏、紙、網”多維宣傳矩陣。在中央電視台、新華網、《北京日報》等20多家媒體刊稿1361篇。
二、持續創新執法方式,為高品質發展提供執法保障
(一)全面實施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
深入推進《初次違法後果輕微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落地落細,研究出臺兩批次38項免罰事項清單,內容涵蓋新聞出版、文化(含網際網路文化)、廣電、旅游等首都文化市場執法監管絕大多數領域。組織初次違法後果輕微不予行政處罰有關政策專題講座與新聞發佈會,配套制定企業《合法經營承諾書》,開展專項案卷評查,確保將惠企政策落到實處。2022年,全市共適用“免罰清單”作出不予處罰決定476件,累計免罰金額800余萬元,有效助力首都文旅企業復工復産,有效化解涉疫矛盾糾紛。
(二)全面升級文化綜合執法分級分類監管
探索實施以“風險+信用”為核心的文化市場分級分類監管管理辦法。創新採用安全生産影響程度、文化産品內容安全程度、受疫情影響程度等六項指標全量賦分,實現精準風險評級。突出評價結果在“雙隨機”抽查的應用,探索推行“電子函詢+自我聲明”檢查模式,促進執法力量精準投放,非現場執法檢查量同比提升近三成,主動檢查發現問題率提高逾三倍,切實做到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2022年,總隊累計對500余家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市場主體進行通報批評並實施隨機風險調級管理,有效壓實“四方責任”,有關工作被評為首都應急管理創新案例。
(三)全面推進場景化監管措施落地落細
積極探索“6+4”一體化綜合監管模式,率先在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文化藝術培訓機構、旅行社、星級飯店、景區和線上旅游五個試點場景,探索建立了“一業一單”和“一業一查”。着力推進“一業一單”動態完善,主動協調公安、市場監管、衛健等有關部門,將原有689個檢查項整合精簡至125個,採取必查項和選查項相結合的分級分類監管,做到“量減質不減”,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着力推進“一業一查”聯合執法,協同市、區、屬地鎮街綜合執法隊開展聯合執法200余次,有效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實現“一次檢查、全面體檢”。
(四)加強行政執法協同協作
牽頭京津冀三省市文化執法部門簽訂《京津冀地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開展京津冀出版物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專項行動。主動協調市文旅局簽訂《北京市文旅領域綜合執法協作管理辦法》。與市公安局、市文物局等五部門簽署《文物執法行刑銜接會商制度》。與大興機場海關、北京古玩文物藝術協會簽署《文化執法聯動機制》。與公檢法司等部門建立案件會商機制,有效破解疑難複雜案件執法協作、復議訴訟等問題。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情況
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嚴格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切實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帶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開展首都文化執法工作的根本遵循,更加深化政治思維與法治思維相統一的執法理念,切實把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全年辦結中宣部、市委市政府等上級交辦案事件661件,獲得各級領導肯定性批示29次,取得年度領導班子和績效考評“雙優秀”成績。
二是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制發《總隊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健全總隊黨委“學議研評”工作履責體系,全面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出臺黨建文件19個、黨建制度11項,修訂黨建制度7項,推進各項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開展。
三是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全年主持召開黨委會集體研究重大案件51起,堅決杜絕獨斷決策現象發生。2022年總隊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辦理行政訴訟案件2件、行政復議案件1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3件、組織召開案件聽證會4場,為重大案件提供法律意見61條,充分發揮法律顧問職責作用。
四是嚴格執行領導幹部不得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出臺《總隊關於領導幹部干預行政執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突出抓好重大典型案件查辦、非法出版物銷毀等重大事項監督,依託科技力量不斷提高案件辦理的公開透明度,從源頭上防範杜絕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辦理。
五是始終堅持把法治建設擺在總隊各項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領導幹部年度述職“述”法治,群眾評議“評”法治,班子考核“考”法治。依託執法隊長季度例會,定期聽取各區文化執法隊伍與總隊各部門法治建設情況彙報。堅持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辦。
六是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注重年輕幹部培養。創新開辦第一期優秀年輕幹部“長訓班”,不斷優化市區執法隊伍“雙向交流”實訓鍛煉機制。堅持“兩個一樣,兩個不一樣”總隊用人導向,全年選拔任用正處領導3名,副處領導7名,職級晉陞43名,推動正處職平均年齡由51歲下降至49歲,副處職平均年齡由48歲下降至44歲。
四、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2022年,總隊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對依法行政的全局性認識還有待進一步深化。部分執法隊員對依法治市的方針政策理解還不夠深刻全面,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依法協調和處理各類問題的意識有待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化解矛盾問題的能力還有不足。面對文化市場發展超前與配套法規滯後的矛盾,以及文化大市場和執法小隊伍的矛盾,個別執法隊員創新執法方式不夠、解決問題的辦法不多,對於文化市場新業態新模式監管還存在薄弱環節。
五、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
(一)加強法治建設的思想統領
緊扣中央、市委《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決定》,細化推動《總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方案》落實落細,不斷深化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持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不斷健全執法監管規則和標準,深化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督查考核,規範行刑銜接,做精執法培訓,加強人員管理,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深化普法宣傳,持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三)持續創新執法方式
持續轉變執法方式,着力構建以“風險+信用”為基礎、“分級分類+協同”為關鍵、“科技+共治”為驅動的一體化綜合監管制度體系。突出擴容增效,持續推動初次違法後果輕微不予處罰細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