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5-03-28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分享:
字號:        

  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圍繞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總目標,紮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

  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等納入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和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活動。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制度。發揮局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交流23次,組織開展“第一議題”學習52次。舉辦領導班子、處級幹部專題讀書班,組織黨員、幹部集中學習《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持續築牢拒腐防變思想堤壩。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加強文旅領域立法調研工作。科學確定立法項目,開展《北京市旅游條例》修訂、《北京市京西古道保護利用管理條例》、《北京市住宿業管理辦法》立項申請工作,增強立法工作的針對性、前瞻性。開展京西古道立法前期調研,編制完成《北京市京西古道立法調研報告》。

  二是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規規章政策清理工作,就《北京市推動旅游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等開展公平競爭及合法性審查,完成我局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5件及備案2件,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3件。

  三是妥善處理行政復議、訴訟,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我局作為被申請人,發生6件行政復議案件,按時報送行政復議答復意見及證據、依據材料。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件,落實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完善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聘請律師事務所作為局法律顧問單位,確保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處罰等涉法事務聽取專業律師意見。

  (三)健全權力運作體系

  提升文旅行業監管效能。1—12月共受理文化和旅游類審批事項共計32718件,辦結32652件,辦結率99.8%。審批服務品質和效率不斷提升,建立審批事項“簽一次”清單,試點提供“急需急辦”服務等創新舉措。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策部署,完成將外商、港澳臺投資者投資設立演出場所、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審批權下放至區級。推進我市旅行社審批下放委託區級進行。監管水準不斷提高。文旅領域“兩區”建設取得新成效,穩步探索網際網路音樂經營領域引入外資、擴大開放。積極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領域非現場監管工作,印發專項工作方案。大運河文化旅游景區成功創建國家5A級旅游景區。印發《北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修訂)》,完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政策。印發《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統計數據品質控制辦法》,不斷提高統計能力。及時完善、指導景區調整售票方式,優化、淡化景區預約,最大程度滿足市民游客游覽需求。積極推進核心區旅游降密工作,指導東城、西城完成20家住宿企業的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旅行社、導游、景區和酒店行業服務規範,在文旅領域中央品質督查考核中位居全國前列。

  (四)健全執法工作體系

  2024年共開展行政執法檢查39982件,非現場檢查31583件,非現場檢查量佔總檢查量比為78.99%。全年辦理行政處罰案件796件,行政強制措施(扣押)44件,罰沒款780.15萬元,沒收出版物共計8003冊,停業整頓5家次,吊銷許可證7家次。

  加強文娛領域演出監管和執法檢查,果斷、及時、有效處置演出內容違規案件。實施多部門協同監管工作機制,有效遏制演出現場“黃牛”倒票亂象、堅決打擊整治倒賣熱門景區預約門票“黃牛”現象。

  (五)健全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工作體系

  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提升受理投訴和“接訴即辦”工作效率和水準,全年通過各種途徑接收各類投訴舉報12375件,告知不予受理及解答各類諮詢11152件,依法受理1223件。

  (六)健全行政權力制約監督體系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全年共辦理205件全國“兩會”和市“兩會”建議、提案。優化完善政務公開平臺,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印發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對重點領域資訊進行專項部署,明確責任部門和保障方式。健全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制度,提高政務公開標準。

  (七)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法治體系

  紮實開展安全生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突出抓好重大會議和活動、汛期、暑期等重要節點時段的安全生産工作。發揮全市假日旅游工作服務保障統籌協調機製作用,實現常態化即時調度、每日調度,假日旅游安全服務保障效能不斷提升。統籌發展和安全,制定印發《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業2024年安全與應急工作要點》,明確行業安全管理8大類35項年度工作任務,抓緊抓實全行業安全工作的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教育培訓、應急演練等工作。強化文化和旅游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着力開展安全生産和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圍繞重大活動、法定假日、汛期和旅游高峰期等安全服務保障工作,以消防、防汛、治安反恐、水上救援、大客流疏散等應急演練內容為重點,組織市級應急演練40場次,總參訓人數達5000餘人次。

  (八)健全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培養體系

  一是推進領導幹部學法常態化,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推進以案釋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年度工件重點,組織實施4次領導會前學法活動。組織開展全市文旅系統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提升全市文旅系統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與市司法局共同在北京城市圖書館建立憲法宣傳教育基地,推進法治宣傳教育與網紅流量相結合。

  二是全面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健全普法責任制,結合實際編制文旅部門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推動領導幹部學習常態長效,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抓住重要時間節點,突出學習宣傳《憲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規,營造法治氛圍。開展“4.15”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傳活動、“5·19中國旅游日”法律進景區普法宣傳活動、“12.4”憲法宣傳周等活動。通過普法講座、法律諮詢、以案釋法等線上線下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傳《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北京市旅游條例》等。製作《參團旅游“防坑”溫馨提示》《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安全提示》等生動靈活接地氣的普法視頻,增強普法宣傳吸引力。

  二、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立法精細化水準需要進一步提高。在堅持需求、問題和目標導向並重,注重推進重要、新興領域立法,科學把握政府立法工作節奏方面做的還不夠實。

  (二)國際化配套法規需要進一步完善。結合“入境旅游首選地”目標,建立多語言法律服務體系,針對國際游客的法律服務(如多語種投訴渠道、涉外旅游糾紛解決機制)有待改進提升。

  (三)依法行政總體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機關工作人員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的業務能力水準還有待提高。從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轉變上還存在差距,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識需要加強。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情況

  (一)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明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要求和具體內容,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全局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壓緊壓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職責。落實習近平同志對旅游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局主要領導協調旅游條例、京西古道、住宿業等立法工作。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強化依法行政,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以法治思維和方式調查研究,主持指導《北京市推動旅游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起草工作,促進行業高品質發展。認真謀劃和落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四、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將繼續堅持推進首都文旅高品質發展,堅持守正創新,推動首都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游業實現融合發展、創新發展、高品質發展和法治化發展,繼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發揮局黨組中心組學習的示範引領作用,完善學習長效機制。

  (二)積極推進文旅立法工作。推進《北京市旅游條例》修訂、北京市京西古道立法、北京市酒店業立法、京津冀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統一立法等,進一步促進文旅高品質發展。

  (三)全面推進文旅領域體制機制改革。落實《北京市推動旅游業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編制《北京市“十五五”時期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落實《關於開展文化文物單位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穩妥推進相關局屬事業單位開展試點工作。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試點,鼓勵文旅場所完善配套餐飲等服務,激發服務活力。

  (四)用好非遺政策法規工具箱。貫徹落實《北京市關於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旅游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方案》,推動非遺與旅游更好更深融合。充分發揮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調動全市非遺保護工作積極性。

  (五)持續提升行業服務監管效能。深入推進大型營業性演出“一件事”整合辦理模式。在全市文旅領域深入推進非現場監管。加快推進文旅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文化旅游領域“兩區”建設水準。持續做好對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服務,落實預付資金監管的相關政策。持續做好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監督管理,指導行業協會推動制定相關服務規範。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