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紮實推進審計機關法治建設,立足“審計監督首先是經濟監督”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嚴格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積極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切實履行審計機關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將法治建設重點工作與全局重點任務共同部署、推進、落實,強化對法治建設重點任務的督辦;主持局黨組會、辦公會研究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工作報告;主持召開專題會聽取《北京市審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改工作情況彙報,就修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與立法部門溝通協商、推動解決。《條例》修改完成後,及時要求制定並審批《條例》學習宣傳工作方案,並要求全局幹部進行集體學習,推動《條例》有效宣傳貫徹落實。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理念,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嚴格依法依規決策,推動嚴格規範審計執法行為,堅持在法治軌道上團結和帶領審計幹部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二、堅持黨對審計機關法治建設的領導
局黨組始終把堅持和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大政治規矩,貫徹落實到審計機關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堅持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屆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傳達會議精神,組織學習貫徹宣講會、研討交流等,對會議精神進行宣講闡釋和深入解讀研討。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開展各項工作。深入推進審計機關法治政府建設。嚴格落實會前學法要求,既注重黨內法規的學習,又強化對審計業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確保審計機關領導幹部依法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積極履行市委審計辦職責,籌備召開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三、依法全面高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聚焦高品質發展首要任務、財政資金管理使用、重大項目建設、增進民生福祉、統籌發展和安全、改善生態環境、規範權力運作等方面,不斷加大審計力度,全年共審計單位149家,出具審計報告和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200篇。壓實整改責任,強化剛性約束,推動審計成果運用。切實履行審計機關的督促檢查責任,組織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力促審計整改工作走深走實。
四、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體制機制建設
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北京市審計條例>的決定》,《條例》修改工作圓滿完成。研究制定《北京市審計整改約談辦法》,強化對整改工作的剛性約束。完善監督貫通機制,與市紀委市監委建立問題線索研判共商機制,加大監督合力。常態化開展制度“廢改立”,為各項工作開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大力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重大事項、重大問題、重要工作通過集體研究討論、民主集中、會議決定。作出重大決策事項前按照規定程式充分、廣泛聽取專家、公眾意見。注重發揮公職律師、外聘法律顧問等人員作用。主動向社會公開審計項目計劃、審計結果及審計執法相關資訊,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強化對經濟合同、信訪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答復等文件的合法性審核,防範風險。
六、強化對審計權力的制約監督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司法監督、巡視監督,邀請市人大預算工委、特約審計員參與專項檢查等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及時向社會公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以及應公開的執法資訊。不斷加強內部監督,對我局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開展專項檢查和內部控制風險評估,繼續開展常態化審計工作巡迴檢查。
七、持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認真履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堅持系統內普法與面向社會普法並重,堅持日常普法與重要時間節點普法並重,充分利用《條例》修改契機開展普法,不斷創新普法宣傳方式,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依法行政中的基礎性作用。同時,將落實普法工作情況納入局績效管理考核,單獨設立普法經費,確保各項普法工作有序開展。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對習近平法治思想領會不夠深刻透徹,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與《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規定的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要求、與首善標準仍有差距;審計幹部依法審計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對審計工作的要求等。這些問題,將在今後工作中進一步研究解決。
九、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實施10周年,也是新修改《條例》全面施行的第一個完整年度。市審計局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和關於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完整、準確、全面把握審計工作面臨的新要求新任務,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學習宣傳新修改《條例》為契機,全面推進審計機關法治政府建設,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更好服務保障首都現代化建設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