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五子”聯動融入新發展格局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現將我局2022年推進法治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出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在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加強監管執法體系建設、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品質技術基礎服務、政務服務等方面提出22項舉措。深化告知承諾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審批監管執法鏈條式管理和退出機制,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推動“一業一證”與“證照聯辦”疊加改革。開展“6+4”一體化綜合監管試點。初步建立以企業為最小單元、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的一體化綜合監管機制。深化市場主體登記智慧網辦,將“一網通辦”業務範圍拓展至變更、備案、登出等全部主要業務類別。推廣變更登記電子化、無介質辦理服務,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理。推進住所登記智慧化便利化改革,試點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實現“標準申報+信用承諾”的住所登記新模式。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增設局網站首頁和微信公眾號地方標準公眾查詢服務。以市場監管部門承擔的43項政務服務事項為基礎,以“創新+活力”新一輪營商環境中15項改革事項為重點,組織開展“局處長走流程”專項活動。
(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積極探索構建“預防為主、輕微免罰、事後回訪、重違嚴懲”的市場監管服務型執法新模式,對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採取首違不罰、輕微慎罰措施,嚴格執行容錯糾錯清單和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引導市場主體規範經營。進一步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會同商務、教委等相關部門,做好綜合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部門在聯合檢查、資訊互通互聯、監管執法銜接、投訴舉報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協同聯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進一步夯實職權底數,動態調整245項職權事項,335項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梳理76種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文書樣例。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2022年,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系統共作出處罰決定8.57萬件,罰沒金額5.42億元。推進跨部門、跨區域、跨體系行政執法協同協作。全力做好重點項目活動服務保障,攜手參與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食品安全執法與保障協作。
(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協調。
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系統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務。在全系統廣泛深入開展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活動,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組織全系統主管法制工作領導及法制骨幹參加依法行政專題培訓,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和憲法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作為市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及各級黨組織、全體黨員和市場監管幹部學習培訓的重要內容和培訓重點課程。將學習《綱要》情況作為領導幹部學法考法述法重要內容。推動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統蔚然成風,切實做到學深悟透、融匯貫通。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四)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落實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對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結合本市實際,代市政府草擬了《北京市標準化辦法》,於9月1日起全面施行,明確首都標準化委員會負責統籌本市標準化有關工作,其作為北京市標準化領域的基礎性保障性立法,為標準制定、實施應用和監督管理提供法治保障,進一步體現標準化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開展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的工作要求,對10件我局起草的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履行合法性審核程式並向市政府報送備案。
(五)強化內外監督工作合力。
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在市局政府網站新建“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整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營者集中案件公示”等專題專欄,持續優化“我要辦照”“優化營商環境提高企業開辦效率”“京津冀市場監管綜合服務平臺”等專題專欄。組織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工作聯席會議成員進行政策宣講,聯合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管理委員會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解讀線上培訓會,通過《北京私營個體經濟》重點解讀紓困惠企政策和法律法規。按期辦復全國和市級建議提案。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22年,我局共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95件,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件。其中,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26件,審結69件。二審行政訴訟案件67件,審結57件。另發生再審行政訴訟案件2件。認真落實司法建議並及時回復。自覺接受駐局紀檢監察組紀檢監督,主動向駐局紀檢監察組通報復議訴訟敗訴情況,對駐局紀檢監察組監督建議逐條分析,制定具體措施逐一落實。
(六)健全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體系。
穩步開展行政復議應訴工作,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視復議工作在內部層級監督中的抓手作用,通過內部監督化解爭議,通過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規範基層執法行為。2022年共審結案件數量779件,行政復議糾錯案件總計34件,佔已審結案件的4.4%。同時加強行政復議調解,復議調解案件5件,力爭做到“應調盡調,案結事了”。另一方面,全力貫徹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的通告》,6月28日在全系統發佈《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行使復議職責的通告》,部署自2022年7月1日起,原則上由區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的相關工作,切實落實復議改革要求,同時協助完成市政府各相關行政復議工作內容。
二、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數字服務需加緊落實。在數字服務方面仍需持續提高政務服務事項規範化、標準化水準,仍需進一步整合審批環節、優化業務流程,加強系統支撐、互聯互通和數據共用。智慧監管工作存在信息化支撐不足,監管精準化、智慧化、協同性不夠的問題。各業務部門和基層對於監管信息化建設的需求多樣且迫切,需加快完善我局監管平臺建設,為實現全鏈條精準高效監管提供支撐。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我局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充分發揮黨組在市場監管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積極履職,有效推動各項責任落實。
(一)注重制度建設,加強制度審議。一是推進規範局領導班子集體決策行為,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準。二是認真履行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我局擬出臺的規範性文件認真聽取彙報並組織局長辦公會或局黨組會進行集體審議,充分聽取法制部門的審核意見,保障我局規範性文件品質。三是認真審議法治建設重要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為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保障。
(二)強化政治意識,各項重大任務推進順利。一是緊抓安全生産。主要負責人親自研判形勢、部署任務,有力促進安全生産工作在全系統形成共識,認真審議安全生産權力和責任清單,推動築牢安全生産法治基礎。二是緊抓知識産權保護。承辦由市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等單位共同主辦的2022年服貿會打擊侵權假冒高峰論壇,主要負責人督導推進工作落實。三是緊抓民生保護。全力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四是緊抓督察整改。督促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整改,推進整改落實到位。
(三)加強考核評價,強化法治建設實效。推進領導幹部述職述法評議,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用人導向,將法治能力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領導幹部任職重要參考。把法治教育納入幹部教育培訓內容,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考評幹部的重要內容。將普法依法治理落實情況列入各單位、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重要內容,列入領導幹部年終述職內容。
(四)認真學法用法,嚴格執行相關制度。主要負責人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2022年度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6次。自覺接受司法和紀檢監察監督,支援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今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共出庭3次。
四、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大力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兩區”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部署,在便捷市場准入、完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維護公平競爭、加強知識産權保護、提升政府服務質效等方面持續加強探索,為市場主體發展營造寬鬆有序的市場環境,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
(二)着力構建精準高效的監管模式。全力推進“6+4”一體化綜合監管體系構建。充分發揮市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聯席會議作用,不斷完善綜合監管體系架構、健全綜合監管制度機制、開展監管效能監測評估,實現更多場景落地見效。推動行業部門持續優化完善“一業一冊”和“一業一單”,試點探索“一業一查”,不斷推動跨部門綜合監管取得實效。
(三)加強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統籌落實。按照《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要求,做好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組織落實工作。以法治市場監管建設評價為抓手,對我局職能依法全面履行等十個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加強對全市各區的督查考核,進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化水準。
(四)深入實施公平競爭政策。不斷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推動公平競爭地方性立法。繼續做好公平競爭審查,充分發揮公平競爭審查綜合協調機製作用,建立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制度,持續強化監督考核完善考評指標,繼續做好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和公平競爭審查宣傳和培訓。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加強全鏈條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以公正執法優化市場競爭生態。
(五)深化市場秩序治理。堅持“寬嚴並濟”原則,對適用輕微違法容錯糾錯機制的行為要以柔性執法為主,對嚴重損害市場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更加聚焦“民怨最深、危害最大、市場監管壓力最大”的重點領域,統籌好執法辦案力量整合效應。做好行刑銜接,加強部門合作,並着重完善三級執法體系建設,加強市區所合力,促使我局執法水準邁上一個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