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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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和市場監管總局部署要求,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聚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在全面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以法制化助推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規範行政權力運作,保障人民權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績。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部門職能,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職能職責,推行權力清單管理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壓縮、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一方面,規範權力清單,保障綜合執法改革順利推進。按照權力清單動態調整規則,及時申請更新行政職權。同時,根據市委市政府進一步相對集中相關領域行政處罰權的要求和精神,加強與教育部門、民族宗教部門的溝通銜接,明確由市場監管部門集中行使教育部門、民族宗教部門民族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同時梳理明確各業務部門行政職權,形成《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職權業務歸口目錄》,通過細化明確行政職能,為依法履職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大力規範行政執法:加強行政執法機制建設,制定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試行),實現自由裁量權標準量化、依據細化、操作規範、權責明確、監督有效;同時強化執法監督,綜合運用專項檢查、執法評議、案卷評查、通報約談、糾正整改等方式加強執法監督,規範執法行為。

  二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1、持續完善行政決策程式規則。制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工作的通知》《重大行政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規則》等文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式。2、有效落實會議公開制度。將與群眾利益緊密相連的營商環境類、事中事後監管類等議題作為會議公開內容,邀請特約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媒體、律師等群體聽會問政,對重大行政決策發表意見、提出建議。3、積極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結果公開。對於局長辦公會議定的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將結果通過市局網站、報刊等方式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開。

  三是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出臺《關於貫徹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實施意見》,圍繞兩個“環境”、兩個“服務”、一項“基礎”,從市場准入、事中事後監管、品質提升、政務服務、法制保障五個方面提出28項舉措,同時確定2020年需要落實的34項具體工作任務,推出配套文件28個,各項改革任務均有序落實。具體措施包括:

  1、大力推進登記制度改革。(1)改革市場主體登記制度,營造寬鬆便捷的准入環境。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實施辦法》,提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自主選擇經營範圍,市場主體開辦“一次辦”,法院裁定強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産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3年以上的公司登出納入簡易登出等16項便利化舉措,集中解決一批企業反映突出的制度性問題。(2)在全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會同市審改辦出臺《北京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制定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包括中央層面設定事項523項和地方許可事項5項,在北京市分類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實現持“照”即可經營。(3)全國首推市場主體登記告知承諾制改革。會同市審改辦印發了《北京市市場主體登記告知承諾制度實施意見(試行)》,對告知承諾辦理要求和程式、日常監管、信用監管及違法懲戒措施做出了詳細規定,構建更加開放透明的市場准入管理模式。

  2、完善監管執法機制。(1)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一方面,牽頭全市制定《北京市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方案》,成立全市事中事後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發佈《北京市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明確了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聯席會議的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統籌推進全市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致力推進改革監管體制、創新監管模式、強化監管手段,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另一方面,結合市場監管系統工作實際印發《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落實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市場監管部門事中事後監管,推進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2)加強重點領域監管。食品安全領域出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夏季高風險食品監督檢查的通知》,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提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産品品質領域制定市場主體品質責任和禁止性行為清單33條,便於市場主體了解産品品質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並進一步規範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特種設備安全領域組織在全市範圍建設北京市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品質資訊追溯監管平臺、瓶裝液化石油氣氣瓶充裝品質追溯資訊系統、氣瓶檢驗資訊管理系統,實現液化石油氣氣瓶充裝“來源可循、去向可溯、安全可控、責任可查”。(3)完善日常檢查與信用監管機制。回應企業的呼聲,對全市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進行調研梳理,研究制定本市《進一步規範行政檢查的意見》並提交市政府專題會審議,目前正在進一步完善中。印發《開展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暫行)的通知》,制定企業信用分類標準,並推動信用分類與“雙隨機”監管的協同應用。

  3、加強品質技術基礎服務,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1)全國率先出臺高品質發展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經市委財經委審議通過,首都標準化委員會印發《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標準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發揮標準化在引領高品質發展、推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着力打造“北京標準”。(2)開展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工作。出臺了《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首次對創制團體標準給予支援,並增設了推動標準國際化、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標準化服務機構補助。

  4、提升政務服務水準,着力實現高效利企便民。(1)提升接訴即辦工作效能。出臺《關於進一步提高訴求處理水準的通知》,健全自辦訴求處置流程,完善“未訴先辦”工作機制。(2)加快推進落實“一網通辦”。出臺《2020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推進“一網通辦”工作的實施方案》,涵蓋七個方面23項工作任務,聚焦“全程網辦、全網通辦”目標,探索搭建市場監管部門一體化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

  5、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夯實優化營商環境法治基礎。聯合市發展改革、財政、商務、司法等部門出臺《北京市2020年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組織31個市政府所屬部門和16個區對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是否存在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進行清理。此次清理,全市共梳理文件近2.5萬件,其中包括126件政府規章、715件市政府文件。最後的清理結果是:適用例外規定保留的4件、修改的15件、廢止的10件,其餘文件均未發現存在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而繼續保留。

  四是多措並舉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一方面,大力加強疫情防控,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穩定。一是在疫情初期果斷出擊,及時制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編制14期《法制工作指導“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執法專刊”》,開出全國首張價格違法300萬元頂格罰單,公開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二是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出臺《關於加強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食品安全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指導有關協會發佈《水産品批發市場衛生標準化操作指南》,聯合市商務局出臺《北京市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加強農産品批發市場管理轉型升級的意見》,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持續開展高風險食用農産品監督抽檢,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本市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安全形勢總體平穩可控。另一方面,着力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為“六穩”“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發佈實施《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公示期管理暫行規定》,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最大限度減少處罰及公示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出臺《支援復工復産若干措施》《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關於進一步做好外資企業服務工作的通知》,為復工復産推出利企便民舉措。

  (二)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況

  一是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提升立法質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1、我局草擬的《北京市標準化辦法》作為政府規章適時提出項目納入市政府2020年立法計劃。2、關於《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修訂,已開展前期調研。3、與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的《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列入市人大2021年擬審議項目,有關工作正有序推進。

  二是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對擬出臺規範性文件全面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存在問題的及時予以調整。2020年審核規範性文件25件,為保障我局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以助推法制統一做出努力。

  三是積極進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方面,對不符合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關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按照“應改盡改、應廢盡廢”原則,對我局草擬相關的法規規章和制發的文件進行了清理:建議修訂地方政府規章1件、廢止市政府文件11件,決定廢止我局文件91件。另一方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對全系統現行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與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按照許可權和程式,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全方位推進民法典實施。經清理,建議對地方性法規簡易修訂1件、全面修訂1件;對政府規章建議修訂1件。

  (三)做好行政執法工作,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2020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累計辦理各類處罰案件87650件,罰沒款數額為6.05億元。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以及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綜合執法。經市委編辦批准,整合原市價監局、市工商局稽查總隊、市質監局稽查總隊、市食藥局稽查總隊、市商務執法監察大隊,設立了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商務、鹽業、教育、民族等領域省級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

  二是嚴格落實《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在我局網站行政執法公示資訊專欄,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依法不予公開的資訊外,行政執法職責、依據、程式、結果等都對社會公開;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加強執法司法有機銜接。一方面,強化與其他行政部門的執法聯動,推動京津冀三地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區域協作,構築資源共用、資訊互通、交流協作、聯合打擊的執法協作機制,在價格監督、廣告執法、打擊傳銷、反不正當競爭、食品藥品安全、大氣污染等方面實施聯防聯控、共管共治。另一方面,加強與公檢法機關的工作對接,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加大對重大案件的執法力度,聯合公安機關辦理重大案件,持續推進“兩法銜接”有效開展。2020年,向公安司法機關移送、通報違法犯罪案件線索45件,切實維護了首都市場的安全與穩定。

  四是大力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實施“鐵拳行動”“秋風行動”“治亂除害五大戰役”“保健品百日行動”“網劍”“質檢利劍”“雙打”“明星小藥”等專項行動,切實加強對能源交通、醫療教育、生活必需品等領域的價格違法行為,生活消費、電子商務、直播平臺、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等領域的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房地産、金融投資理財等領域的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涉米麵油、肉蛋奶、果菜茶等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防護用品、兒童服裝、學生用品、電動自行車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産品品質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查辦了物業評估收費價格壟斷、侵犯“亞瑟士”商標專用權、未經許可生産嬰幼兒奶粉食品添加劑、生産銷售劣藥七厘膠囊等典型案件,形成打擊擾亂市場秩序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一方面,高度重視復議工作在內部層級監督中的抓手作用,通過內部監督化解爭議,通過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規範基層執法行為。對不積極履職、不認真正確履職的現象,堅決予以糾正。2020年,共發生行政復議案件1254件,已審結1126件,辦結率90%。發現區局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和不當的,及時予以糾正,糾錯案件(撤銷、確認違法、限期履行職責)137件,佔已審結案件的14.5%。行政訴訟案件119件,撤銷和確認違法率為4.2%。另一方面,針對機構改革後行政復議案件數量激增、案件類型多樣的局面,推進行政復議案件繁簡分流,明確“繁案”“簡案”區分標準,實現案件爭議類型、執法業務類型等標準統一管理,實行“繁案”重質、“簡案”重效,將類型化案件審理要點轉化為前端執法行為標準,推進執法規範。同時,針對復議、訴訟中反映出的問題,加大對區局的指導力度,制發法制業務指導16期,處理區局疑難問題請示共9件,向總局請示共7件。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調解,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將消費糾紛調解與“接訴即辦”工作融合,建立“接訴即辦”專班聯絡調度機制,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訴求處理水準的通知》,建立部門主要領導負責制,堅持每單研判、每週總結、每月點評制度,細化訴求研判、處置、反饋的閉環式規範標準,對訴求痛點、風險區位和行業治理重點精確定位、精準施策,列入年度工作要點,推進未訴先辦。

  (五)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七五普法宣傳圓滿收官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印發《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深入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實施方案》,在全系統全面掀起民法典學習宣傳熱潮。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要求各部門、各區、分局健全相應的學習宣傳工作機制和制度,確保組織到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十大舉措全面掀起民法典學習宣傳熱潮》被市普法宣傳網和今日頭條刊載。

  二是落實普法責任,積極宣傳。把民法典學習宣傳納入我局普法工作總體安排。列出15項具體活動,制定普法責任制清單,明確處室責任,將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貫穿立法、執法和管理服務全過程,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把民法典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黨組會、辦公會學習內容,組織幹部全員學習民法典,組織執法幹部線上觀看學習網路直播課“《民法典》—法治時代的人民法典”並參與互動答題,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題知識講座,積極營造學習宣傳氛圍。

  三是圍繞中心工作,搞好結合。一是將民法典普法宣傳融入疫情防控、復工復産服務中。要求機關幹部下沉到基層單位助力疫情防控同時,要把民法典的學習宣傳一併帶到社區和防控點。二是將民法典學習宣傳與黨日活動緊密結合。與組織開展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99周年主題活動結合起來。將民法典學習書籍作為慶七一的特殊禮物,贈送給全局各黨支部每個黨員,要求把開展支部黨日活動與學習民法典有機結合起來。三是將民法典學習宣傳與主題宣傳有機結合。充分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5·20世界計量日”“6·9世界認可日”“世界標準日”“品質月”““電梯安全宣傳周”等特殊紀念日和重要時間節點,採取“現場+線上”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將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貫穿社會普法全過程。

  四是創新普法形式,提升實效。1、大力開展新媒體普法。利用快手、抖音、微信微網志和“報網微端”、各類短視頻等新媒體平臺,創作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宣傳産品;製作系列民法典宣傳公益廣告,在廣播電視、地鐵、公交移動電視、戶外廣告屏進行投放宣傳,大力開展新媒體普法和公益普法。現已在“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推送“聚焦民法典”系列宣傳5期。2、組織開展民法典學習競答。組織觀看全國普法辦依託網路舉辦的民法典學習公開課,積極參加市司法局開展的民法典網上知識競答活動和“學習強國”平臺組織的答題活動。3、積極參與市司法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法治動漫微視頻作品徵集活動。向市司法局報送《積極踐行<民法典> 市場監管在行動》等29件法治動漫和微視頻。4、開展民法典“以案釋法”等活動。邀請市局法律顧問單位編寫《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學法用法彙編<民法典>立法熱點解讀》,以“案例+新舊法規對比闡釋”的形式,作為書面普法培訓文案,宣傳普及民法典。

  五是圓滿完成驗收,取得佳績。圓滿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驗收工作。對全系統“七五”普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查總結,先後出版了《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七五”普法工作成果資料彙編》《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七五”普法圖片集錦》。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隨着機構改革,職責種類大幅增加,市場監管部門在法制政府建設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進的地方。

  (一)法治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一方面,隨着職能的大幅增加,市場監管幹部需要掌握眾多領域的知識,監管壓力大幅增大,執法力量薄弱,執法幹部的知識和執法能力還難以適應當今對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公職律師培訓方式仍需不斷豐富,雖然已採取了集中培訓、線上觀摩庭審、代理訴訟等多種培訓方式,但是公職律師全面參與法律實踐工作程度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部門協調還需進一步強化

  與行業主管部門間銜接聯動、溝通協調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一方面,部分行業部門仍存在“只批不管”“不批不管”的現象,導致監管職責缺位,産生行業、領域監管真空。另一方面,綜合執法改革配套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後執法職責相對集中,但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的無縫銜接機制以及綜合監管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分工協作協調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我局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充分發揮黨組在市場監管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積極履職,以上率下,有效推動各項責任落實、工作落地。

  (一)加強領導法治政府建設,全力保障法治發展

  我局黨組充分發揮在市場監管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及時傳達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在黨組會、局長辦公會上專題研究、聽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等法治建設有關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計劃。黨組書記、局長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2020年,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法治建設相關議題12次。我局黨政主要負責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和市委十二屆十次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十二屆十次全會實施意見分工方案任務,按照要求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分解任務、細化舉措,經梳理分解,對其中涉及我局(含市藥監局)的市場監管領域業務類共42項任務,以及涉及的黨的建設領域42項任務逐一進行了內部分工,並將實施意見精神貫穿市市場監管局2020年工作安排和“十四五”市場監管規劃,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完善保障“兩個維護”的制度機制,圍繞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市場監管職責體系,圍繞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完善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體系,圍繞共建共治共用完善更好服務人民群眾的制度機制,紮實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高度重視重大行政決策,推進法治隊伍和機制建設

  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我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式暫行規定》,以局長辦公會為主要形式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將法制部門、宣傳部門、政策研究制定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作為局長辦公會常規列席單位,將財務部門、審計部門作為資金項目類議題常規列席單位,在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社會知曉度、輿情把控和過程監督方面予以跟進。二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我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開展2020年度法律顧問選聘工作及所需經費安排的彙報》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公職律師管理辦法(試行)》,助推建立專業強大的法律隊伍;三是加強黨內制度建設,依法制定規範性文件。2020年以來制定《關於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中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關於印發“三重一大”決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等二十余項黨建工作制度,根據黨中央部署和市委相關要求,抓緊開展“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實施意見等制度的修訂,認真做好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切實保障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執行力,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並對我局規範性文件進行認真審議。四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積極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結果公開,對於局長辦公會議定的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局屬各相關單位嚴格執行工作責任制,積極推進落實,並將結果通過市局網站、報刊等方式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社會公開,增強了行政決策的透明度。

  (三)強化行政執法責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局黨組會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行政執法行為監督與行政執法過錯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推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二是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行政,推動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局黨組會分別審議通過了《中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關於印發開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關於印發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印發關於在全局開展“作風紀律教育月”實施方案的通知》等,以制度機制防止行政不作為、亂作為。

  (四)自覺維護司法權威,強化普法責任落實

  一是認真落實行政機關出庭應訴,局領導出庭應訴2次,支援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二是加強與法院和檢察院的溝通。專程走訪了市高院、四家中院以及海淀法院,就建立案前交流機制達成一致,爭取獲得法院的支援和理解。積極應對公益訴訟,建立與人民檢察院的溝通機制,就公益訴訟組織與市檢察院的交流座談共3次,加強與檢察院的業務交流。三是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組織實施普法規劃,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黨組領導班子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職責列入各位局領導年終述職內容,制定領導幹部會前學法計劃,在局長辦公會之前安排定期開展會前學法,2020年共開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在內的法律法規會前學習7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了《2020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推進組織實施普法規劃,形成法律學習宣傳熱潮。

  (五)納入考核體系,推動責任落實

  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一是為促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職責列入局領導年終述職內容,制定領導幹部會前學法計劃,在局長辦公會前安排定期開展會前學法。二是為促進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責任,將“法制觀念強、嚴格依法行政”列入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度量化評價指標體系,作為年度工作總結的重要內容。三是持續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績效考核的督導工作。認真研判市政府(司法局)提出的績效指標,及時分解相關任務,針對我局在績效指標中存在的短板,加強研究交流,針對重點單位加強檢查與督促,保質保量完成行政執法績效考核任務。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將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各項部署要求,圍繞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持續深化審批制度和監管機制改革,以信息化進一步提升放管服質效,協同推進營商環境和消費環境建設。

  (一)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進一步落實好《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一是全力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着力破解“准入不準營”問題。二是大力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改革,持續探索“證照聯辦”改革試點。三是繼續深化市場監管部門政務服務事項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 “一網通辦”提升政務服務能力,積極穩妥開展政務服務事項委託受理和授權審批改革。努力將行之有效並可長期堅持的做法上升為制度規範,以法治手段保障各項改革依法推進。

  (二)穩步推進科學立法

  一方面,在市司法局的指導下繼續做好《北京市標準化辦法》的起草工作;待時機成熟推進《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制定,並配合市商務局起草《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草案,力爭9月底前提請市人大審議。另一方面,認真貫徹中央和本市關於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規定要求,加大合法性審核培訓力度,進一步強化合法性審核機制,不斷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三)進一步健全執法機制

  一是全面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以執法監督為抓手,採用專項執法檢查、執法評議考核、法治建設評價等多種方式,加大對執法行為的規範力度,做好依法行政績效考核督導工作。二是着力落實落細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進一步完善市場執法容錯機制,建立包容審慎的監管環境。三是推動出臺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意見,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産經營的干擾。四是全面加強機構改革所涉及部門的日常監管與執法稽查、行政檢查與行政處罰、矛盾化解與懲治警示機制建設。

  (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一方面,通過法律知識專門培訓、網際網路+培訓、案例教學、以幹代訓等多種方式加強我局幹部對於涉及我局職能的法律知識技能的全面掌握,打造業務精湛、能打勝仗的強大執法隊伍。另一方面,通過強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督促內部業務部門加強對本領域的普法宣傳,增強兄弟單位對我局職能的認知,提升百姓對市場監管法律知識的了解,促進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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