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中心工作,紮實推進法治人社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舉措和效果
(一)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會前學法重要內容進行專題學習,聚焦主責主業,融會貫通“十一個堅持”深刻內涵。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全面推進法治人社建設,在落實“穩就業保就業”政治任務、健全人力社保政策體系、抓好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常態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服務首都中心工作,兜牢民生底線,維護人民權益,促進社會發展,本市促進重點人群就業、社會保險統籌、“兩區”人才建設、人力資源市場發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事中事後監管等工作都取得實效。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4.0版改革任務。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90%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全程網辦”,25種電子證照數據上線匯聚,15枚電子印章實現應用和數據歸集,政務服務“好差評”網上和線下全覆蓋。推進民生卡“多卡合一”建設,實現65項人力社保領域社保卡應用。全面推行失業保險費返還“免申即享”,46.5萬家企業返還資金10.36億元。推出首批82項“兩區”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和對境外人員開放35項職業資格考試目錄。創新機制增強“兩區”企業用工靈活性,引進畢業生行政確認權下放至自貿區。落實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工作任務。
有序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出臺全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人員管理和安置“1+3”配套政策,培訓指導全市涉改單位開展崗位設置、人員聘用等相關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開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系統,實現人員進管出、考獎罰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出臺工藝美術、文物博物、檔案等職稱分系列改革辦法,增設知識産權職稱專業。
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紮實做好接訴即辦工作,拓展12333“熱線+辦事”服務功能,累計為市民提供電話及郵件服務諮詢484.8萬件,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着力推進“局處長走流程”專項活動向全人員、全領域、全環節拓展深化,圍繞落實民生實事,梳理16個“我為群眾辦實事”重點民生項目,形成清單積極推動落實。選派青年幹部到基層一線、企業單位開展“走流程”活動,發現和解決企業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優化政策制定“最初一公里”,打通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
(三)提升行政決策水準,健全完善人力社保政策體系
健全完善人力社保政策體系。出臺我市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府規章,圍繞中心任務出臺規範性文件49件,向市政府備案規範性文件49件。結合民法典、行政處罰法修訂、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宣佈失效74件。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立法論證、文件審查、合同簽訂、矛盾糾紛化解中的積極作用。嚴格合法性審查工作,提升規範性文件審查品質,全年共審查規範性文件192件次。
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要求。完善局黨組議事規則、局長辦公會議事規則,修訂“三重一大”制度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要求,嚴格按照規則和制度進行議事決策。依法進行決策,在重大行政決策程中,召開專家論證會,徵求公眾意見,邀請市民參與決策會議,集體討論前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程式。
(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制度,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
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主動、完整、規範公示行政執法基礎資訊和動態資訊。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規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行為。按“行業+基礎”編制涉企檢查單,統一檢查事項、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準,引導市場主體依單自律,規範基層公平公正執法。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全部108項處罰職權納入規範裁量,通過“三類四檔”做到執法標準全市統一。
堅持事中事後監管一體推進。制訂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方案,壓實審批部門和執法機構責任,構建全業務鏈條監管體系,運用雙隨機監管、信用監管、重點監管、協同監管等方式,強化事中檢查、事後執法協調聯動。規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行為,對涉及多個領域、具有共同監管場景的事項,採取聯合雙隨機抽查方式,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全年共開展171批次雙隨機檢查,涉及市場主體7548家,其中市級開展雙隨機8批次,涉及市場主體260家。深化“執法清零”督導機制,471名執法人員全部參與執法、108項行政處罰職權全部納入檢查、3項實施告知承諾制許可事項全部實行履諾核查。
創新根治欠薪工作機制。我市在國務院督查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發揮市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小組27個成員單位作用,制定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一方案三清單,將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等五項核心制度覆蓋率量化分解,出臺《工程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等文件,建立府院聯動機制,以超常規舉措推動解決欠薪問題。
(五)自覺接受監督,提升政府工作質效
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建立“五定一包”責任制,從交辦、辦理、答復、組織、協調、監督等方面明確辦理要求,堅持做到“三訪三聽”,進一步提高建議提案辦理實效。圍繞工藝美術專業人才發展、優化非京生源畢業生引進等建議提案,局領導帶領積極調研、座談交流、徵求意見,出臺了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修訂了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等。全年共承辦“兩會”建議、提案131件,全部按期完成。
強化內部監督。建立社保基金應急管理機制,防控基金安全。強化基金監管,上線運作“北京社會保險管理風險防控系統”,強化大數據分析監控,對重點崗位人員、大額資金轉移等加大監管力度。對6個區社保基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維護基金安全穩定運作。深入落實全過程績效管理,將績效管理理念和成本意識貫穿於預算管理全過程,開展成本預算績效分析和民生政策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規範政府採購及政府購買服務的管理,嚴把招標程式關和資質審查關。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完善內部控制體系。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完善政府資訊主動公開清單,深入推進政府資訊“五公開”。制定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辦法,豐富信息公開渠道,規範信息公開內容。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年報,推進重點領域和民生保障信息公開,落實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完善公眾參與工作制度,提升公眾參與工作力度。強化政民互動,多形式展現政策解讀,及時、規範回復網民留言。
(六)做好爭議調處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加大聽證力度,發揮會商機製作用,提升審理品質,實現案結事了,全年辦理行政復議案件330件。認真做好行政訴訟工作,全年共依法應訴122件,配合司法機關開展雲審判,保證品質不降低。
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強化基層調解,開展自貿試驗區調解組織實體化建設,12個街鄉、5個園區建立實體化調解組織。出臺調解補貼政策,引入社會力量參與街鄉調解。推動調解協議仲裁審查確認工作,年度審查確認7800余件。推行仲裁派出庭試點,在爭議多發或距離較遠的街鎮建成15家派出庭。加強裁審銜接,定期研討爭議處理中的疑難問題,統一裁審尺度。全市調解仲裁機構全年共處理勞動人事爭議、基層調解、仲裁案外調解、仲裁立案共16.3萬餘件,仲裁結案率為97.8%、調解成功率為66.5%、仲裁終結率為73.85%。深入推進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專項工作,局主要領導帶頭接訪,處長主動包案,形成以問題意識為導向的治理機制,重點信訪問題化解率達到91%。堅持開展安全穩定形勢評估,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七)加強宣傳學習,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推動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和普法責任清單,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着力宣傳民法典及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等重大法律法規,各層級各領域組織培訓近20余次。編制我市人力社保系統“八五”普法工作方案。聯合工會等部門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築夢”服務職工法治宣傳行動,在“北京人社”頭條號、“北京人才市場報”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線上答題法治宣傳行動。開展“12·4”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受眾約30萬人。
二、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提升。通過規章制度在決策上、程式上、監督上等都不斷得到了規範,為法治人社建設起到了促進作用。但仍然存在對法治政府建設作為綜合性、基礎性、全局性工作的認識不夠深入,學習貫徹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解決法治建設中的思想問題、政策制定問題、行為規範問題、風險防控問題的意識和能力還需加強。
行政執法智慧化模式還需推進。行政執法主要依託傳統執法模式,系統化智慧化運用還不充分,應加快系統建設,強化數據匯聚,推進網際網路+智慧監管。推進使用移動終端開展日常執法,提升監管效能,營造優良的營商環境。
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還存在上熱下冷的現象,區級法治人才隊伍建設不均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問題的能力還需提升,具備司法資格的法治工作人員普遍不足。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學深悟透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並開展研討,開闢“法治政府建設”專欄並配發學習讀本,推動全面系統學、及時跟進學、聯繫實際學。制定法治人社建設工作方案(2021-2025年),黨政主要負責人任法治人社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班子成員集體學法7次,局級領導出庭應訴2次。
運用法治思維推進重點工作。持續完善就業優先政策體系,出臺促進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14條措施、促進本市農村勞動力就業參保13條措施、統一城鄉失業保險政策。推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核心制度,建立違法行為“一案雙查”、突出問題“一案三函”等機制。着力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跟蹤評估,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法治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聯動。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規範議事程式,重大事項、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大額資金使用按規定進行集體決策。實施政策制定“三必須”“三同步”,即聽取民意、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環節必須履行,政策文件、政策解讀、經辦流程要同步審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為必經程式。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安排
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領導幹部發揮以上率下作用,帶頭學法用法尊法守法,提升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聚焦“十四五”首都人力社保發展規劃,在法治軌道推進重大改革重要任務,助力首都高品質發展。三是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要求,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製度,通過規範程式提升治理實效。四是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在職業技能培訓、農民工工資支付等領域推行一體化監管,運用風險和信用評價實行精準監管。五是深入開展法治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強化人力社保法律法規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