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業農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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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市農業農村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重要舉措實施規劃(2015—2020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為主線,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結合本局實際,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和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取得一定成效。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為加強對領導班子權力運作的監督制約,規範“三重一大”決策行為,對本單位《關於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進行修訂,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界定“三重一大”事項、規範“三重一大”決策程式等方面進行完善,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2、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重新修訂印發《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試行)》及配套的五個工作流程,細化本單位政務公開的內容與要求,為政務公開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編制完成政務公開全清單,確保政府資訊全、公開屬性清、責任主體明。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做好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全年在本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資訊1500余條,比2019年增加了近一倍。規範依申請公開,用政務服務“溫度”提高群眾滿意度。全年共辦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127份。

  3、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遵循“誰制定、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推動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着力營造公平和諧的營商環境。對於新出臺的政策措施,將公平競爭審查作為合法性審核、公文印發的必經程式。

  4、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事項以及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審核(查)工作。2020年共組織完成對213件規範性文件、經濟合同以及局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查),確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有效。

  (二)推進完成涉農相關立法任務

  1、組織完成《北京市種子條例》立項論證。2020年12月3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十九次主任會議對《北京市種子條例》立項論證報告進行審議。會議同意立項,採取廢舊立新方式,廢止《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制定《北京市種子條例》,並就重視種子安全、增強立法針對性、需要進一步論證的幾個問題提出意見。

  2、圓滿完成《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立法任務。與市園林綠化局共同提前完成《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的起草與報送,配合完成審議階段各項工作。該《條例》於2020年4月24日經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於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3、參與《北京市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與綠色發展條例》起草以及《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立法預案研究。

  4、開展相關法規規章存廢問題研究。組織提出《關於建議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的函》,該《規定》的廢止已於2020年7月21日經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深入推進執法改革與規範化建設

  1、完成市級農業綜合執法改革。2020年9月25日,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市級農業綜合執法改革圓滿完成。總隊為市農業農村局管理的正處級行政執法機構,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負責相關領域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和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東城區、西城區、石景山區除獸醫獸藥以外的農業執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各區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等。

  2、加強綜合執法能力建設。一是開展綜合執法《指導目錄》制定。根據農業農村部要求,結合本市涉農地方性法規規章情況,組織對行政執法事項進行梳理。目前形成本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初稿,待進一步完善後公佈實施。二是加強區級執法改革指導。舉辦學習觀摩會,組織全市13個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綜合執法的領導,觀摩朝陽區和平谷區農業綜合執法改革成果,吸收借鑒先進經驗,推動各區農業綜合執法改革進程。三是推進執法改革示範推廣。參加全國農業綜合執法示範窗口創建,房山、平谷兩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獲評“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範窗口”。四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舉辦兩期農業綜合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班,從農業綜合執法改革、行政處罰程式規定、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方面,對市區兩級農業綜合執法人員開展為期3天的集中脫産培訓,共計培訓148人次,提升執法辦案水準。

  3、推進執法制度落實。一是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三項制度”。在局門戶網站開設行政執法公示專欄,依法公開執法主體、執法人員、裁量基準等基礎資訊,對行政許可、“雙隨機”檢查、行政處罰等結果資訊及時予以公示。組織執法部門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實現痕跡化和可追溯管理。二是組織處罰案卷評查。市區兩級農業部門自查自評639卷,抽選52捲進行集中評查,選送案卷參加農業農村部、市司法局評查,以評查促執法規範。三是完善制度建設。組織對原《北京市農業行政處罰程式文書規範(2016版)》進行修訂,並起草新版文書模板,待成熟完善後正式印發實施。四是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執法。組織落實全國人大對《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檢查,強化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的推進,有效維護經濟、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4、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一是調整權力清單。結合《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新法頒佈、實施主體調整等情況,共梳理並動態調整職權事項152項。二是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組織起草《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規範(暫行)》和隨機抽查工作指引,提升工作的規範性和透明度。三是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工作。為減少對企業多頭多層重復檢查,組織梳理出農藥、肥料、種子、獸藥等8個檢查事項列入第一批北京市部門聯合抽查事項。目前已完成第一輪抽查任務。四是落實行政檢查單。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檢查單的梳理,將事前審批許可、備案要求和行政處罰的規定,納入檢查單管理,及時錄入到市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提高履職行權的規範化、標準化水準。

  (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本市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加快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1、持續精簡政務服務事項。按照《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20〕13號)等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取消下放事項。全面清理政務服務隱性壁壘和隱形門檻,梳理細化政務服務事項,目前全市農業農村系統保留政務服務事項共97大項、238辦事項。

  2、不斷創新受理方式。通過網路、快遞等新服務業態申報的數量迅猛增加,2020年通過快遞和網路方式申請的件數達到3145件,佔申報總量的74.3%。

  3、持續提升便民服務水準。辦事指南做到“通俗易懂”,事項受理做到“應受盡受”,事項辦理做到“依法依規”。通過落實“進一扇門”“一網通辦”“委託受理”“容缺受理”“減時限、減材料”“EMS郵寄送達”等舉措,進一步提升便民服務水準。

  4、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按照國務院和本市部署要求,直接取消行政許可事項1項(相關法律法規未調整前,自貿區外按照原有審批方式執行),納入第一批告知承諾審批事項3項,納入優化審批的事項32項。

  5、促進復工復産。及時發佈《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優化審批服務的通告》《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領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方式的通告》,及時調整材料受理、事項審批和結果送達方式,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審批服務工作有序開展。

  (五)落實普法依法治理

  1、研究出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對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2、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通過政務網站、微信、微網志等終端,發佈全國普法辦疫情防控工作法律規定23問、《市人大常委會依法防控決定》涉及法律條款10問、疫情防控中的“罪”與“罰”等一系列普法知識,引導農民群眾依法支援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印發《關於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學習重點。在局門戶網站視頻新聞欄目播放《民法典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保駕護航》宣傳片,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4、積極探索創新,多渠道多途徑開展普法宣傳。組織“12.4”憲法宣傳活動,通過普法趣味賽的活動形式,將憲法知識、農業綜合執法相關法律法規與比賽項目相結合,寓教於樂,達到普法教育的效果。

  5、落實局辦公會會前學法。通過理論中心組學習、辦公會會前學法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力開展憲法法律和涉農法規的宣傳教育。2020年共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等內容的5次會前學法,發揮了“關鍵少數”以上率下的示範帶動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準。

  6、組織完成“七五”普法驗收總結各項工作,分別報送市司法局和農業農村部。組織本單位“七五”普法先進集體與個人的評選報送。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1、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採取領導接訪、包案化解、帶案下訪等形式,拓寬群眾訴求渠道,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維護郊區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於收到的來信來訪及政風行風熱線轉來事項,按照信訪程式進行政策解釋,引導通過法定渠道,轉交相關區及部門進行辦理,落實“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總要求。

  2、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堅持合法公正、有錯必糾,將行政復議作為加強內部監督、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全年行政復議案件共15起。對我局受理的以區農業農村局為被申請人的10件行政復議申請,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審理並作出復議決定,撤銷3起,帶動區級農業農村部門依法行政的提升;我局作為被申請人被復議到市政府、農業農村部共5起,按照法定程式按時提交答復意見。

  3、做好行政訴訟應訴工作。全年共有14件起訴市農業農村局的行政訴訟案件,認真組織落實答辯和出庭應訴工作。法院對全部案件均裁定駁回當事人起訴。

  二、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執法規範化需提升。新組建的市農業綜合執法機構整合了原動物衛生監督、漁政、農機、種子管理以及植物保護等幾個單位的職能,在新的形勢要求下,執法業務、人員隊伍需進一步融合,執法規範化需進一步加強。

  二是公平競爭審查意識需強化。在政策制定時,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反壟斷的意識不到位,起草過程中公平競爭自我審查率偏低,疏於對上下游企業和利益相關人徵求意見,某些政策文件在合法性審核階段發現行政權力限制公平競爭的問題。

  三、2020年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思想高度重視。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全面提升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辦事能力,堅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養成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謀發展、促穩定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履行好建設法治政府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把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二)嚴格依法決策。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自覺落實法定程式要求,對擬以市政府名義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管理加快建立健全“村地區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等重要文件,均在印發前經過意見徵集、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核等環節,並履行集體討論程式。完善“三重一大”決策程式,全年共召開工委委員會、局辦公會、局長(書記)專題會共計183次,提交審議議題618項。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推進依法決策。嚴格落實中央和市政府關於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各項規定,落實經濟合同審查,保證各類文件制發品質。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陽光政府、透明政府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三)關注重點難點。全面完成涉農立法任務,圓滿完成市級農業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並加強對區級綜合執法改革的指導;積極推進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檢查單制度和部門聯合雙隨機等各項工作;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加大疫情防控期間各項執法工作力度,守住安全底線。認真落實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各項指標任務。?主要領導親自主持工委委員會、局辦公會、專題會等各類涉法會議30余次,就《中共北京市委貫徹<中國共産黨農村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立法、農業綜合執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重大法治問題進行研究,全局依法行政能力水準日益提升。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市農業農村局將立足新發展階段,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中央經濟工作會和中央農村工作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工委委員會、理論中心組學習、局辦公會等形式,組織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為機關幹部購買學習教材,強化學習效果;積極參加市裏組織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培訓班,將各項要求學深學透。通過系統學習,不斷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農業農村法治工作的全過程。

  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謀劃。密切關注並跟進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新的法治政府建設指導意見的出臺,對標對表法治政府建設要求、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各項指標任務等重要法規、文件,紮實推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深化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各項要求,細化相關工作措施。認真貫徹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規定要求,加大對公平競爭審查的培訓力度,進一步提升公平競爭意識,不斷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三)積極推進重點領域涉農立法。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強重點立法項目研究,精準契合鄉村振興、種業發展及公共衛生安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推進《北京市種子條例》《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等立法項目的起草與論證工作,完善涉農地方法規規章體系。

  (四)深化綜合執法與規範化建設。貫徹實施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加強培訓宣傳,深入學習領會,將新法要求落到實處。繼續指導推進區級農業綜合執法改革,開展農業綜合執法能力提升行動,在提升人員素質、完善執法制度、保障執法裝備、規範執法辦案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執法水準。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修訂,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考評監測指標任務。

  (五)全面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八五”普法規劃的謀劃實施,深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會前學法與依法行政培訓要求,不斷提高系統幹部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水準。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加大重點領域主動公開力度,提升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水準。

  (六)有效落實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做好全國行政復議制度改革的準備工作,落實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加大糾錯與規範力度,加強對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的分析,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具有普遍性的執法問題,及時提出建議,實現“糾正一錯、規範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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