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5-03-28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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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民族宗教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各級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指示要求,在法治軌道上持續推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品質發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工作

  (一)堅持政治引領,把牢法治政府建設方向

  一是築牢思想根基。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與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關於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關於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等結合起來,一體學習領會、推動落實。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組織討論涉法治建設議題15次,理論中心組(擴大)學習30次,專題研討4次,各級黨組織、所屬單位開展相關學習研討200余次。

  二是強化示範引領。主要領導同志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帶頭加強對《憲法》《行政處罰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以上率下帶動全體幹部職工強化法治觀念。

  三是注重統籌推進。堅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領導幹部學法考法述法重要內容,作為述職測評、考核評優重要參考。全年組織開展會前學法5次,觀看視頻普法講座2次,組織旁聽庭審3次,組織市區兩級民族宗教部門和市場監管、文化執法兩支綜合執法隊伍開展依法行政培訓班2次,實現系統幹部法治培訓全覆蓋。

  (二)緊扣中心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強化法律法規供給。加緊推進《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立項工作,聯合相關單位赴外調研學習。召開民族團結促進立法決策諮詢會,邀請2專家學者參與立項論證工作。

  二是堅持立改廢並舉。按照增進共同性、包容差異性原則,廢止相關規範性文件。聯合相關部門制發相關文件。

  三是加強審查工作。嚴格按照行政規範性文件和黨內規範性文件制定報備要求,細化規範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向市司法局報備、政策解讀等各項流程。全年共完成文件、合同、法律文書等合法性審核110余件。

  四是完善內控制度。嚴格落實法律顧問審查、重大行政決策論證和集體研究制度。我委全年未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議。

  (三)深化改革創新,構建民族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一是推動政務服務現代化。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在“一網通辦”基礎上,落實告知承諾制和一門式辦理,實現政務服務全市“同事同標”。全年共辦理政務服務事項271件次,其中行政許可149件次;接受各類諮詢1600余次。

  二是推進行政執法數字化。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梳理完善新版執法檢查事項和檢查表單,推動非現場監管和“一碼檢查”,實現“無事不擾、無處不在”。

  三是落實普法宣傳常態化。制發《2024年北京市民族宗教領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及任務分工》,通過單位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開展普法宣傳,製作相關宣傳片,有效擴大宣傳覆蓋面。

  四是確保監督管理規範化。依法依規做好市五大宗教團體換屆工作,持續抓好宗教活動場所規範化管理。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是地方性法規的制定推動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二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的法治實踐路徑仍需進一步探索。三是用法治手段鞏固民族宗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成果還需繼續深化。四是用信息化方式開展對清真食品場所、宗教活動場所的非現場監管措施需要進一步豐富。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法治建設落地見效。抓好工作部署,堅持將法治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年度法治建設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抓好跟蹤督導,定期分析研究法治建設工作形勢。抓好工作保障,將法治建設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為法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帶頭深入學習,引導法治思維入腦入心。將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引導幹部職工領會其核心內容和精髓要義。通過組織會前學法、專題講座、集中培訓、專題研討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抓住國家憲法宣傳月、5·6民族團結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積極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

  三是緊貼形勢任務,主動推動法治實踐持續創新。深入“鑄牢”實踐教育基地、民族鄉村、清真餐飲企業開展立法調研,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地方性法規正式立項,部署政策調整工作。探索基層治理新模式,主動研究資訊技術賦能,穩步推進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是堅持依法依規,充分發揮法治保障功能作用。制定機關議事規則,堅持對“三重一大”事項進行集體研究討論,帶頭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制度、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服務保障作用。深化綜合執法改革成果運用,主動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溝通聯繫,不斷深化民族宗教領域綜合執法改革成效。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着眼“四個中心、四個服務”戰略定位,紮實推進立法工作。一是凸顯政治性,繼續會同各單位做好《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草案擬制、法律審議等各項工作。二是確保權威性,廣泛徵求意見建議,確保社會各界對法規的自覺認可。三是注重融合性,將經過檢驗、務實管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方法措施固化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四是體現示範性,爭取成為第一批推出地方性法規的地區,為其他地區立法提供經驗借鑒。

  (二)堅持守正創新,繼續推進依法行政相關工作。一是做好配套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調整工作,並在《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和《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出臺後進行及時、穩妥調整。二是落實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會前學法、旁聽庭審、法治講座等活動,落實好“八五”普法工作任務。三是舉辦依法行政培訓班,持續提升民族宗教系統工作人員能力素質。四是提供優質法律業務服務保障,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機制,做好涉法問題諮詢、合同文書審查等工作。

  (三)保持為民初心,做好法律保障和政務服務各項工作。一是要端正作風,確保市、區民族宗教部門涉政務服務領域依法依規。二是規範運作,實現市、區民族宗教部門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處罰銜接等工作“同事同標”。三是寬嚴相濟,“以批促導”強化屬地責任。四是系統整合,做好政務數據匯聚、共用、對接工作。五是加強監管,提高對網際網路宗教事務的線上巡查問題發現率。六是結合立法、修法,研提民族領域政務服務許可權下放和取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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