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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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重要舉措實施規劃(2015-2020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等的各項要求,紮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在有力做好本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繼續深入推進全市民族宗教領域法治化建設,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加強行政立法,持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圓滿完成《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修訂工作。在2019年工作基礎上,召開《條例》修訂工作領導小組會,徵求20余個市級相關部門意見;召開草案審定專題會,邀請法學、宗教領域專家共同研究、逐條審定草案條文;先後兩次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各方面意見和研究論證情況,反覆修改草案。草案分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一審、市委常委會研究後,於7月30日經市人大常委會二審全票表決通過,自11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修訂《條例》,結合我市宗教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四個辦法”等配套制度,加強宗教活動場所規範化、法治化管理,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準,實現依法管理、政策指導、自我管理的有機結合和良性互動。

  二是深入開展新修訂《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研究制定《條例》宣傳貫徹實施方案,明確了“兩維護、兩規範”的宣傳重點,在《中國宗教》雜誌及“微言宗教”微信公眾號、中國民族報、北京日報、北京電視台(北京新聞)等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組織全市性《條例》和“四個辦法”專題輔導培訓會3場,向各區、各市級相關單位、在京高校、宗教界等進行了及時傳達。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層層部署,將宣傳貫徹工作落到實處。《條例》頒佈以來,共開展學習宣傳培訓50余場次,參訓人員6300餘人次。組織召開《條例》貫徹實施專題會,將貫徹落實工作推向深入。做好《條例》宣傳解讀,組織編寫釋義,結合修訂背景、修訂依據、創新規定及實施舉措等,逐條作出闡釋解讀;印製《條例》單行本2萬冊,編印宣傳海報4萬餘份,推動宣傳工作進場所、機關、社區(村)、學校、企業。

  三是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強發文主體管理,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杜絕越權發文。加強文件內容管理,嚴格依照權責清單確定行政規範性文件內容。加強發文數量管理,堅持凡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已經作出明確規定的,現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適用的,不再重復發文,堅持可發可不發的一律不發,嚴禁照抄照搬照轉上級文件。加強發文程式管理,堅持履行面向委機關和利益相關方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佈、備案監督等程式,確保制發工作規範有序。今年,我委共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1件,即《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於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干規定》。認真開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規、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未發現與民法典衝突的內容。

  (二)全面正確履職,着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是嚴格落實部門權力清單動態管理制度。根據本市權力清單動態管理相關要求,按照依法依規、公開透明、規範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則,對全市民族宗教部門權力清單事項進行動態調整,並在我委門戶網站及時進行公示。今年,我委結合新修訂實施的《條例》,完成新版權力清單事項調整,明確83件權力事項。

  二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組織對《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進行專題學習,深入理解各項程式的重要意義和具體要求。今年,就《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邀請法學、宗教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參與研究論證,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參加論證會,並最終經委黨組會集體研究後報送。在《條例》修訂過程中,先後在市民族宗教委和市人大機關門戶網站,兩次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擴大立法的公眾參與度,切實保障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學性。

  三是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推動20個政務服務事項納入告知承諾制改革。按時完成42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應用。市區所有政務服務事項跑動次數不超過0.5次。實現14個政務服務事項納入“一網通辦”改革任務。完成所有市級進駐事項的現場和網上受理權授權綜合窗口,進一步提高事項辦理效率。落實年度壓減工作要求,對市區全部48個事項進一步精簡申請材料、壓減辦理時限,在去年工作基礎上,再精簡申請材料41%、壓減辦理時限31%。全年,我委共接受諮詢1530件,受理政務服務148件(其中行政審批51件),全部辦結。我委首席代表獲評第一季度“最佳首席代表”,工作人員獲評第二、三季度“服務之星”和年度“先進個人”。

  (三)提升執法效能,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一是積極推進民族宗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相對集中相關領域行政處罰權的決定》(京政發〔2020〕20號),自2020年11月1日起,將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行使的民族方面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劃入市場監管部門集中行使,具體執法工作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將民族宗教部門行使的宗教方面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等劃入文化旅游部門集中行使,具體執法工作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承擔。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會商研究,制定工作銜接方案,穩妥推進職權劃轉和職能銜接相關工作。

  二是嚴格落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要求。制定《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北京市民族宗教領域重大執法事項目錄》《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於本市民族宗教領域行政執法決定需集體討論的案件目錄》。在機關網站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專欄,主動公示執法主體資訊、執法人員資訊、職責許可權、政務服務事項、執法程式、執法結果及救濟途徑等12個模組資訊,實現執法更加公開、公正、規範、透明。

  三是依法履職,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根據新修訂《條例》,完成《關於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干規定》修訂和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權力清單事項動態調整工作。全面梳理我市民族宗教領域行政檢查事項,建立檢查模組,細化檢查內容,通過“一次查,全面查”着力提升行政檢查效率和覆蓋面。依法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認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在官網予以公示。全年全系統共開展行政檢查2295件,行政處罰9件。

  (四)樹牢法治觀念,積極做好法治宣傳教育相關工作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全市民族宗教領域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計劃,明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每季度專題學法”“組織民族宗教領域普法隊伍參與北京普法聯盟活動”“宣傳新修訂《條例》”等20項任務,並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壓緊壓實依法治理工作責任。

  二是多種形式開展宣傳。通過北京社會主義學院線上培訓平臺——“共識學苑”微信公眾號,線上舉辦北京市民族宗教系統依法行政培訓班、北京市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政務服務專題培訓班,共培訓市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工作幹部168人,團體和場所負責人199人。重點圍繞新修訂《條例》,通過製作微視頻,印製單行本、宣傳海報等材料,以及我委門戶網站、微網志、微信公眾號等,線上線下聯動進行宣傳。

  三是完成相關總結驗收工作。按照全市“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部署,按時完成我委“七五”普法總結自查報告並及時報送。完成民族宗教系統“七五”普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啟動北京市民族宗教領域“八五”普法規劃起草工作。

  (五)做好疫情防控,依法有效化解矛盾、接受監督

  一是全市民族宗教領域實現“零感染”。堅持科學決策、依法依規、精準防控,第一時間採取“兩暫停一延遲”措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研究制定宗教活動場所疫情防控指南、可行性評估指導意見等方案預案,建立完善預約登記、流量控制等措施,視情調整開放政策,確保各項活動平穩有序。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先後開展15次集中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積極倡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眾參加“抗擊疫情公益捐款”活動;組織全系統黨員幹部職工開展捐款、下沉到村開展防疫,有力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妥善處置矛盾糾紛。充分發揮民族宗教領域社會矛盾預警及處置機製作用,妥善處置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糾紛。全年共接到信訪14件、官網線上諮詢80件、政風行風熱線8件、12345市民熱線75件,全部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落實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定期統計報送和工作報告制度。全年未接到行政復議申請,未收到行政復議答復和行政應訴通知。

  三是強化權力制約,自覺接受監督。就《條例》立法修訂情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順利完成修訂工作。參加市政協“加強宗教事務依法管理,進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水準”專題協商懇談會,並向政協委員作了相關情況説明,配合形成調研報告。全面落實政務公開要求,全年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微網志主動發佈和公開資訊1600余條;受理信息公開申請2件次,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産生行政投訴、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2020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法治宣傳教育的作用仍需進一步發揮。在目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督查、有總結的基礎上,宣傳教育的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形式的多樣性和內容的豐富性仍需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在充分運用新媒體手段、加強線上線下聯動、強化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等方面還要進一步下功夫。

  二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準仍需進一步提高。按照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市、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在劃轉相關行政權力後,一方面,要強化法治思維,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及時學習相關新出臺的法律法規,提升實踐能力;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增強與綜合執法部門銜接配合的主動性,持續做好政策法規培訓和業務指導,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準。

  三、2020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我委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決策部署,始終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內容,結合全委工作進行統籌謀劃推進。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年度重點任務,專題研究部署,牽頭推動落實,定期聽取彙報,實行績效跟蹤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年以民法典、《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宗教團體管理辦法》為內容,開展會前學法4次;以民法典、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新修訂《條例》為內容,開展多輪專題學法活動。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相關內容。就自身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開展嚴格的自查自檢,牽頭完成自查報告並按時上報,持續做好相關問題整改。

  二是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就《條例》的修訂,帶隊開展調研,多次主持專題研究並向市領導專題彙報,確保修訂工作順利推進。主持建立行政執法督辦通報制度,加強對各區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行政執法效能穩步提升。主持開展民族宗教領域“七五”普法規劃總結,併為相關單位、區及高校宣講民族宗教理論和政策法規。

  三是嚴格依法依規科學決策。將法治政府建設問題納入黨組會重要議題集體研究部署,並就重大問題及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請示彙報情況。主持建立並嚴格落實法律顧問制度、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制度,加強對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性審查。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單位作用,開展合同審查和法律諮詢等相關工作,確保合同法律顧問審查率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專家論證率均達100%,切實提高了決策品質和效率,消除了法律風險和隱患。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初步安排

  2021年,我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産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緊緊圍繞《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各項目標任務,繼續謀劃部署全市民族宗教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不斷推動本領域治理水準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強統籌謀劃部署。根據中共中央《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我市的實施方案,統籌謀劃好未來五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精心編制民族宗教領域“八五”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細化任務分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工作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持續推進貫徹落實。在全系統持續推進《中國共産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條例》和“四個辦法”等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貫徹。密切關注相關規章的出臺,及時開展學習。通過舉辦依法行政、行政執法、政務服務等培訓班,編印釋義和相關宣傳材料,製作宣傳微視頻,組織知識競答等方式,不斷深化宣傳貫徹效果。配合市人大相關部門開展《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專題調研。

  三是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會商研究,根據《條例》,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文件,進一步提升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水準。支援各宗教團體依據《宗教團體管理辦法》《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四個辦法”等,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我管理水準。

  四是落實落細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加強與綜合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政策支援和業務指導;加強對各區職權交接和後續執法工作的指導,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不斷提高綜合執法隊伍和市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執法能力和水準。

  五是繼續做好政務服務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一站式”辦理事項佔比。推動各區民族宗教政務服務事項在區政務服務中心實現收件受理和文書送達。

  六是加大決策支援力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要求,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充分借助法律顧問單位專業優勢,做好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合同審查、涉法問題諮詢等工作。制定年度調研課題計劃,依託北京市宗教文化研究會,開展重點課題調研,為推動重點難點問題解決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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