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民政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推動全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的重要進展。
一、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建設和民政領域法規政策體系。一是積極推進《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制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體系更加完善。二是大力推動基層治理效能提升。推動出臺《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和任務清單,統領全市基層治理改革,深化基層治理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化、專業化水準。修訂出臺《北京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北京市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的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等系列文件,持續加強基層治理人才隊伍保障。三是強化養老政策體系支撐。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啟動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試點工作,制定生活照護、助醫、供餐、康復等98項服務清單及居家養老照護服務規範,推動機構養老向居家社區養老協調發展轉型。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關於推進街道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建設的指導意見》,建立養老服務聯合體機制。四是完善社會組織管理政策體系。經市政府同意,印發《關於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工作方案》,推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研究制定《關於促進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社會治理的意見》,助力提升社區社會治理規範化、精細化水準。
(二)積極履行依法監管職責。一是研究制定《殘疾人服務機構服務規範》行業標準、殘疾人托養機構綜合監管文件,加強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二是制定《北京市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進行規範和調整。三是印發《關於開展婚姻登記機關等級提升評定推進婚姻管理服務工作創新的通知》《關於更新升級我市婚姻登記智慧化設備的通知》等文件,推進婚姻登記智慧化、規範化建設。四是印發《北京市街道(鄉鎮)慈善工作站試點建設工作方案》,召開全市各區、試點街道工作部署會,進一步延伸佈局基層慈善工作網路。五是修訂出臺《北京市誌願者服務管理辦法》,制定《北京市新冠病毒疫情社區防控志願服務工作指引》《北京市養老志願服務工作指引》,規範志願服務活動開展。六是持續堅守“一老一小”等福利機構、民政服務機構疫情防線,守住特殊群體疫情防控“最後一道關口”。
(三)深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創新服務方式,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全面依法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強化年檢(年報)、等級評估、抽查審計等監管手段合力,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依法規範社會組織行為。對非法殯儀服務執法工作作出部署,以市區聯合執法檢查的方式,深入醫院太平間、殯儀館進行督導檢查,狠抓醫院太平間違規收費整改。開展養老機構服務品質專項檢查整治行動、驛站服務品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機構欺老、騙老、虐老等重大風險隱患和矛盾糾紛。二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主動進行執法信息公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在作出重大行政處罰之前,先行開展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重大疑難案件實行案件研討會制度,進行集體研究討論。三是密切與公安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執法聯動,移送相關案件線索,強化聯合執法效能。推動京津冀民政執法協同發展。做好節假日及重大活動前期安全和應急保障工作。
(四)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內部監督。一是着力提升文件品質。嚴格依據標準對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截至目前共對97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及局內重要文件進行審核,對21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協調市司法局前置審核文件9件,進行合同合法性審查225份,有效消除了各類文件起草過程中的眾多風險點薄弱點。二是開展社會建設和民政領域2部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查補執法工作漏洞,促進規章有效實施。三是制定《北京市民政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探索建立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制定《北京市養老機構單用途預付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完善對行政權力的內部制約。
(五)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一是認真抓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將建議提案辦理作為接受民主監督、了解民意訴求、提升工作品質的重要抓手,及時回應代表委員關切,按時辦理完成103件主辦件、116件會辦件。二是穩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加強對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的監督管理,聚焦民政重點工作,推動將官方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有效的政府資訊發佈、互動交流和公共服務平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三是積極化解行政爭議。2022年,我局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9件。按照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有關規定,轉海淀區人民政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件。辦理訴訟案件16件,無敗訴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3次。四是依法開展信訪工作。召開工委會,專題學習《信訪工作條例》和《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傳達學習中央、北京市信訪聯席會議全體會議精神。圍繞突出疑難、歷史遺留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深入剖析成因、明確推進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六)不斷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一是全面準確的梳理依法行政工作領域的薄弱點、風險點,積極推動建章立制,不斷完善各項制度規範。整合各領域專家資源,創新形成疑難法律問題的研究論證機制,綜合分析研判,形成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為各領域工作開展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組織工委會、局長辦公會前學法8次,組織社會建設和民政法規政策講座,發放《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民政工作文件選編》等各類書籍1000余冊,強化各級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切實提高法治和業務素養。三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充分發揮“一報一刊”和微信、微網志等政務新媒體平臺作用,加大新媒體宣傳力度。在全系統開展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頒行兩周年、依法防疫、“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等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全系統黨員幹部的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民政部依法行政決策部署還不夠深入,部分幹部的法治觀念仍然薄弱、責任心不強、作風不嚴不實不細,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還需要強化。二是部分法規政策存在空白、滯後、衝突等問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法律風險。三是民政系統攤子大、人員多、服務對象多、業務領域多、管理鏈條長,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業和機構監管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職責不明晰等問題。四是有些單位沒有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工作機制,有的幹部對政策規定不熟悉,普法宣傳影響力不夠。
三、2022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作為市委宣講團成員,帶頭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深刻領會和把握二十大報告關於社會建設和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帶頭宣講黨的二十大精神,引領全系統迅速興起學習宣傳貫徹熱潮。二是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北京民政要在全國幹得最好”殷切囑託,牽頭梳理制定各領域實現“幹得最好”的具體標準和思路舉措。三是組織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講座,邀請法學專家為全局系統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實踐要求。四是要求各單位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自工作議程,納入社會建設和民政系統相關培訓輪訓、專題研討班的重要內容,保證學習時間、學習效果。
(二)將推進法治建設與主題教育相結合。針對本系統長期以來存在的部分幹部缺乏宗旨意識、一些領域工作基礎薄弱等問題,策劃推動開展“厚植為民情懷、提升職業素養”主題教育。要求全系統各單位全面梳理各領域制度規範,及時做好修訂完善的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嚴格規範辦事流程,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精準分析,重塑流程、堵住漏洞、補齊短板。各單位全面查擺薄弱點、風險點,其中政策法規領域薄弱點風險點涉及15個單位50項,逐一明確解決方案、時限、責任單位,標本兼治持續推進規範化建設,全系統全面樹立“一切按規矩辦”的意識,“崇德、愛民、專業、奉獻”的民政職業素養和職業精神得到不斷鞏固,依法依規按程式履職盡責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切實加強法治建設的組織協調。先後以組織召開工委會、局長辦公會和年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等形式,深入學習貫徹《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研究部署《<關於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進一步深化法治建設的意見>工作任務分解》和《2022年法治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推動全系統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準不斷提升。將法治建設納入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法治思維貫穿於改革的全過程,與黨建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
四、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圍繞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落實《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規劃(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等有關部署。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北京民政要在全國幹得最好”殷切囑託,發揮好本單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職能,研究解決法治建設重大問題。嚴格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辦事,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落實到政策制定、政策執行、工程項目、行政執法、突發情況應急處置等方方面面。
(二)不斷完善政策法規體系。主動加強與市人大相關部門、市司法局的溝通協調,積極推進社會建設和民政領域地方立法。圍繞深化改革,積極推動殯葬管理、社會工作、見義勇為等領域的立法調研,為相關立法項目做好準備。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嚴格規範性文件制發程式,全面落實合法性審核機制、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對行政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對重要文件的審核、備案。開展社會建設和民政領域2部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加強動態清理,及時修改或廢止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不協調的內容。
(三)加強行政執法和監督。加強行政執法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綜合能力。加大對養老、殯葬等社會關注、影響面大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健全市、區兩級在專項行動、重大案件等方面的聯合執法機制,推進形成執法合力。加強疑難複雜法律問題研究,積極推進法治工作信息化能力建設。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和信訪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四)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拓展普法形式和載體,多渠道、多形式進行法治宣傳教育。聚焦服務對象和基層工作人員,及時宣傳社會建設和民政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法律法規知曉率、普及率。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分析總結,開展“以案釋法”,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