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民政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準,為推進社會建設和民政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社會建設和民政工作職能
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北京市社會救助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將社會救助審核確認許可權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疫情期間統一取消民主評議、入戶調查等‘面對面’環節,簡化救助程式。積極運用“網際網路+”、電子證照的應用等可行性方式,進一步精簡申報材料要求,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各項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壓減超過10%。為方便市民群眾辦事,推行行政審批工作日“早晚彈性辦、午間不間斷”、節假日“周六不休息”等服務。
基本民生保障進一步夯實。出臺《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首次將失能失智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服務對象範疇,探索實行“物業服務+養老服務”,組建街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深入開展民政兜底保障對象“三項排查”,啟動臨時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對有感染新冠肺炎患者的困難家庭實施先行救助。召開全市困境兒童和留守兒童保障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完善部門協同制度,建立受疫情影響家庭兒童兜底照護響應機制。
基本社會服務體系持續完善。修訂我市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等規定,優化婚姻登記服務。堅持管辦分離、分類推進,制定深化市屬殯葬事業單位改革方案。研究制定《關於促進北京市慈善事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促進慈善事業改革發展總體思路、目標任務。成立市級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制定《北京市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議事規則》,推動見義勇為行為評審認定公開、公平、公正。
基層社會治理不斷強化。深化街道社區管理體制改革,起草制定我市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設立標準等規定,明確和細化社區規模標準和社區工作者配備比例,夯實城市管理精細化治理基礎。推進社區治理向小區治理、樓門院治理深化,全面推進社區協商,提升社區精治共治法治水準。推動社區服務站改革,探索“綜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提升社區服務能力。加強社區任務清單管理,對社區機構掛牌和表格(系統)實行動態調整,推進社區減負增效。
社會動員體系日益健全。研究制定《北京市基層社會動員工作指引》,加強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出臺進一步支援北京市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基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動區街社會組織培育孵化。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疫情防控、垃圾分類等重大戰略、重點工作。推動市級行業協會商會全面脫鉤改革,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清理檢查。
(二)深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加強重點領域執法。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未經登記擅自以慈善組織名義對外開展活動等進行核查,規範慈善捐贈秩序。在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市區共同成立清明殯葬執法專項組,組織兩級執法力量全部下沉一線,重點查處殯葬領域違法行為。狠抓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重點查處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未經批准開展評比表彰、舉辦論壇、涉軍活動等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與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建立聯合協作常態長效機制,加強聯合執法力度。
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主動將執法人員基本資訊、行政處罰職權清單、裁量基準、年度檢查計劃、行政處罰流程、聽證標準及查處結果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按照文字記錄、音像記錄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從行政執法程式啟動直至執法程式完結的全過程記錄。在作出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責令限期停止活動或較大數額罰款等重大行政處罰之前,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重大疑難案件案審會制度。
(三)不斷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依法加強行政監督工作。對所有行政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行政規範性文件報備率達到100%。認真進行各類合同、協議的法制審核,防範各類法律風險。全面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逐步建立政策法規匯集更新機制,健全全系統法規文件目錄體系,有效提升全系統依法行政能力。
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積極建立完善與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溝通聯絡機制,在重大民生事項決策過程中,適時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列席會議徵求意見。2020年,我局承辦的市“兩會”建議提案170件,涉及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養老服務、社會事務管理、社工隊伍建設、社會組織、社區黨建、兒童福利保護等領域,全部按時辦理完畢。
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全面公開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及申請審核確認程式等有關政策;全面公開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監管和老年人綜合優待有關政策措施,及時公開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品質星級劃分與評定等標準資訊;及時公開市級社會組織登記、變更、撤銷資訊,實時公開市級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加強信息公開系統與融媒體平臺的協同,強化政策解讀實效,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擴大公眾參與互動。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依法開展信訪工作。圍繞群眾訴求導向,進一步優化“接訴即辦”工作機制,堅持上下聯動、全員響應,規範接、轉、辦流程,壓實責任,強化督查考評,提高工作品質。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壓實首接首辦責任,堅持法定途徑優先原則,防止非信訪事項進入信訪程式,維護信訪群眾合法權益。
做好行政復議、訴訟工作。2020年,我局作為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6件,依法受理4件,其中,駁回2件,撤銷2件。2020年我局共辦理被復議案件3件,已結案3件,無被撤銷及被確認違法案件。2020年新發生行政訴訟4件,從案件類型來看,均為要求履職類。
(五)強化法治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
加強執法能力建設。舉辦全市社會建設與民政系統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和全市民政執法專項培訓班等,邀請有關領導和專家授課,提升市區兩級執法人員辦案水準。組織專題法治講座,為機關幹部購買法治讀本,不斷提高全員法治意識。加大對各區的指導力度,編纂《北京市民政執法示範案卷選編》《區級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案卷製作的標準化、規範化水準。
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注重“執法+服務”相結合,向社會組織郵寄《執法監察服務函》7000余份,強化源頭預防。慈善捐贈領域執法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由《全國社會組織輿情快報》刊發,民政部王愛文、詹成付副部長相繼作出批示,明確要求將北京市的相關做法轉發重點疫區。聚焦群眾關切,印製《民政違法行為警示宣傳手冊》等宣傳手冊,解讀社會組織、殯葬等民政執法領域典型案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深入推進普法教育。認真學習研究《民法典》,充分對接民政業務,就兒童保護收養條件變化、婚登事務新增離婚冷靜期、養老“居住權”等內容製作普法視頻,提升公眾知曉度。圍繞國際社工日、清明節、慈善日、鄰里節、國際志願者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舉辦講座、開展知識競答、展映普法視頻、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全方位開展法治宣傳,提高服務對象法治意識。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的理念還不夠深入
部分領導幹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存在不足,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單位對規範性文件和合同審查的要求和程式不夠重視。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基層法制力量薄弱,存在缺機構、缺隊伍、缺裝備的情形,難以全面履行監督和執法等職責,監管和執法效果還不理想。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知識的掌握還不夠深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準還需進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傳力度有待加強
有些單位貫徹“誰執法誰普法”的責任意識不強,少數單位還存在不履行普法責任的情形,普法宣傳的方式方法比較簡單,法治宣傳的覆蓋面、影響力還不夠,法治宣傳教育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新性需要進一步增強。
三、2020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2020年,我局黨政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各項要求,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發揮了“關鍵少數”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全系統法治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民政部、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職能力。主持召開委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發《2020年全市社會建設和民政事業法治工作要點》,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為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保障、創造條件。
(二)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
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均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市屬殯葬服務單位深化改革方案》《關於認真做好全市村和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等均進行了事前風險評估分析;嚴格規範性文件上會審議程式,確保合法性審查和徵求意見程式履行到位。完善法律顧問制度,發揮其在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復議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落實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
(三)堅持運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職能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的措施》等要求,依法審慎決策,制定出臺《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防控措施。依法對全市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福利機構等實施管理,實現5萬多名服務對象“零感染”,並順利完成清明節群眾祭掃、在鄂返京人員轉運分流等服務保障工作。
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對立法創制工作的統籌推進力度,以貫徹《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北京市誌願服務促進條例》等為着力點,加強制度配套,全方位補齊政策制度短板。完善立法資源庫,組織開展社會救助、見義勇為、社會心理服務等領域的立法前調研。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集體研究討論重大行政處罰決定。
(四)加強對履行行政權力的督促檢查
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行政,確保法治工作與黨建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考察使用幹部、推進幹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自覺維護司法權威,認真落實行政機關出庭應訴、支援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2次。
(五)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普法
堅持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把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黨內法規和社會領域法規制度列入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局長辦公會等學習計劃,深入學習研究《民法典》相關規定,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堅持處級和科級領導幹部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製度。強化普法宣傳“一盤棋”思想,把法治宣傳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終法治考評。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
深入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和民政部、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強化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意識,增強法治意識、法治思維。重視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政策制度的綜合運用,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落實到政策制定、政策執行等各方面,確保社會建設和民政工作各領域、全過程依法推進。加強對涉及民政業務領域的疑難複雜法律問題研究,發揮法律顧問在法律諮詢服務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高行政案件辦理水準。
(二)推進重點領域立法
在上位法律支撐不足的領域,積極加強溝通協調,爭取多做小切口的地方立法。圍繞深化改革,持續推動殯葬管理、社會工作、見義勇為、社會救助、未成年人保護等領域的立法調研,為啟動相關立法項目做好準備。圍繞貫徹落實上位法文件,加快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加大行政規範性文件創制力度,嚴格實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等各項要求。
(三)強化對法治保障工作統籌
按全市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整體推動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根據民法典涉及社會建設和民政系統職責,優化內部職責劃分,將相關規定落到實處。建設法治資料庫,通過信息化手段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提升民政領域依法行政水準。利用《北京社會建設和民政工作資訊(法治專刊)》,及時公佈法治工作要求及動向,更好地服務局內各單位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四)全面提高行政執法品質
制定發佈民政執法工作方案、專項檢查和雙隨機抽查計劃等,確保工作方向明、思路清。以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能力為抓手,完善行政檢查、隨機抽查、專項檢查、執法監察等文書規範。優化內部執法工作機制,暢通監管處罰銜接,科學調整檢查辦案中的環節步驟,實現及時受理、及時立案、及時查處,確保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到實處。
(五)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創新普法宣傳載體,利用多媒體平臺,聚焦服務對象和基層工作人員,及時宣傳社會建設和民政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法律法規知曉率、普及率。對重點業務領域執法、復議、訴訟典型案例的經驗教訓進行系統分析,提煉經驗、總結教訓,開展“以案釋法”,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