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糧食和儲備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部署,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糧食,為增強首都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儲備管理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1.強化法治培訓。大力弘揚憲法精神,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系列宣傳活動。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與黨史學習教育緊密結合,加強黨內法規學習。定期開展會前學法、法治講座等活動,對《行政處罰法》《反食品浪費法》等法律法規開展專題培訓,舉辦會前學法5次,培訓時間達到24學時。
2.加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宣傳貫徹力度。對做好貫徹實施修訂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有關工作進行部署,面向全市糧食行政執法人員、涉糧企業開展專題講座,通過電視媒體、今日頭條、新浪微網志大力開展普法宣傳。
(二)深入推進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職能轉變
1.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本市糧食收購備案實現“一表即辦”,現場即時辦結,網上0.5個工作日辦結。出臺12345“接訴即辦”工作規程,妥善解決各類訴求。舉辦2021年服貿會糧食現代供應鏈發展及投資國際論壇,成立“國際糧食現代供應鏈聯盟”,為中國與國際糧食供應企業和組織建立了常態化的糧食行業高端國際交流平臺。
2.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切實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市委、市政府對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落實情況總結報告進行雙審批。市政府將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作為重點工作調度,“糧食安全”繼續納入對區政府績效考核。
(三)持續提升規範化水準
1.加強制度建設。推動修訂《北京市儲備糧管理辦法》。啟動糧食存儲、加工、運輸環節節約減損地方標準申報,促進小麥粉、芝麻醬、芝麻香油等三項團體標準制定。形成安全生産“管理對象清單”和“管理事項清單”,健全完善風險分級管控機制。
2.認真做好合法性審核工作。嚴格做好合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審核各類合同(協議)47件,提出審核意見608條,審核行政規範性文件5件,提出審核意見90條。積極貫徹落實修訂後的《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四)積極履行行政執法職能
1.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制定《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行政處罰程式規定》(京糧發〔2021〕26號),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行為,推進依法行政。深入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檢查行為。
2.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糧食流通“亮劍2021”專項執法行動,強化糧食流通事中事後監管。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我局開展執法活動85次,出動執法人員255人次,檢查單位85家次。開展庫存和收穫環節糧食品質安全監測,宜存率100%、食品安全超標率0%,品質安全檢測合格率100%。
(五)不斷強化內外監督工作合力
1.積極接受監督。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律監督、工作監督,自覺接受市政協民主監督。全面統籌年度審計工作,把政府審計與內部審計進行有效銜接,形成審計監督合力。
2.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落實2020年度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問題整改,完成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修訂、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工作。發佈新浪微網志749條,累計閱讀量503.7萬次,今日頭條271條,累計閱讀量96.1萬次,公開資訊409條。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市糧食和儲備局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制定我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召開局黨組會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自查情況,並形成專項報告。
(二)依法全面履行職能
結合“三重一大”事項、職責職能和具體工作實際,梳理並形成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事項清單。局黨組會和辦公會多次研究各類行政規範性文件等與法治政府建設有關的議題。根據修訂後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組織梳理本市糧食領域權力清單,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三)推動開展普法宣傳
結合“夏糧收購”“秋糧收購”“全國糧食和物資儲備科技活動周”等重要節點,做好糧食普法宣傳。舉辦北京市“世界糧食日”和“糧食安全宣傳周”主會場活動,開展“節糧減損”“愛糧節糧”宣傳。
三、存在的不足
隨着糧食和物資儲備標準化工作深化改革、轉型發展,相關標準化工作還需要加快推進;部分制度調研力度不夠,可操作性不強;監管思路還需要進一步創新;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實施行政管理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安排
(一)進一步提升規範化管理水準
深入做好糧食節約減損地方標準編制工作,加快編制出臺《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規範》地方標準。制定民用防疫物資儲備管理細則和調用制度,進一步明確儲備管理要求和應急調用流程。加大調研力度,進一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
(二)提高監管水準
強化與市場監管部門協同合作,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推動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規範糧食企業信用監管活動,探索建立糧食企業信用監管辦法,建立糧食企業誠信檔案,綜合評定糧食企業誠信等級,推進糧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三)強化法治思維和能力
探索推進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弘揚法治精神,增強行業幹部職工的法治觀念,加大對憲法、糧食行業法律法規等宣傳力度。提高法治培訓的針對性和及時性,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履職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