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5-03-30 10: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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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國家和本市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有關要求,現將我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強化理論武裝,法治建設根基更加牢固

  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委黨組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全年會前學法4次。明確四類述法形式及量化要求,推動所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接受法治履職評議監督,將述法、復議訴訟結果、合法性審查等納入考核範疇。

  (二)完善制度體系,重點領域立法實現突破

  一是推進出臺《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對道路運輸領域進行了全面的制度性安排與規範,創設自動駕駛汽車道路運輸資質許可,為全國首創。出臺自駕條例配套試點辦法,為企業提供了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推動《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出臺,系統構建停車設施配建、充停一體管理、電子號牌應用等全鏈條治理規則。系統評估全市交通法規體系,圍繞道路管理等重點領域謀劃未來五年立法項目。持續加強重點領域制度供給,制定出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服務品質考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小客車數量調控等領域文件,為行業治理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支撐。

  (三)堅持法治引領,全面落實依法決策

  完成合同、招標文件等法律文書審查,對政府資訊公開答覆進行合法性審核,重大決策法律風險評估全覆蓋。嚴格執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依法妥善辦理復議訴訟案件,無敗訴。

  (四)推進協同共治,構建智慧精準治理格局

  建立交通、交管、重點站區等多部門“3+N”聯席調度機制,實現治理“一盤棋”、任務“一張表”、標準“一把尺”。深化京津冀執法協同,開展聯合執法,查處違法,相互移送案件多起。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道路遺撒、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網際網路租賃“親子單車”等問題,依法開展專項治理;完成軌道站點及學醫景商周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治理;深化“公安+交通”聯合執法,嚴查出租租賃、省際客運等領域違法行為,有力凈化交通運輸市場環境。總結提煉西城區大柵欄街道、房山區西潞街道等“一街一策”區域治理範例,將成功實踐上升為制度規範,構建起“市區街三級聯動+政企民共同參與”治理格局,實現法治化轉型。

  (五)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執法效能不斷提升

  開展規範基層行政執法專項治理。堅持“刀刃向內”,組織全系統排查12345熱線、復議訴訟及案卷,梳理形成問題清單,推動自查自糾各類問題。將整改措施固化為長效制度,並修訂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六)堅持法治為民,交通執法溫度充分彰顯

  實施告知承諾制,辦理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即辦”。電子證照應用場景深度拓展,累計制發22類超20萬張,政務服務“全程網辦”率90%。以“轉作風、優服務、樹形象”工作為抓手,發動幹部職工深入基層一線,排查管理空白和執法短板,全面搜尋尚未規範到位的環節,及時將發現的問題納入立法計劃和制度。完善清單動態解決問題,12345熱線涉交通訴求同比有所下降。整治盲道和緣石坡道,城區無障礙公交車配置率超80%。

  (七)培元固本,交通法治文化厚植深耕

  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構建“機關、站場、企業、網路、執法一線”五位一體普法矩陣,利用“路政宣傳月”等節點發放宣傳資料,開展“憲法進驛站”活動,獲評北京市“八五”普法優秀組織獎。重視法治人才培養,執法人員年度學法不少於60學時,全系統公職律師隊伍發展至64名。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層執法規範化建設水準不夠均衡,少數執法人員程式意識、證據意識有待強化。二是普法宣傳的針對性、感染力有待增強,與受眾需求匹配度不足。三是運用法治方式進行前瞻性制度設計、系統性規則供給的敏銳性、創造性仍顯不足。法治引領、破解難題的作用尚未充分釋放。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

  一是堅持政治統領。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學習核心內容,親自領學宣講,自覺用“十二個堅持”核心要義指導交通規劃、建設、管理、服務全過程,切實將法治思維融入首都交通發展各領域。二是對自動駕駛立法、非機動車立法、規範基層執法專項治理、“十五五”時期立法規劃等法治工作審定方案、部署動員、協調難題、跟蹤問效,確保中央和市委法治建設決策部署在交通領域不折不扣落實。三是強化依法決策。法制部門全程參與委黨組會、主任辦公會、主任專題會。法制審核貫穿重大決策全過程。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強化戰略規劃與重點領域立法攻堅

  高品質編制本市交通領域落實“十五五”時期法治中國建設規劃的實施意見,持續推進道路管理、停車管理等領域立法調研,深化多網融合、內河交通安全等領域法律制度儲備研究,系統評估現行規範性文件,及時開展立改廢釋。

  (二)深化執法規範化與監管效能提升

  鞏固深化專項治理成果,構建執法監督制約體系。持續強化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和執法服裝規範,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風險+信用”評價結果在市場準入、資質管理、招標投標、金融服務、財政扶持等環節的深度應用。優化信用修復流程與服務。深化京津冀信用資訊共用與聯合獎懲機制建設,拓展區域協作廣度深度。

  (三)築牢依法決策與權力運作防線

  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與風險評估機制,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要求,強化行政復議監督功能。加強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隊伍的實戰化管理和使用,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優化政策解讀,提升資訊公開品質。

  (四)創新法治文化與精準普法模式

  謀劃啟動“九五”普法工作,組織全系統處級幹部憲法宣誓等活動。推動“誰執法誰普法”向“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延伸,落實普法責任清單。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個性化、訂單式普法,加強交通普法隊伍建設,籌劃建立“一庫兩隊”(交通普法智庫、普法先鋒隊伍、普法明白人隊伍),結合重要節點開展主題活動,提升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提升全員法治素養與能力建設

  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每年辦公會前學法不少於4次,專題法治講座不少於2次。開展年度依法行政能力培訓,聚焦新出臺行業法規和執法實務,推廣亮點工作經驗。持續優化法治政府建設評價機制,增強考核科學性、精準性,強化結果運用,形成以評促建、以考促幹的良性迴圈。

  特此報告。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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