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4-03-30 20: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分享:
字號:        

  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為主線,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為遵循,持續深化交通運輸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為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和首都交通高品質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進一步深化。一是推進“一把手”抓法治。制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把主要負責人述法納入年終述職。二是強化法治工作統籌。執法相關工作要點,制定年度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指標,通過月統計、季通報、年評價,實現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導、年底有評價。三是推進交通立法。推動《北京市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頒佈實施,形成國家、地方、屬地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的管理格局。完成《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立法調研和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為下一步立法修法夯實基礎。四是深化法律研究。加強公交專用道優化研究,配合做好建築綠色發展、鐵路列車噪音污染防治等立法項目意見徵詢等工作,着力解決交通發展難題。圍繞通學車等重點問題開展專項研究,為交通中心工作保駕護航。五是嚴格合法性審核。對規範性文件、信息公開答復意見、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核,發揮法治防範風險、把守底線作用。六是加強復議訴訟管理。全面落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應訴管理辦法,印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制度,強化委系統各單位出庭應訴的主體責任。七是強化普法宣傳。印發“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意見,健全普法宣傳教育部門聯動機制。徵集普法宣傳文藝作品,積極參與北京市法治文藝大賽活動。深入推進國家安全教育日、憲法宣傳日和路政宣傳月等重點時節普法,營造了濃厚交通法治氛圍。八是深化京津冀法治協同。出臺三地執法協作試點工作方案,建立以法規政策制度協同、區域執法協作、資訊共用、勤務聯動、應急處突和毗鄰區協同為重點系列工作制度和標準,打造系列典型應用場景。共同簽署《泛京津冀交通運輸政務服務協同發展區域合作協定》,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跨省通辦,深化數據共用等,推出高頻辦理項“同事同標”、電子證照三地互認。

  (二)政務服務質效進一步提升。一是完善許可事項清單。承接國家許可事項清單。全面梳理並公示市、區兩級政務服務辦理項申請材料樣例和審核要點。梳理出租行業政務服務事項,發佈程式性規定,配套開發辦事系統。優化公交車專用道出行,上線“在京單位通勤班車核定服務事項”。二是推進整合辦理。在機動車維修、道路客運、道路貨運領域推行“一業一證”,實現一次准入、一證準營。推行“一件事”場景,整合“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公路超限運輸許可”,形成“一件事”整合辦事場景聯合審批。三是推進電子證照。制發應用電子證照,加蓋電子印章、設置二維碼,掃描即可線上核驗,申請人“亮碼即用”。四是持續完善審批系統。以數據推送、自動校驗、完善部省數據介面、對接市級申辦平臺等方式升級審批、電子證照系統,優化“四個可辦”功能。五是政務服務效率創歷史新高。線上不見面辦理佔比達80%、跨區協辦佔線下申請的30%。

  (三)一體化綜合監管進一步拓展。一是健全綜合監管體系。持續完善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科技、協同、共治等六項基本制度,細化監管標準、程式、措施等。二是統籌試點領域完善“四個一”場景化措施。統籌推進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網約車、道路客運、道路貨運、駕駛員培訓、汽車租賃、機動車維修、道路養護工程、軌道交通、水路運輸等10個試點領域完善“一業一冊”“一業一單”並公佈實施。三是強化“風險+信用”綜合評級及分級分類精準監管。制定試點行業“風險+信用”評價指標,對市場主體開展年度信用評價,每月自動測算“信用+風險”綜合評級,形成四級市場主體庫,配置差異化抽查比例、頻次、檢查內容。明確非現場檢查事項,在交通全領域推行“綜合檢查e碼查”。聯合市場監管、環保、應急等部門開展場景化聯合檢查。四是提升監管數智化水準。建設市級統籌、標準統一、兩級通用、行業分使的綜合監管操作應用系統,試點領域全部上線試運作。

  (四)執法規範化水準進一步提高。一是規範執法標準。動態調整權力清單,施行新版政處罰裁量基準,根據違法行為情節、頻次等情形劃分裁量幅度,制定不予行政處罰情形,寬嚴相濟,既有力度,又有溫度。二是推進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落實中央和本市要求,建立專項整治組織架構,細化任務分工,明確工作要求,發佈專項整治通告,公佈專線整治投訴舉報聯繫方式,暢通線索收集渠道。持續開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廉潔執法教育、執法職業道德教育,樹牢執法為民理念,規範執法行為。三是上線運作執法資訊系統。圍繞嚴格規範、全市統一、科技助力、四個可辦目標完成執法資訊系統建設,實現行政執法全流程辦案,全過程記錄信息化、網路化,當事人可到全市任一交通運輸執法處理窗口接受處理,也可通過身份認證方式登錄執法系統實施線上處理。制定執法文書,嵌入執法系統,通過系統校驗等方式對調查取證、自由裁量、文書製作等行政執法各辦案環節進行規範。

  二、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全系統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培樹與法治政府建設要求還有差距。部分單位在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等方面主觀能動性需要進一步加強。面對經濟社會發展,交通行業新業態、新問題不斷涌現,交通行業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建立仍需進一步完備。

  三、2023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發揮領導作用。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擺在突出位置,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重點,組織幹部職工深入學習領悟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重大戰略思想,不斷提升系統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二)參與制定和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政策。主要負責人對交通法治工作堅持親自籌劃、重大問題親自組織研究、重點工作親自督導落實、以上帶下,靠前指揮,推進全委形成重視法治、踐行法治、推進法治建設的良性氛圍。多次組織召開會議,聽取法治建設重點工作彙報,推進《北京市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出臺、完成《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立法調研和城市道路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建立京津冀交通運輸執法協作機制,制定多個執法制度文件,京津冀交通執法協作由單項推進轉向系統化、制度化發展。

  (三)強化法制等多部門多渠道參與的決策機制。堅持重大決策有法制部門參與,重大事項由法制部門審核,推進嚴格依法決策。建立公眾參與、專家諮詢、調研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全面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準。

  四、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初步安排

  2024年,交通法治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歷屆全會精神為主線,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為遵循,以持續深化交通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為基礎,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一體化”綜合監管、強化交通執法能力現代化、促進矛盾糾紛有效化解為抓手,進一步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部門現代化治理體系,為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的首善交通和首都交通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一)重點工作實現新突破

  1.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第一議題”,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為基本教材,推進納入各級黨組(委)中心組、幹部理論學習計劃,經常學、反覆學、持續學,切實讓依法治國重大戰略思想深入人心、深入工作、深入交通建設實踐。對標《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統籌推進交通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進各項工作依法、規範運作。

  2.持續深化法治政府部門建設。一是推進履行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推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將述法情況納入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考核。二是推進交通立法。推進出租條例立法調研,形成調研報告。配合開展自動駕駛、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修訂。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修訂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訴訟案件指導制度、裁量基準管理辦法,明晰職責任務、規範工作程式,強化全周期管理。四是深化區域協同。進一步強化京津冀區域法治協同,落實三地執法協作試點工作方案,打造執法一體化試點示範,強化政務服務“同事同標”、數據共用,信用白名單互認,爭取實現全國更大範圍協同。

  3.持續推動交通政務服務提質增效。一是優化政務服務事項。根據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市政府文件要求,持續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取消、下放、承接、優化調整、標準化等工作。二是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全面推進 “一業一證”,推行一個窗口辦理、一件事一次辦理,開展並聯辦理、限時辦理、規範辦理、透明辦理、網上辦理;全面完成交通政務服務事項拆解、優化工作,推進交通領域政務服務事項進駐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事項,部分事項納入移動端辦理。三是優化便民服務。完善政務服務監督評價機制,紮實開展“局處長走流程”“辦不成事”專項治理,持續推進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不斷提升便民化水準。四是持續推動數字賦能政務服務。以數據共用為抓手優化政務服務系統,增強易用性、便捷性;加快推廣電子證照的應用;

  4.全面落實交通全行業綜合監管。一是優化“四個一”制度建設。新試點行業制定“一業一冊、單”,形成行業綜合監管辦法,向市場主體公佈並實施,收集信用數據,廣泛開展“一業一評”,形成四級市場主體名錄庫。針對監管重難點,組織開展委內、委外“一業一查”,聚合監管力量。二是強化非現場監管能力。制定非現場檢查事項清單,明確實施規則、篩查演算法、數據標準、認定條件、取證規則、處理時限等。總結試點行業非現場檢查工作經驗,逐步擴大實施非現場監管比例。三是持續完善綜合監管系統。開發完善綜合監管平臺主體功能,上線運作新進試點領域,支援全生命周期監管閉環,對接市級平臺,強化數據聯通共用、感知體系建設,實現監管、執法檢查由靜態分析、事後處置、單點防控向動態感知、事前預防、協同監管轉變。

  (二)基礎工作實現新拓展

  5.完善復議訴訟管理。一是修訂我委行政復議規定。對照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健全訴訟案件指導制度,提升制度化、規範化水準。二是加強案件分級分類管理。不斷完善案件報告、重大案件分析研判、定期通報等制度,強化案件源頭管控,對同類案件反覆出現或對行業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提出意見書、建議書等方式進行督辦。三是加強典型案件指導。梳理委系統典型案例,彙編成冊,深化以案釋法。

  6.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鞏固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按照交通運輸部、北京市要求,將專項整治成效納入執法規範化長效機制中,不斷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能力。二是深入開展提升行政執法品質三年行動。圍繞提升執法隊伍能力素質、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體質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問責等方面,深入開展行政執法品質提升三年行動。

  7.強化人員資格管理。一是加強執法人員資格、執法裝備管理。梳理執法主體、執法崗位、執法人員資質,組織新入職人員參加執法資格考試。二是加強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管理和應用。開展年度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工作考核鑒定。做好委系統公職律師申報、登出,積極發揮公職律師職能作用。

  (三)日常工作紮實推進

  8.強化法制工作統籌。一是制定工作要點。年初制發交通法制、“放管服”、一體化綜合監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召開年度法制工作會,部署任務、明確要求。二是深化考核評價。優化年度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指標,強化月統計、季通報、年評價,促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9.強化法治保障。一是嚴格開展合法性審核。強化對規範性文件、信息公開答復意見、合同的合法性審核,嚴守法律法規紅線和風險底線。二是深化法律研究。圍繞交通新業態和交通管理重難點問題,開展法律研究。

  10.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工作。一是抓實領導幹部學法。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和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將國家基本法律法規作為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加強對國家法律法規及新頒佈法律法規的學習,納入政治理論學習內容。二是開展法治培訓。開展年度依法行政能力培訓,拆解亮點工作經驗,講解核心要點,提升全系統法治水準。三是推廣普法宣傳。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法律進交通樞紐”“12.4憲法宣傳日”等主題普法活動,利用微信公眾號、微網志、顯示屏等載體、渠道加強普法宣傳。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