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員會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2-03-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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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堅持以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戰略思想為指引,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基本遵循,堅持黨組統攬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負責人牽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級領導帶頭依法行政,委系統法治意識明顯增強,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逐步健全,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進一步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有效落實,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加強。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法治政府建設體系不斷深化。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固確立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指導地位,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領導幹部會前學法和幹部培訓。二是強化對依法行政權責的管理。先後9次調整權責清單,形成“9+X”共646項權責清單。三是強化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考評督導。根據交通系統各單位不同特點,分別制定5類法治政府建設評價指標,定期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督導,推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積極推進職能轉變,依法全面履行職責。一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事項,對汽車租賃、船檢、水運海事三個行業19個事項進行優化,納入交通運輸政務服務系統,實現了“一網通辦、全程網辦、跨區協辦、全市可辦”;“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納入第一批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同事同標”。二是積極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啟動“6+4”綜合監管體系建設,在貨物運輸、駕駛員培訓、出租汽車領域試點推行“一業一冊、一業一單、一業一查、一業一評”四項場景化措施;制定“雙隨機”抽查檢查計劃,規範全行業檢查單,推進聯合檢查,努力構建“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監管工作格局。三是推進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制度。制發信用評價及分級分類監管辦法,制定機動車維修等5個行業信用評價標準,推行“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完善信用管理系統,建立“雙公示”報送機制,持續推進駕駛員誠信考核及繼續教育。

  (三)健全法律規範體系,強化法規支撐作用。一是深入推進交通立法。完成鐵路安全管理立法立項論證,完成出租、公交、公路3個重點立法項目調研。二是深入推進“兩庫”建設。全面梳理委系統規範性文件,保留151個,形成規範性文件庫;梳理交通行業168部法律法規,分類彙編成冊,形成法律法規庫。三是深入推進京津冀交通法制一體化。召開京津冀交通一體化法制與執法協作第6次聯席會議,完成22部規範性文件交叉備案。

  (四)完善決策程式制度,推進科學依法決策。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完善官網政務公開內容,新設行業處室信息公開和工作動態專欄,及時更新重大事項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二是拓寬公眾參與渠道。辦好12328交通服務熱線,開展“微訪談”“治堵大家談”等活動,暢通公眾參與渠道,提升公眾參與實效。三是嚴格法制審核把關。將合法性審核嵌入自動化辦公系統,規範審查程式,對新制發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

  (五)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一是全面落實交通執法“三項制度”。建立執法事項法制審核目錄,明確重大執法決定的範圍、標準、層級;在委網站設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對執法依據、結果等進行公示;強化以文字記錄、音像記錄等方式對執法活動進行全過程記錄,實現執法全過程全面、客觀、準確和可回溯管理。二是推進執法協作。年度召開行業執法聯席會議20余次,實現管理與執法緊密協作、有機融合。三是開展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行動方案,對5大類795個問題逐項解決銷賬;先後4次對專項整治活動進行調度,派出17個行業督導組開展全行業督導;深入開展“講政治、優作風、強服務”專題教育、廉潔執法教育、執法職業道德教育,樹牢執法為民理念,規範執法行為。

  (六)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依法化解矛盾糾紛。一是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主動公開政務資訊4000余條,回復群眾申請政府信息公開170余件。二是積極回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切。按期高品質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310件,其中,市人大建議173件,市政協提案132件,全國人大建議、政協提案5件。三是深入做好復議訴訟工作。落實行政復議規定、行政訴訟應訴管理辦法、民事訴訟應訴管理辦法,辦理行政復議、訴訟案件130余件。

  (七)加大學法普法力度,營造濃厚法治氛圍。一是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制定“八五”普法規劃,明確八五期間普法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重點內容和重點對象。制發2021年北京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明確3個大方面10項具體普法任務。二是不斷提升委系統法治思維。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規定等內容組織領導幹部學法;圍繞學習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組織依法行政和執法專項培訓。三是深入開展日常普法活動。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以“法律進交通樞紐”為牽引,在交通系統廣泛開展主題普法活動,被評為全國和北京市“七五”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二、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是部分單位對法治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法治意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需要進一步增強。

  二是決策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性法治氛圍還尚未完全形成。

  三、2021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強化統籌協調。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法治,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印發2021年法制工作要點,召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調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構建了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相互配合、上下聯動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格局。

  (二)堅持依法決策。堅持重大決策、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由委黨組會議或黨組擴大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推進嚴格依法決策。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諮詢、調研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全面提升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

  (三)規範權力運作。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考核實施辦法、巡察整改工作實施辦法、年度黨組和局級幹部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安排考核組對委系統各單位開展督查考核,強化對權力運用的制約和監督。

  (四)維護司法權威。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及時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書;依法辦理應訴案件,積極履行生效判決,落實司法建議,化解矛盾爭議。落實案件分級分類指導制度,加強對案件的指導。

  (五)深化學法用法。把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作為學法的核心,做到長期有規劃、年度有方案、各級有措施,上下合力推進落實。堅持黨組會或辦公會學法,組織依法行政培訓,把學法作為年度各類幹部教育培訓的重點課程。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任務

  (一)持續推進法治政府職能體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交通法治建設“十四五”規劃和“八五”普法規劃。健全完善規範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

  (二)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體系建設。優化政務服務事項,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便利化。推行告知承諾制和“雙授權”,推進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拓展跨省通辦事項範圍。完善政務服務系統,提升交通全行業“兩個必進”“四個可辦”質效。

  (三)持續推進交通運輸監管體系建設。制定和完善風險監管、信用監管、分級分類監管、協同監管、科技監管、共治監管等6項基本制度。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行“一業一冊、一業一單、一業一查、一業一評”4項場景化措施。推進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制度建設,推進“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四)持續推進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完善執法頂層制度,規範執法程式,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落實交通執法“三項制度”,推進執法“四基四化”建設,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五)持續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建設。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要求,履行行政復議職責,妥善處理行政復議案件。落實案件通報指導、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推進建立個案糾錯與倒逼依法行政機制,強化案件源頭管控。

  (六)持續推進法治意識培樹體系建設。推進履行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制度。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開展依法行政培訓。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落實。大力開展“法律進交通樞紐”主題普法、“以案釋法”活動,強化交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營造濃厚交通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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